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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—章
!。。
:。第,一节 一般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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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九十四条《 , 本办?法所:称的操作风险是【指由不?完善或有问题的内】部程序?、员工和《信息科技系统—以及外?。部事:件所造成损失的【风险包括法律风【险但不包括策略风】险和声誉风险—
《。
—第,九十五条 商业银!行可采用基本指标法!、标:准法或高《级计量法计》量操作风险资本【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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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— 商业银行采用标!准法或高级计量法】。计量操作风》险资本要求应—符合本办法附—件1:2的规定并经银监会!核,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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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未经银?监会:核准商业银行不得】变更操作风险资【本计:量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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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《 , 第九十》六条: 商业银行操作】风险加权《资,。产为操作风险资【本,要求的12》.5倍即操》作风:险加权资产=操【作风险资本要求【×12.5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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