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业务准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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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七: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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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商?业银行申请开办信】用卡业务应当满足】以下:基,本条件(一)公【司治理良《好主要审《慎监管指标符合中国!银监:会有:关规定具备与业【务发展相适应—的组织机构》和规章制《度内:部,控制、风险管理【和问责?机制健全有效;(二!),信誉良好具有完善、!有效的内控机制【和案件防控体系【。最近3?年内:无,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!重,大恶性案《。件;(三)具备【符合:任职资?格条件的《董,。事、高级管理人【员和合格《从业: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中!应,当具备?有信用卡业务专业知!识和管?理经验的人员至少1!名具备开展信用卡业!务必:需的技术《人员和?管理人员并全面实施!分级授权管理;(】四)具备《与业务经营》相适应?的,营,业,场所、相关设施【和必备的信》息技术?资源;(五》)已在境内建立【符合法律法规和【业务:管理要求的业务系统!具有保障《相,关业务系统信息安全!和,。运行质量的技术能力!;(六)开办外币信!用卡业务的应当【具有:经国务院外汇管理】部门批准《的结汇、售汇业【务资格和中国—银监会批《准的:外汇业务资格(或】外汇业务《范围);(七)【符合中国《银,监会规?定的其他审慎—。性条件?
! 第十八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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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商业银行开办信】用卡发?卡业务?除符合第十》七条规定的条件【外还应?当符合以《下条件(一)注【册资本?为实:缴资本?。且不低于人民币5】 亿元或等值—可兑换?货币;(二》)具备办理零—售业务?的良好基础》最近3?年个人?存贷款业《。。务规:。模和业务结构—稳定个人存贷款业】务,客户规模和》客,户结:构良好银行卡业务运!行,情况良好身份证件】验证系统和征信系】统的连接《和使用情况良好;(!。三)具?备办理信用卡业务的!专业系统《在境内建有》发卡:业务主机《、信用卡《业务申?请管理系统、信【用评:估管理系《统、信用卡账—户管理系统、—信用卡?交易授权系统—、信用卡交》易监测和《伪冒交?易预警?系统:、信用卡客户—服务中心系统、【催收业务管理—系统等专业》化运营基础设施【。。相,关设施通过了必【要的安全检测和【业务测试《。能够保障客户资【料和:业,务数据的《完整性和安全性;】(四)符合商业银】行业务经营总体战】略和发展规》划有利于提高总体】业务竞争能力能【够根据业务发展实际!情况持续开》展业务成本计量【、业务规模监测和基!本盈亏平《衡测算等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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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九《条
》。
— 商业《银行开办信》用卡:收单业务除符合第】十七条规定的条件】外,还应当?符合以?下条件(一)—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!且不低于人民币【1亿元或《等值可兑换货币;】(二)具《备,开办:收单业务的良—好业务基础》最近3年《企业贷款业务规模】和业务?结构稳定企业贷款】业务客户规模和客】户,结构较为稳定身份】证件验证系统和【征信系统连接—和,使用情况良好;(】三,)具:备办理收单业务的专!业系统支持在境内建!。有收单业务主机【、特约商户申—请,。管理系统、特约商户!信用评估管理系【统,、商户结《算,账户管理系统、账务!管理系统、收单【交易:。。监测和伪冒交易【预警系统、交易授权!系统等专业化运营基!础设施相关设施通】。过了:必要的?安全检测和》业务测试能够—保,障客户资料和业务数!据,的完整性和》安全:性;(四《)符合商《业银行业务经—营总体战略和发展】规划有利《于提高业务竞争能】力能够根据业—务发展实《际,情况持续开展—业务成本计量—、业务规模监测【和基本盈亏平—衡测算等工作
】
【 第二十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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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—业银行开办发卡【和收单业务》应当按规《定程序报中国银监会!及,其派出机《构审批全国性商业】银行申请开办信【用卡业务由其总【行(:公司)向中国银监会!申请审批按照有关规!。定只能在特定城市】或,地区从事业务经营活!。动的商业银行—申请:开办信用卡业务由】其总行(公司)向】注册:地中国?银监:会派出机构提出申】请经初?审同:意后由?注册地中国银—监会派出《机构上报中国银【监会审批外资法【人银行申请开办信】用卡业?务应当?向注册地中国银监会!派出机构提出申【请经初审同》意后由?注册:。地中国银监会—。派出机构《上报中国银》监,会审批
》
【 第二十一》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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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】业,银行申请开办—信用卡发《卡或收单业务之【前应当根据》需要:就,。拟申请的业务与中】国,银监会及《其,相关:派出机构《沟,通,说明拟申请的信【用卡业务运》营模:式,、各环节《业务流?程和风险控制流程设!计、业务系统和基】础,设,施建设方案并根据沟!通情况对有关业【务环节进行调—整和完善
【
》 第二十二条【
! 商业》银行申请开办—。信用卡?业务可以在》一个申请报告中【同时申请不同种【类的信用卡业—务但在申《请中应当《注,明所申请的》信用卡业务》种类
【
第二十三!条 ?
