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七章 接》管和终?止,
】 第六—十四条 商业【银行已经或者—可能发生《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!款人的利益时—国务:院银行业监督—管理:。机构:。可以:对,该银行实行接管【
】 接?管,的目的是对被接【管的商业银行采取】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!人的利益恢复商【业银:行的正常经营能【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!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!接管而变化
!
第【六十五条 》 接:管由国务院》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!。决定并组织》实施:国务院银《行业:监督管理机构的接】管决定应当载明下列!内容:
】
》 , (《一)被接管》的商业?银行名称;
【
! , (二)接管【理由;
—。
《 — (三?)接管组织;
】
】 (》四)接管期限
!
》。 接管决定由【国务院银行》业,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公!告
》
?。 第六十—六条 接管自接】管决定?实施之日起开—始
》
,
自接管】开始:之日起由接管组织】行使:商业银行的经营【管理权?力,
! 第六十七条 】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!银行业监督管理机】构,。可以:决定延期但接管【期限最长不得超【过二年
《
!第六:十八条? 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,。接管终止:
!
》 (一)接!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!满或者国务院银【行业监?督管:理机构决《。定的接管延》期届:满;
【。。
》 (二)接】管期限届满前—该商业?。银行已恢复正常经营!能力;
—
? 【 (三)《。接管期?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!被合并或《者被依?法宣告?破,产
:
【 :第六十九条 商】业银行因分立、【合并或者出现公【司章程?规定的?解散事由需要—解散的应当》向国务院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】构提出申请》并附解散的理由【和支付存款》的本金和利息—等债务清偿计—划经国务院银行业】监,督管理机构批—准后解散
!
商业银】行解:散的应?当依法成立清—算组进行清算按【照清偿计《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!和利息等《债务国?务院银行业监督管】理,机构监督清算—过程
《。。
】第,七十条 商业【。银行:。因吊销经《营许可?证,被撤销的《国务:院银行业监督管【理机构应当》依法及时组织—成立:清算组进行》清算:按照清偿计划—及时:偿还存?款本金和《利息等债务
】
,。
: 《第七十一条 商业!银行:不能支付到期—债务经?国,务,院银行业监督管【理机构同意》由人民法院依法宣】告其破产《商,。业银行被《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!院组织国《务院银行业监督管】理,机,构等有关《部门和有关人员【成立清算《组进行清算
【。
?
商业银】。行,破产清算时在—支付清算费》用、所欠职工工资和!。劳动保险费用—后应当优先支付【个人储蓄存款的【。本,金和利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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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七十二?。条 商业银行因解!散、被撤销和被宣告!破产而终止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