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监督检》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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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 第十七》条 ?缴费单位《应当:每年:。。向本单位职工公【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!险费缴纳情况接受】职工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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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!保险:经办机构应当定【期向社会《公告社会保险费征】收情:况,接受社?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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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八条 !按照:省,、自治区、直辖【市人民政《府关于社《会,保险:费征缴?机构的规定劳动保障!行政部门或者税务】。机关依法对单位【缴费情况《进行:检查时被检查的【单位应?。。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!险费有关《的用:人情况、工》资表、财务报—表等资?料如实反映》情况不得拒绝检查】不,得谎报、瞒》报劳动?。保障行政部门—。或者税务机关可以】记录、录音》、录像、照相和复制!有,关资料?;但是应当为—缴费单?位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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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—动,保障:行政部?门、税务机关的工】作人员在行》使前款?所,列,职权时应当出示执】行,公务证?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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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九条 劳【动保障行政》部门或?者税务机关调查社】会保险费征缴—违法案件时有关部门!、单位应当给予【。支持、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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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条 社会保险经】办机构受劳动保障行!政部门?的委托可以进—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!有关的?检查、调查工—作,
】。 第?二十:一条 《。任何组织和》。个人对有《关社会保《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!有权举?报劳动保障》行政部门或者税务】机关对举报应当及】时调:查按照规定处—。理并为举报人保【密
【 第二十二条! 社会保险基金】实,行收支?两条:线管理由财政部门】依法进行监督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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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】计部门依法》对社会保险基金的】收支情况进行监【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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