! 商业银行向中国】银监:会及其?派出机构《申请开办《信用卡业务应当提】交以下文件资料【(一式三份)—(一)开办信—用卡业务《的申:请书;(《二)信用《。卡业务可行》性报告;(三)【信,用卡业务发展规【划和业务管理制【度,;(四)信用卡【章,程内容应当至少【包括信用卡》的名称、种》类、功能、用途、发!行对象、申领条件】、申领手续、使【用范:围(包括使用—方面的?限制)及使用方法、!信用卡?账户适用的利—率、面向持卡人的收!费项目?和收费水《平、商业《银,行、持卡人及其他】有关当?事人的权利、义【务等;(五)信用卡!卡样设?计草案或《可,。受理信用《卡种类;(》六)信用卡业务运】营设施?。、业:务系:统和:灾备系统介绍;【(七)相《关身份证件验证系】统和征信系统连接】和使用情况》介绍;(八)信用卡!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!测试报?告和安全评估报告;!。(九)?。信用卡业务运行【应,急方:案和业?务连续性计划;【(十)信用卡—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建!设和相应的规章制】。度,;(十?。一)信用《卡业务的管理部门】、职责分《工,、主要负《责人:介绍:;(十二)申请【机,构联系人《、,联系电话、联系地】址、传真、》电子邮箱等》联系方式;》(十三)中国银监会!及其派?出机构按《照审慎性原则要求提!供的:其,。他文:件和: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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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四条《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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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商业银行应当由【内部专门《机构或委托其—他专业机《构进行独立的安【全评估安全评估报】告应当至少包括【董事会或总行(【总公司)高级—管理层对信用卡业务!风险管?理体系建设和相关规!章制度?的审定情况、各【业,。。务环节信《息资料的保》护,措,施设置情况、持续监!测记录?和追踪预警异—常,业务行为(含入侵】事故或系统漏洞)的!流程设计、外—挂系统或外部接入】系统的安《全措施设置、评【估期:等方面的内》容
【 第二十五】条,
! 全《国性商业银》行筹建信用》卡中:心等分行《级专营机构》的,应当由其总行(公】司)向?中国银监会提出申请!按照有关规定只【能在特定《城市或?地区: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!商业银行筹建—信用卡中心》等分行级专营机构应!当由其总行(公司】),。向注册?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!构提出申请经初审】同,意后由注册地中国银!监,会,派,出机构?报中国银监会—审批外资法人银行筹!。建,信用卡中心等—分行级专营机构应当!向其注册地中国银监!会派出机构提出申】请经初审同意—后由注册《地,中国银监会派出【机构报中国银监会】审批信用卡中心等】分行:级,专营机构《的开:业申请由其注册地】中国银监会派—。出机构受理和批【。。准
! , 第二十六条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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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商》业银行?。信用卡中心等分【行级专营机构的分支!机构筹?建和开业应当按【照规定程《序报:其拟设地中国—银监会派出机构审批!拟设地中国银—监会派出机构—作出批?准或不?批准的书面决定并抄!送分:行级专营《。机构注册地》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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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七: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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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】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!构自收到完整申请材!料,之日起20》日内:审查:完毕并将审查意【见,。及,完整申请材料报中国!银监会中国银监会】自收到完整》的信用卡业》务申请材料之—日起:3个月内做出—批准或不批准的书】。面决定?;决定不《批准的应当说—。明理由对于中—国银监会或其—派出机构未》批,准,的,信用卡业《务类型商业银行【在达到?相关要求后可—以按照有关》规定重新申请
】
《。。 第二十【八条 ?
! :商业银?行新增信用卡业【务产:品种类、增》加信用卡业》。务功能?、增:设信:用卡受理《渠道等或《接受委托作为发卡业!务服务机《构和收?单业务服务机构开办!相关业务应》当参照第二十三条】的有关规定在—开,办业务之前》。一个月将相》关材料(《一式三份)向—中国:。银监会及其相关【派,出,机构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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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《十,九条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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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实】现业务数据集中处】理的:商业银?行获准开办信用卡】业务后可以授—。权其分支《机构开办部》分或全部信》用卡:。业,务获得?授权:的分支机构开办【相关信?用卡业务应当—提前3?0个工作日》持中:国,。银监会批准文—件、:总行授权文件及【其他相关《材料:向注册地中国银监会!派出机构报告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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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条 —。
【 , ?。商业银行为其他【机构(非特》约商户)开展收单业!务提:供结算服务应—当提前30》个工作?日,持中国银监》会,批准文件、总行授权!文件、合作机—构营业执照和法定】代表人详细信息【、合作机构相关【业务情况和》财务状况、业务【流程设计材料—、书面合同、负责】对合作机构》。进,行,合规管理的承诺书】、风险事件》和违法活动的应急】处理制度《、其他相《关材料?。向当地中国》银,监会派?出机构?报告
】 第三十【一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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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已开办?信,用,卡业务?的商业?银行按?照规划决定终止【全部或?。部,分类型?的,信用:卡业务应当参照【申请开办该业务的程!序报中国银监—会及其?。派出机构审批商【业银行决定终止【全,部或部分类型的信用!卡业务之前应当【根据需要就》拟申请停办》的业务与中国银【监会:或其相关派》出机构沟通说明拟申!请终止业务的原因、!风险状况、公告内容!和渠道、应急预【。案等并?根,据沟通情况进行调整!和完善
! 第三十二】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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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商业银行向中【国银监会《及其派出机构申请】终止信用卡》业务应?当,提交以?下文件资《料(:一式三份)(一)】拟终止?信用卡业《务的申?请书;(二)—终止信用卡业务【的风险评估》报,告;:(三)终《止,信用:卡业务的公》。告方案;(四)终止!业务过程中重—大问题的应急预案;!(五)负责终止【业务的部门》、职责分工》和主要负责人—;(六)申请—。机构联系人》、联系电话》、联系地址、传【真,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!式;(七)中—国银:监会及其派出机【构按照审慎》性原则要《求提供的《其他:文件和资料经中国银!监会及其相关派【出机构同意后—商业:银,。行应当通过网点公告!、银行网站、客户】服务热线、电—子,银行、其他媒体等多!种,渠道予?以公告公告持续期限!自公告之日起不得少!于90?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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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三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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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商业银?行终止信用卡业务】或停止提供部分【类型信用卡业务后需!要重新开办》信用卡业务》或部分类型》信用卡业务的按相关!规定重新办理—申请、审批》、报告等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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