第四章【 管:理和监督
【
,
— 第二十》四条 劳》动保障行政部门管】理,失业保险工作履行】。。下,。。列职:责
《。
《 (一!)贯彻实《施失业保险法律、法!规;
《
】。 : (二)指导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!工作:;
—
, (!三):对失业保险费—的征收和失》业保险待遇》。的,。支付进行监督检查】
— 第》二十五条 社会保!险经办机构》。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!作履:行下:列职责
》
! , (一)负责失】业人员的登记、【调查:、统计;《
【 (】二)按照规定负责】。失业保险《基金的管理;
【
— 》 (三《)按照规定核定【。失业保险待遇开【具失业人员》在指定银行》领取失业《保,险金和?。其他补助金的—单证;?
!。 (四)】拨付失业人员职业】培,。训、职业介》绍补贴?费用;?
》
: :。 , (五)【为失业人员提供【免费:。咨询服务;
—。
!。 (》六)国家规定由【其履行的其他职责
!
:
— 第二十六条— , 财政部门和审计】部门依法对失业保】险基金的收支、管】。理情况进行监督
!
》 第二十七【条 社会保险经办!。机构所需经费列入预!算由财政《拨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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