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五章 续—展、变更和注—销 【   《  第?二十八条  厂【商识别代码》有效期为2年— ?  《  : 系统成员应当在厂!商识别代码有效期】满前3个月内到所】。在地的编《码分支机《构办理续《。展手续逾期未—办理续展手续—的注销其厂商识别】代码和?系统成员资格 !     第二!十九条 《。 系统成员》。的名称、地址、法】定,代,表人等信息发—生,变化时应当自有关】部门批准之日—起30内持有关【文件:和系统成员证书到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】机构办理变更—手续 — : ,   第三十—条  系统成员停】止使用厂商识别【代码的应《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!3个月内到所在【地的编?码分支机构办—理注:销手续 》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一条 【 已:被注销厂商识别代】码的生产《者、销售者和服务】提供者需要使—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!新申请注册厂—商识别代码》 ? , :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二条  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《擅自使用已经—注销:的厂商识别代—码和:。相应条码 !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:三条 ? ,编码中心应当定【期公告已被注—销系统成员资—格的:企业名称及》其厂商识《别代码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