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三章 【。检验 —    【 第八条《。  检验机构—。在受理样《品时对无封条—或封条破损的—样品不予接收 ! :   ?  第九条  检】验机构应当按—照生活饮用水—卫生规范、》卫生部?涉及饮用水》卫生安全产品—检验规定和生—。。活,饮用水?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!生安全评价规范(】试行)等相关—标准和规范要求【进行检验《 :。  》  : 各个检验》项目应当使用同【一生产批号的—产品如需进行卫生安!全检验之外的检验】可在具有相应—资质的其他实—验室完成检验方【法应当?符合国家有关法【。规、规章、》规范和标准》的要求 】   ?  第十条  检】验机构应当在—规定:时,限内出具检》。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!附检验申请表—、检验受理》。。通知书、产品说明】书、产?品样品采样记—录检:验报告应《明确注明检验样品特!征、性状、规—。格、数?量和检验结论等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