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—章 监督检》查 《 》  :。  第十七》条  ?缴费单位《应当:每年:。。向本单位职工公【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!险费缴纳情况接受】职工监督 》 , ,     社会!保险:经办机构应当定【期向社会《公告社会保险费征】收情:况,接受社?会监督 》  》   第十八条  !按照:省,、自治区、直辖【市人民政《府关于社《会,保险:费征缴?机构的规定劳动保障!行政部门或者税务】。机关依法对单位【缴费情况《进行:检查时被检查的【单位应?。。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!险费有关《的用:人情况、工》资表、财务报—表等资?料如实反映》情况不得拒绝检查】不,得谎报、瞒》报劳动?。保障行政部门—。或者税务机关可以】记录、录音》、录像、照相和复制!有,关资料?;但是应当为—缴费单?位保密 】     劳—动,保障:行政部?门、税务机关的工】作人员在行》使前款?所,列,职权时应当出示执】行,公务证?件 》。     —第十九条  劳【动保障行政》部门或?者税务机关调查社】会保险费征缴—违法案件时有关部门!、单位应当给予【。支持、协助 】 ,     第二十!条  社会保险经】办机构受劳动保障行!政部门?的委托可以进—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!有关的?检查、调查工—作,   】。  第?二十:一条  《。任何组织和》。个人对有《关社会保《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!有权举?报劳动保障》行政部门或者税务】机关对举报应当及】时调:查按照规定处—。理并为举报人保【密 【    第二十二条!  社会保险基金】实,行收支?两条:线管理由财政部门】依法进行监督— ?     审】计部门依法》对社会保险基金的】收支情况进行监【督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