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权!重法
《
【 第《五十:一条 权重法【。下信用风险加权【资产为银《行账户?表内资产《信用风险加权资【。。产与表外《项目:信,用风险加权资产之和!
《
第五】十,二条 商业银行计!量各类表内资产的】风险加权资产—应首先从资产账面】价值中?扣除相应的减值准】备然后乘以风险权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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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《三条 商》业银行计量各—类表外?项目的风险加权【资产应将表外项目】名义金额乘以信用】转换:系数得到等值—的表内资产再按【表内资产的处理【方式计量风险加权】资产
?
!第五十?四条 现》金及现金等价物的】风险权重为0—%,
,
!第五十五条 商业!银行对境外》主权:和金:融机构债权的风险权!重以所在国家—。或地区的外》部信用评级结果为】基准
! , ? (一)对其】它国家或地区政府】及其中央银行债权该!国,家或地区的评—级为:AA-(含》)以上的《风险权重为0%;A!A-:以下A-(含)【以,上的:风险权重为》 20%;A-以】下BB?B-(?含)以上《的,风险权重为50【%;:BBB-以下—B-(含《)以上的风险权重为!100%《;,B-以下的风险【权重:为150%;未评】级的风险权重为【100%
【
【 (》二)对公共》部门实体《。债权的?风险权重《与对:所在国?家或地区注》册的商业银行—。债权的风险权—重相同
【。
! (三?)对境外商业银【行债权注册地—所在:国家或?地区的评级为AA】-(含?。)以:上的风险《权重为25%;AA!-以下A-(含【)以上的《风险权重《为50?%;A-以》下,B-(含《。)以上的风》险权重为100【%,;B-以下的风【。险权重为150%;!未评:级的风险权重为【10:0%
》
》 (【四):对境外?其,它金融?机构债权《的风:险权重为1》00%
《
】 第:五十六条《 :商业银行对多—边开发银《行、国际清算—银行和国际货币【基金组织债权的风】险权:重,为0%
! , 多边开发【银行包括《世界:银行:。集团、亚洲开—发银:。。行,、非洲开发》银行、欧洲复—兴开发银行、—泛美开发银行、【欧洲投?资银行?。、欧洲投资基金、】北欧投?资银行、加》。勒,比海开?发银:行、伊斯兰开发银】。行和欧洲开发—银行:理事会
》
】第五十七条 商业!银行对我《国中央政府》和中国人民银—行债权的《风险权重为0%
!
】第,五十八条《 商业银》行对:我国公?共部门实体债权的】。风险权重为20%我!国公共部门》。实体包括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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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】一)除财《政部和中国人民【银行以?外,其它收入主要—。源于中央财政的公共!部门
?
! (二)省级!。(直辖区、》自治:区):。。。以及:计划单列《市人民政《府
! 商业《银行对前款所列【公共部?门实体投资的—工商企?业的:债权不?适用:。20%的风险权重
!。
,。
》 第五十—九条: 商业《银行对我国政策性】银行债权的风险权】重为0%
】
商【业银行对《我国政策性银—行的:次级债权(未扣【除部分)的风—险权重为100%】
】 第六《。十条 《商业银行持有我【国中央政府投资的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】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!。。贷款而定《向发行?的债券的风险权【重为0%
》。
】。 商业银行对我国中!央政府投《资,的金融资产管理【公司其它《债权的风险权重为】100%
》
?
》 第六十一》条 : 商业银行对我国其!它,。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!权重为25%—其中原始《期限三个月》以内(含)债权【。的风险权《重为:20:%
:
》 以风—险,。权重为0%》。的金融?资产作为质押—的债权其覆》盖部分的风险—权重:为0%?
《
,
? 商业银行—对我国其《它,商,业银行?的次级债权(—。未扣除部分)的风】险权重为100%
!
》 第六—十二条?。 商?业银行对我国其它】金融机构债》权的风险权重为【10:0%
! , 第六十三条 】 商业银行对一【般企业债权》的风险权重为1【00%
》
:
》 第六?十四条 》商业银行对同时符】合以下条件》的微:型和:小,型,企业债权的》风险权?。重为75%
!
— (》一)企业符合国【家,相关部门《规定的微型和小型企!业认定标准
【
:
? 【。(二)商业》。银行对单家》企业(或企业集团)!的风险暴露》不超过500万元】
! ? (三)商—。。业银行对单家—企业(?或,企业集团)的风险暴!露占本?。行信用风险暴露总】额,的比例?不,高于0.5%—
?
