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批签发申【请
》。
》 第十一—条 新批准上【市的生?物制品首次申—请批签发前批签发】申请人应当在批【。签发信息管理—系统内登《记建档?登记: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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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《)生物制品批签【发品种?登记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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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—)药品批准》证明文件;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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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合法生【产的:证明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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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相关资料符合要】。求的中检院应—当在10日内—完成所申《请品种在批签发信】息管理系统内的【登记确认《
【 : 登记?信,息发生变化时批签】发申请人应当—及时在批签发—信息管理系》统内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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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二条 ? 对拟申请批签发的!每个品种批签发【申请人应当建立独】立的批签发生产及检!定记:录摘要模板报中【检院核定后》由中检院分发给【批签发机《构和申请人批签发】申请人需要修—订已核定的批—。签发生?产及检定《记录摘要模》。板的应?当向中检院提出【申请经?中检院核《定后方可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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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三条 按】照批签?发,管理的?生物:制品在?生产、检验完成【后批签发申请—。。人应当在批签发信息!管理系统内填写生物!制品批签发申请【表并根据申请批签发!。产品的?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!或者拟进口口岸所】。在地向?相应属地的批—签,发机构申请批—签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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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?四,条 批签发—申,请,人凭生?物制品批签发申请】表向: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!。食品药品监督—管,理部门?或者其?指定的抽《样机构提出抽样【申请:抽样人员在5—日内组织现场—抽,样并将?所抽样品封存—批签发申请》人将封存样品在规定!。条件下送至批签发】机构办理《批签发?登记同时《提,交批签发申请—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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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、自】治区、直辖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】理,部,门负责组织》本行政区域生产或】者进口的批签—。发产品的抽样—工作确定相对固定】的抽样机构和人员并!在批签发《机构:备案定期对抽—样机构和人》员进行培训对—抽样工作进行—督查指?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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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!条, 批签《发申请人申请批【签发时应当》提供以下证明—。性文件?、资料及样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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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】)生物制品批签【发申请?表;
】 ? (二)】药品批准《证明: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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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【。合,法生产的证明—性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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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四)上市后变】更的:批准证明性文件;】
— 【 (五)药品生产】企,业质量受权人签字】并加盖企业公—。章,的批生产及检—定记录摘《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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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六《)数量满足相应品】种,批签发检验》要求的同批号—产品必要时提供与】检验相关的中间【产,品、标准《。物质、试剂等—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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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七)质量受【权人等关键人员变动!情况的说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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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 (八】。)与产品质量相关的!其他:资料
! 进口疫—苗类制品和血液制】品应当?同时提交生产—企,业所在?国家或?者地区?的原产地证明—以及药品管理当局】出具的批签发—证,明文件并提供经公】证的中文译本进口产!品在本国《免予批签发的应【当提:供免予批签发的【证,明性文件《
! 相关证明性—文件:为,复印件的应当—加,盖,企业公?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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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—物制品批生产及检】定记:录摘要?是指概述某一—批,生物制品全部生产工!艺流程和质量控制】关键环节检验结果】的文件该文件应当】由企业?质量管理《部门和质量》受权人?审核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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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六条 【 批签发《机构收?到申请资料及—样品:后应当立即》核对:交接双方登记签【字确认后妥善保【。。存批签发申》请,人无法现场签字确认!的应当提前递交书面!承,诺
! 批签发机—构应当在5日内决定!是否受理同意受理的!出具生物《制品批签发登记表】;,不予受理的予以【退回发给不》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!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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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!请资料不齐全或【。者不符?合规:定形:式的批签发机构应】当在5日内一次性书!面告知批签发申【请人需要补正的全】部内容及资料补【正时限?逾,期不告知的》自收到申《请资料之日》起即为受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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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申请资料存在可】以当场更正的错误】的,应当允许《批签发申请人当场】更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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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未获批签发机构受】理的不得更换其他批!签发:机构再次申》请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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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七条 !对于国家疾病防【控应急需要的—生物制品经食品药】品监:管总局?批准企业在完成生产!后即:可向批?签发:机构申?请批签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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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在批签发机构作!出批:签发合格结》论前批签发申—请,人应当?将批签发申》。请资料补充完—整并提交批》签发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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