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:章 编码《、设计及《印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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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三条 商品】条码的编码、—设计及印《刷应当符合商品条】码(:GB12904)等!相,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编!码中:心应当按照有关国家!标准编制厂商—识别代?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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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条【。 系统成员应【当按照有关国—。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!向,所在地?的编码?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!息
【。 , 第《十五条 企业【在设计商品条码时】应当根据应》用,需,要采用商品》条码(GB》。129?04)、储运—单,元条码(GB—/T1683—0)、EA》N·U?CC系统 》128条码(GB】/T1?54:25)等国家标【准中规定的》条码标?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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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六条 《 从事商品条码印刷!的企业可以向条【码工作?机,构提出申请取得印刷!资质获得印》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可!。优先承接《商品条码的》。印,刷业:。务具体管理》办,法由国家质检—总局另行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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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十七条 印—刷企业应当按照有关!国家标准印刷商【品,条码保?证商品条码印刷质】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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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!刷企业接《受商: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!当查验委托人的【系统:成员证书或境外同】等效:力的证明文件并进行!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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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第十八?条 条《码工作机构鼓—励系统?成员和相关单—位委托具有商—品条码印刷资格的】企业印刷商品—条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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