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节 监!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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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二条 !监事会是商业银行】的内部监督机构【对股东大《会负责除依据公【司法等法律法规【和商业银行章程履】行职责外还》应当:重点关注以下—事项
《
【 , , ?(一)监督董事【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!念、价值准则和【制定符合本》行实际的《。发展:战略;
—
? , : (二)】定期:对董事会制定的发展!战,略的科学性、合理】性和有?效性进?。行评估形成》评估报告;
—
】 (三【)对本?行经营决《。策、:风险管理和内部【控制等进《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!改;
【
】 (四)对董事的选!聘程序进行监督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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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(五)对《董事、监《事和:高级管理人员履【职,情况进行《综合评?价;
《
! (六)—对全行薪酬管—。理制度和政策及【。高级管?。理人员薪酬方—案的科学性、合【理性进行监督;
】
:
?。 《 (七)【定期与银行》业,监督管?理机构沟《通商业银《行情况等
】
《 第三十三条【 监事会由—职,工代表出任的监事、!股东大会选举的外部!监事和股东监事【组成
【
《 外部监《事与商业《银行及其主要股东之!间不得存在》影响其独《立判断的关系—
【 第三十四【条 监事会可根据!情况设立《提名委员会和监【督委员?会,
?
? 《提名委员《。会负责拟订》监事:。的,选任程序和标准对监!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!。进行:初步审核并向监事会!提出建议《;对董事的选—聘,程序进行《监督:;对董事、监事和】高级:管理人员《履职情况进行综合】评价并?向监事会《报告;对全行薪酬管!。理制度和政策及【高级管理《人员薪?酬方案的科学性、合!理性进行监督—
《
: ? 提:名委员会原则上【应当由外部》监事担任负责人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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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监督《委员会?负责拟订对》本行财务活动的监督!方案并实《施相:关检查监督董事【会确立?稳,健的经营理念、价】。值准则和制》定符合本行》实际的发展战略对】本行经营决策、风险!管理和内部》。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!。
》
《 第三十五》条 监事长(【监事会主席)应当由!专职人?员担任且至少—应当具有财务、审计!、金融、法》律,等某一方面专业知】识和工作经》验
》。
: 第三十【。六条: 监?事会应当制定内容完!备的监事会议事【规则:并在章程《中予以?明确包括会》议通知、召开方式、!文,件准备、表决形式】、提案?机制、?会议记录及其签【署等监事会例会【每季度至少》应当召开一次监事】会临时会议召—开,程序由商业银行章】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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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七—条 监事会在履】职过:程,中,有权:要求:董事会和高》级管理层《提供:。信息披露、审计等】方面:的必要信息监—。事会认?为必要?时可以指派监事列席!高级:管理:层会议
! , 第三十八【条 监事》会可:以独立?聘,。请外部机构就—相关工作《提,供专业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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