:
第—。六十五条 》。 商业银行对个人】债权的风险权重【。
:
— 《 :(一)个人》住房抵押贷款—的风险?权重为50%—
:
》。 《 (二)对已】抵押房产在》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!贷款前?商业银行以再评估后!的净值为《抵押追加贷》款的追加部分—的风险权《重为:150?%
! (三】)对个人其它—债权:的风险?权重为75》%
:
】 第六十六》条 租赁业务的租!。赁资产余值的风【险权重为100%
!
!第六十七条 下列!资产适用《250%风险权【重
【 , (】一)对金融机构【的,股权:投资(未《扣除部分)
【
【 (—二)依赖于银—行未来盈利》的净:。递延税资产》。(未扣?除部分)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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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六十八?。条,。 商业银行—对工商企业》股权投资《的风险权重
】
】 (一)商业银!行被动持《。。有的对工商企业股】权投资在法律规定处!分期:限内的?风险权重为》400%
】
— : (二)》商业银行因》政策性原因并经国】务院特别批准—的对工?商企:业股权投资的风险】权重为4《00%
【
— 《(三)商业》银行对工商》企业其?它股权投资的风【。险权重为1250】%,
— 第六十【九条 商》业银行非自用不动】产的风险权重为【1,250%
》
《
《 ,商业:银行因行使抵—押权而持有的非【自用不动产在—法律规定处分期【限内的风险权—重为100%
【
《
: ?第七十?条 : 商业银行其—它资产的《。风险权?。重为100》%
》
《 :第,七十一条 》 商业银《行各:类表外项目的信用】转换系数
—
— (【一)等同于贷—款,的授信业务的信用】转换系数为100】%
【 ,。 (二!)原始期限不超过】1年和1年以上【的贷款承诺的信用转!换系数分别》为2:0%和50%;【可随时无《条件撤销的贷款【承诺的?信,用,转换系数为0%
】
《
,。 (!三)未使用的信用卡!授信额度的信用转换!。系,数为:50%但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】的未使用的信用卡授!信,额度的信用转—换系数为20—%
:
《
《 1.授信对象为自!然人:。授信方式《为无:担保循环授信
【
— 2.对同一】持卡人的授信额度不!超过10《。0万人民币
—
】 3.商业银行【应至少每年》一次评估持卡人的】信用程?度按季监《。控授信额度的使用情!况;若持卡人信用】状况恶化商业银行】。有权降低甚至取消授!信额度
—
? (!四)票据发行便利和!循环认购《便利的信用转—换,系数:为5:0%
! , (五)!银行借出的证券【。或用作抵押物的证券!包括:回购交?易,中的证券借贷信用转!换系数为10—。0%
—
》。 《 (:六) ?与,贸,易直接相关》的短期或有项—目,信,用,转换系数为20%】
】 (【七)与交易直—接相关?的或有?项目:信用转换系数为5】0%
?
! (》八)信用风》险,仍在:银行的资产》销售与购买协议信】用转换系数》为100%
—
】 ? (九)远期资】产购买、远期定期存!款、部分交款的股】票及证券信用转换】系数为10》0%:
:。
,
【 ?。 (十)其它表【外项目的信用—转换:系,数均为1《00%
—
【第七十二条 — 商业银《行应:当按照?本办法附件》2的规定《对因证券、商品、】外,汇,清算形成的风—险暴露?。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!产
:
【 :第七十三条 商】业银行采用权重法计!量信用风险加权资】。产,。时可:按照本办法附件【2的规定考虑—合格质物质押—或合格保《证主体提供保证的】风险缓释《作用
! ?合格质?物质押的债权(含】证券融资类交易形成!的,债权)取得与质物相!同的风险权重—或取得对质物—发行:人或承兑《人直接债权的—。风,险权重?部分质押的债权【(含证券融资—类交易?形成的债权)受质】物保护的部分获得相!应的较?低风险?权,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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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合格保证主》体提供全额保—证,的贷款取得》对保证人直接—债权的风险权重部分!保证的贷款被保证部!。分获得相应的—较,低风:险权重
! , 第七十四条 !。 商业银行采用【权重法的质物—或保:证的担保期限短【于被担保《债权期限《的,不具备风险缓释作】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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