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 注! ,册 《 ?。  ?   第六条 【 依法取得》。营业执照《。和相关合法》经营资质证明的生】产者:、销:售者和服务提—供,者可以申请注册【厂商识别代码 !   》  集团公》司中具有独立—法人资格的》子公司需要使用商】品条码时应》。当按规?。定单:独申:请注册?厂,商,识别代码《    !。 第七条  厂【商识别?代码:注册申请《人(以下简称—申请人)可以到【所在地?的编:码,中心地方《分支机构(以下简称!编码分支机构)申请!注册厂商识别代【码 》  ?   申请人应【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!系统成员注》册,登记表?出示营业执照—或相关合法经—营资质证明并提供】。。复印件 — :     第八条】。  对申请人提供的!申请资?料编码分《支机构?应,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!成初审对初审合【格的编码分》支机构签《署意见并报送编码中!心审批;对初审不】合格:的编:码分支机构应—当,。将申请?资料退?给申请人并说明【理由  !   第九》条 : 对初审合》格的:申请资料编码—中心应当《。自收到申请》人,交纳的有《关费用之日起5个工!作日内完成》审核程序对》符合:本,。办法第六、》七条规定要求—的编码中心》向申请人核准—注册厂商识》别代:码;对不《符合规定要》求的编?。码中心?应当将申请资料退回!编码分支机构—并说明理由 !     第【十条:  申请人》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!码的由编码》中心发给中国商【品条码系统成员证】书(:以下简称系统成【员证书)取得中【国商品条码系统成】员,(以下?。简称系统成员)资格! ?     【。第十一条《。  具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—,不予注册厂商【识,别代码? :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)不!能出示营业执照或相!关合法经营资—。。质证明文件的 】 ,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二【)社会组织、行业协!会、中介机》构等组织或单—位非本单《位使:用厂:商识别代码的 !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三)违【反法律?法规或者国际物品编!码协会章《程的其他情形—。 : ?    《 第十二条》  编码《。中心应当定》期公告系《统成员及其》注册:的厂商识别代码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