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】。森林:火灾的扑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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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一条 县级【以,上地方人民》。政府应当公布森林】火警电话《建立森林《防火值班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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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单位!和个人?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!即报告接到报告【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!森林防?火指挥机《。构应当立即派—人赶赴现场》调查核实采》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并!按照有关规定逐【级,报上级?人民政府和森林防】火指挥机构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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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三十:二条 发》生,下列森林火灾省【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!民政府?森林:防火指挥《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国!家森林防火指挥机】构由国家森林—防火指挥《机构按照规定—报告国?务院:并及时通《报国务院《有,关,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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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》一):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!;
! (二)!。重,大,、特别?重大森?林火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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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造】成3人以上死亡【或者10人以上【重伤的森林火灾;】
! (四)威!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!施的:森林火灾;》
【 — (五)24小时】尚未扑灭《明,火的森林火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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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六!)未开?发原始林区的森【林火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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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, (七)省、】。自治区?。、直辖?市交界地区》危险性大的》森林火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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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八)【需要国家支援—扑救的森《林火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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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, ,本条第一《款所称“以上”包】括本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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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三】条,。 发生森林火【灾,县级以上《地方人民政》府森林防火指挥机】构应:。当按照规《定立即启动森林【。火灾应急预案;发生!重大、特别》重,大森:林,火,灾,国家森林防》火指挥?机构:应当立即启动重【大、特别重大森【林火灾应急预—案
】 , 森林火灾—应,急预案启动后有关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】。应当在?核实:火灾:。准确位置、》范围以及《。风力:。、风向、《火势的基础》。上根据火灾现场天气!、地理条《件,合理确定扑》救方案划分扑救地段!确定:扑救责任人并—指定负?责人及时到达森林火!灾现场具体指挥森】林火灾的《扑救
! : 第三十四条 森!林防火指挥》机构应当按照—森林火?灾,应,急,预案统一组》织和指挥森林—火灾的扑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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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扑?救,森林火灾应当—坚持以人为本、【科,学扑救及时疏散、撤!离受火灾威》胁的群众并做好火】灾扑救人员的—安全防护尽最大【可能避免人员伤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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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》五条 扑救—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!火,灾扑救队《伍,为主要力量》;组织群众扑救【队伍:扑救森林火灾的【不得动员残疾—人、孕妇和未成年】人以及其《他不适宜参加森林】火灾扑救的人员参】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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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三十六条 武【装警察森《林部:队负责执行国家赋】予的森林防火—任务武装警察森林部!队执:。行森林?火灾扑救任务—应当接?受火灾发生》。地县级?。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森林防火》指挥:。机,构的统一指》挥,;执行跨省、自治区!、,直辖市?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!应当接受国家森林】防火指挥机构—。的统一指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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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中国?人民解放军执—行森林火《灾,扑救任?务的依照军队参加】抢险:救灾:条例:。的,有,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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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七》条 发《。生森林?。火灾有?关部:门应当按照森林【火灾应急预案—和森林防火》。指挥机构《的统一指挥做—。好扑救森林》火灾的有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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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:气象主管《机构应当及时提供】火灾地区天气预报和!相关信息《并根据天气条—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!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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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】输主管部《门应当优先组织运送!森林火灾扑救人员】和扑:救物: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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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通信主管部门!应当组?织提供应《急通信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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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部!门应当及时设置避】难场所和救灾—物资供?应点紧?急转移并妥善—安,置灾民开展受灾【群,众救助工作》。
】 公安机关应当维!护,治安秩序加强治【安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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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商务、—卫,生等主管部》门应当做《好物:资供应、医疗—救护和卫生防—疫等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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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八条】 :。因扑:救森林火灾的—需,要县:级以上人《。民政府?森,林防火?指挥机?构可以决定采—取,开设防?火隔离带《、清除障碍物、应】急取水、《局部交?通管:制等应急《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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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因扑救森林【火灾需?要征用?物资、设备》、交通运输工—具的: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决定扑火工》。作结束后《应当及?时返还被《。征用:的物资?、设备和交通—工具并依照有—关法律规定给—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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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:十九条 森林【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!队伍应?当对火灾现场进行】全面:检查清理余火并留】有足够?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!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!挥机构?检查验收《合格方可撤出看【守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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