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 注! 册 ? : ?     第六条!  依法取得—营业执照和》相,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!。的,生产者、《销售者和服务提供】者可以申请》注册厂商识别代【。码 :    】 集: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!人资格的子公—司需要使用商品条】。码时应?当按规定单独申请】注册:厂商识别代码—  【   第七条 【 厂商识别代码【注,册申请人(》以下简称申请人【)可以到所在—地的编?码中心?。地方分支机构(以下!简称编码分支机【构)申请注》册厂商?。识别:代码 【  :   申请人应当填!写中国商《。品条码系统成员【注册登记表出示营】业执照?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!证明:并提供复印件 !。。 ?    第八条  !对申请人《提供的申请资—。料编码分支机构应】当在5?个,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!初审合格的编—码分支机构签—署意:见,并报送?编码中心审批;对初!审不合?。格的编码分支—机构应当将》申请资料退给—申请人并说明—理由 ? ,     】第九条  对初审】合格的申请资—料编码中心应当自收!到申请人交纳的有关!费用之日《起,5个:工作日内完成审核】程序对符合本—办法第?。六,、七条规《。定要求的编》码中心向申》请人核准注册厂【。商识别代码;对【不符合规定》要求的?编,码中心应当将申请】资料退?回编码分支机构并】说明理由 !     第十条】  申请人》获准注?册厂商识《别代码的《。由编码中心发给中】国商品条码系—统成员证书(以【下简称系《统成员证书)取得】中国商?品条码系统成—员(以下简称系【统成员?)资格 】     第—十一条  具有下】列情形?之一的,不予注【册厂商识别代码 !。 ,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》)不能出示》营业执照或》相关合法经》营资质证明文件【的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二《)社会?组织、行业协—会、中介《机,构等组织或单位非本!。单位使?用厂商识别代码的】 :。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(《三)违反法律法规或!者国:际物品编码》协会章程的》其他情形 !     第十二条!。。  编码中心应当】定期公?告系统?成员及其注》册的厂商识别代码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