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申报与受理
!
》 ,。 第十一条【 申请单位应当!直接向?省级卫生行政—部门提出涉水产品卫!生行政许可申请提】交,下列:材料:并对申报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】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!。
! (一)许可申请表!;
:
!。(二:),省级卫生监督部【门出具?的生产能力现场【审,核意见;
】
? (三)产品】检验报告《(附检验申请—表、检验受理通知】书、产品《说明书?、,产品样?品采样记录》);
】 (四)产】品材料及配方;
】
:
》 (五)饮—水机及供水设—备,类的产品应》提供与饮用水接触的!主要材料的卫生许可!批件复印件或由省级!以上卫生行》。。政部门认定的检验】机构出具的检验报】告原:件;
! : (六?),生,产工艺流程及简【述;
—
(七)!生产设备清单;【
》
? (八)产品标签!(铭牌)《、说明书(样稿)】;
【 《。(九)?。产品样品和彩色照】片;
【
《。 ,(,十,)企业标准(标准中!应有符合《要求的?卫生指标《);
》。
— ,(,十,一,)工商营业执—照复印件和生—产,场所房屋所》有权证明(》或租赁证明);
!。
【 (十二)》委托生产的》。应提:。供委托合同被委托方!应有与委托产—品同类产品的卫【生许可;
!
《 (十三《)省:级,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!。其他资料
【
:
》第十二?。条 ?申报材?料中产?品材料及配方—应当按照以》下内:容填报?(可根据具体情【况增减)
!
: , (一)》管材和管件、机械部!件、止水《材料、水处理—壳体
—
1.】材料:成份:(化学名《及成份比例以及主】要原料?质量等级);—
— 2.类【型及规格;
】
3.!适用范围(适—用水压和供》水类型?);
?
!4.使用年限—
! (二)《蓄水:容,器(如水《箱等)
—
【1.材料成》份(化学名及成份比!例);
【
—2.防?护材料成份(化学】名及:成份比例);
【
?
《 3.使用方法;!
! 4.?板块、胶条、支架】的材:。质及组装要求—;
【 5.材料的!使用年限
【
? (三—)饮:水机、供水设—备、吸附和过滤组件!
,
!。。1.功?能;
》
《 2.水—流程图;《
! 3.各主要处理】单元与所用》材料的名称、规格、!用量、?使用年限;
】
— 4:.适用?水,质范围;《
?
— 5.技术参数【
【 ?(四)水处》理剂和?散装水处理》材料
! 1《.功能;
】
2【.,配方中主要成份【(,化学名及成份比例)!;
:
【。 3.适用范围;!
《
? 4.有效期】(消毒剂应提供稳定!性试验?报告)
《
【 第十《。。三,条 ?。申报:材料中产品》标签或铭《牌应:有下:列内容
—
(】一,)产品名称;
!
【。。(,二)型号《、,规,格;
】 《(三)生《产企:业,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!。联系电话;委托生】产的还应标明被【委托生?产企业名称、地址】;
】 (四)产品执!行标准号《(包括理化质量标】准和卫?生标准)《;
—
(五)产!品卫:生许可批准文—号;
【
(六)生!产,日期:或生产批号;
【
《
(—七)根据产品特【点标明主要质量指标!及,。主要技术参》数如饮?水,机铭牌上应》标明制冷功率—、,制热功率;化学处】理剂:应标明主《要成份、净重—、有效期《;管材(件)、蓄水!容器应标明规格【;水处理部件应标明!技术:特性
《
】受标签和铭牌—面积限制以》上内容无法》完全在标签》和铭牌上标识的可将!有关内容《在,说明书中标》明
?。
?
《 第十?。四条 申报材】料,中产品说明书应标】明执:行标准、产品—功能、?型号、?规格、主要成—份或部?件、适用范围、【使用方法、注意【事项及技术参数【。、申:。报单位?和实:际生产企业》。联系方式与地址技】。术参数?具体包括
—
》 (一》)供水设备、饮水】机设备功率产品规格!。、供水?。量;
《
【 ,(二)管材管—件、机械部件—、止水材料产品【规格等;
!
(—三)水处理剂—最,大安全投加》。量及:单体残留量;
【
】 (:四)水处《理材料净水效果
!
《 第十五条 ! 申报材料中产】品样品与产品彩色】照片应符《合下列要求》
! (一)提》供的照片应》与送检?产品一致;
【
【 (二?)管:材、管?件应:提供:样品片段并有相应商!标、规格、生—产日期?、企业名称、—执行:标准等标《识;
》
(三!)蓄水容器、供水】设备、?。。机械部件、止水材】料、饮水机、水【处理部?件应提?。供整个产品》的照片?并显:示整机、铭牌—、各:主要单元;
—
— , :(四)化学处—理剂和散装的水处理!材料应提供用25】0ml透明玻璃瓶】盛装:(有避光等特—殊要求的除外)的样!品玻璃瓶上》有产品名称、生产】单位、生产日—。期的:标,签
》
: 第十六条】 省级卫—生行:政部门涉水产品许】可受理机《构应当在接收—涉水产品行》政许可?申请材料《时向:申请单位出具—。。“行政许可》申请材料接收凭【。证”;对申请事【项是否需《。要许可、申请资料】是否符合法》定,形式、申请材料是否!。齐全、产《品,检验结?果是否符合相应国】家标准或规范等【进行:核对并根据下列情】况分别?做出处理
【
(一!)申请事项依法不】需要取得卫生—行政许?可的应当即时告【知申报单位不受【理;
》。
》 (?二)申请事项—依法不属于卫—生行政部门》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!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!并,告知申请单》位向有?关行政机关申请【;,
【 (三)—超过规定期限—提出延续申请—的,应当即?时做出?不予受?理的决定;
【
— , (四)《申请:材料:存,在可以当场更正【的,错误应当允许—申请单位当场更正但!申请材料中涉及【技术性的实》质内容除外申请单】位应当对更正内容予!以书面确认;
【
?
? (五)申请材!料,不符合?本规定的应当当【场,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!。出具:。“申:请,材料补正通知书”一!次,告知申?报单位?需,要补正?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!知的:自收:到申请?材料:之日起即为受理;】补,。正的申请材料仍然不!符合有?。关要求的受》理机构可以要求继续!补正;
【
(六】)申请?材料齐全、符合法】定形式或《者,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!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!并符合要《求的:应当受?。理其:卫生行政许可申请】出具“行政许—可,申请受理《通知书”并》告知其?审批所?需的期限
》。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