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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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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】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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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六条】 商业银行可以采!用权重法或》内部评级法计—量信用风险加权【资产商业银行采【用内部评级》法计量信用风—险,加权资产《的应当符合本办法】的规定并经》银监会核准内部评级!法未:覆盖的风险》暴露:应采用权重法计量】信用风险加》权资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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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未经银《监会核?准商业银行不得变】更信用风险》加权:资产计量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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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七条! :商业银行申请采用】内部评?级法:计,量信用风险加权资】产的提交申请时内部!评级法资产》覆盖率应不低于50!%并在三《年内达到80—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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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前款所称》内部评级《法资产覆盖率按【以,下公式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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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内部评级法—资产覆盖率=按内部!评级法计《量的风?险加权资产/(按内!部评级法计》量,。的风险加《。权资:产+按权重法—计量的?内部:。评级法未覆盖—信用风?。险暴:露的风险加权资产)!×10?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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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八条《 商业银行采【用内部评级法应当】按照本办法附件3】。的规定计《量信用风险加—权资产按《照本办?法附件4的规定对】银行账户信用风【险暴:露进行?分类按照本办法附】件5的规定建立【内部评级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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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商业银行采用内】部评级法可以按照本!办法附件6》的规定审慎考虑信用!风险:缓释:工具:的风险抵补作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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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商业银行采用!内,部评:级,。。法可以按照本—。办法附件7的规【。定采用监管》映射法计量专业贷】款信用风险加—权资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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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九条 》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!办法附件8的—规定计量银行账【户和交易账户—的,交易对手信用风险】加权资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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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?十条 《商业银行应》当按照本办法—附件9的规定—计量资产《证券化风险暴露的信!用风险?加,权资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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