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批签发申】请
! ? 第:十一条 新—批准:上市的?生物制品首次申【请批:签发前批签发申请人!应当在批签发信息管!理系统内登记建档登!记时应当提交—以下: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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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】生物制品《批签发品种登记表】。。;
! (【二)药品批准证明】文件;?
《
》 (三【)合法生产的证明】性文件
》
相!关资料符合要求的中!检院应当在1—0日:。。内完成所申请品【种在批签发信—息管理?系统内的登记确【认
》
登【记信息发生变化【时批签发申请—人应当及时在—批签:发信息管理系统内变!。更
【 , ?。。。第十二?条 对拟申请批】签,发的每个《品种批签发申请人】应当:建立独立的批—签发生产及检—定记录摘要模板报】中检院核定后—。由中检院分发给批签!发机:构和申请《人批:签发申请人需—要修订已核定的【批签:。发,生产及检《定记:录摘:要,模板:。的应当向《中检院提出》申请经中检院核定后!方可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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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三条 按照批签发!管理的生物》制品在生产、检验】完,成后批签发申请人】应当:在批签发信息管【理,。系统内填写生物制品!批签发申请表并根】。据申请批签发—产品的药品生—。产企业所在》地或者拟进口口【岸,所在地向《相,。应属地的批签发机构!申请批签发
—。
》。 : 第十四条 】批签发申请人凭【生,物制品批签发—申,请表向省《、自:。治区、直辖市—食品药品监督—。管理部门或者其【指定的抽《样机构提《出抽样申请抽样人】。员在5日《内组织现《场抽:样并将所抽》样品封存批签—。发申请人将封存样品!在规定条件下送【至批签发机构办理】批签发?。登记同时提交批签】发申请资料
!
省、自!治区、直辖市食【品药品监督管—理部门负责组织本】。行政区域生产或者进!口的批?签发产品的抽样工作!确定相?对固定的抽样机【构和人员并》在批签?发机构备案定—期对抽?样机构和人员进行培!训对抽样工作进【行督查?指导
! 第十五—条, 批签发申请人申!请,批签发时应当—提供以?下证明性文》件、资料及》样品
】 】(一)?生物制品批签发申】请表;
【
《 《。 (二)药品【批准证明文件;
】
《
!(三)?合法生产的》证明性文《。件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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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 (四)上—。。市后变更《的批准?证明性?文件;
—。
】。 ?(五:)药品生《。产企业质量》受权人签字并—加盖企业《。。公章的批生产及检定!记录摘要;》
》。
: ? (六—。)数量满足相—应品种批签发检验】要求的同批号产品必!。要时提供与检—验相关的《中间产品、》标,准物质、试剂等【材料:;
?
《 , 【。(七)质量受权人等!关键人员变动情【况,的说明;
—
】 《(八)与产品质量相!关的其?他资料
【
—进口疫苗类》制,品和血液《制,品应当同时提交生产!企业所在国家或者】地,区的原产地证—明以:及药品管理当局出具!的,批签发证明文件并提!。供经公证的中—文译本进口产品在】本国免予批签发的应!当提供免予批签发的!证明性文件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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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相》关证明性文件为复印!件的:应当加盖企》业公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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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生物—制品批生产及检定】记录摘要是指—概述某一批生物【制品全部《生,产工艺流《。程和:。。质量控制关键环节】检验结果《的文:件该文件应当由【企业质量管理部门】和质量受权人审【核确定
】。
第十【六条 《批签发机构收到申】请资料及样品后应当!立即核对《交接:。双方登记签字—。确认后妥善保—存批签发申请人无法!现场签字确认的应当!提前递交《书面承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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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批签发《机构应当在5日内】决定是否受理—同意:受理的出具生物【制品批签发登记【表;不予受》理的予以退回—发给不予受理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】
! 申请资料不齐全或!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!批签发机构应当在】5日内一次性书面】。告知批签《发申请人需要—补正的全部内—容及资料补》正时限逾期不—告知的自收到申请】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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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申请资料》存在可?以当场?更正:的,错误的应当》允,许批签发申请人【当场更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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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】获批:签发机构受》理,的不得?更,换其他批签发机构】再,。次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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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七条: 对于国》家疾病防控》应急:需要的生物制品经】食,。品药品监管》总局批准企业在完成!生产后即《可向批签发机构【申请:批,签,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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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【批签发?机构作出批签发【合格:结,论前批签发申请人应!当将批签发申请资】料补充完整并提交批!签发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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