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。 ?。 ,第四章 应用和【管理 》 ? :    第十九条】  系统成员对其】厂商识别代码—、,商品代?。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!享有专用权 !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条 — 系统?成员不得将其厂【商识别代码和相【应的商品《条码转让他人使【用 :     !第二十一条  任】何单位和个人未经】核准注册不》得使用厂商》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!码 【  :  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在商品包装【上使用其他条码【。冒充商品《条码;不《得伪造商品条码 】 ,。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二条  】销售者应《当积:极采:用商品条码销—售者在其经销—的商品没有使—用商品?条码的情况下可以使!用,店内条码《店内条码的使用【应当符?合国家标准》店内条码(G—B/T 182【8,3)的有关规定 !    【 生产者不得以店】内条码冒充商品【条码使用 !。    《 第:二十三条 》 销售?者进货时应当查验】与商品条码》对,应的系统成员证【书或:者同等效力的—证明文件 !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?四条  销售者不得!经销违反第二十【一,条,规定的商品 】 ,。     —销售者不得以商【品,条码的名《义,向供货方《收取进店费、—上架:费、信息处理费等】费用干扰《商品:。条码的推广应用 !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五】条  在国内生产的!。商品使?用境外注册的商品】条码时生产者应当】提供该商品条码的】注册证?明,。、授权?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!到所在?地的编码分支机【构备案由《编码分支机构将备】案材料报送编—码中心 !    第》二十六条  国家】质检总局《、国家标准委—负,责,组织:全国商?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!作各级地方质量技术!监督行政部门负责】本行政区域内商品】条码的?监督检查工作 !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七条  】各,地质量技术监督【行,政部门要积极配合】。地方政?府和:有关:部门引导商品—。。生,产,者、销售者、服务】提供者积极采用【。国际通用的商品代】码及条?码标识体《。系使用商品条码保证!商品:条码质量提高企业】在商品生产、储运、!。配送、销《售等各环节的现代】化管理水平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