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二章 【森林火灾《的预防 【  》  :。 第十三条》  :省、自治区、直【辖,市人:民政府林业》主管部门应当按照】国务院林业》主管部门制定的森】林火险区划等级标】准以县为单位确【定本行政区》域的森林火险区划】等级向社会》公布并报国》务院林?业,主管部?门备案 《 《     第十【四条  国务院林】业主管?部门应当根》。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!等级:和实际?。工作需要编制全【国,森林防火规划报【国务: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!部门:批准后组织实施【 :     县!级以上地方人民政】府林业主《管部门根《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!结合本地实际编制】本行政区《域的森林防火规划】报本级人《民政府批准后组织】。实施 》 ?   ? 第十五《条,  国务院有关部】门和: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政府应当按照】森林:防,火规划?加强森?林防火基础》设施建设《储,备必要的森林—。防火:物资根据实际需要】整合:、完善森林防火【。指,挥信息系统》。    ! 国务院和省、【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!政府根据森林防火】实际需要充分利【用卫星遥感》。技,术和现有军用、【民用航空基础设【施建立相《关单位参与的航【空护林协作机—制完善航《空护林基础设施【并保障航空》护林所需经费 !。     第】十六条 《。 国务院林业主管】部门应当按》照有关规定编制【国家重大、特别重】大森林火灾应急【预案:报国务院批准 !     县】级以上地方人民【政府:林,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!。有关规定编制森林】火灾应急《预案报本级人民【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!人民政府《林业主管部》门备:案 :    】 县级人民政府【应当组织乡(—镇)人民政府根据森!林火灾应《急预案制定森林【。火灾应急处置—办法;村民委员会】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!急预案?。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!。办法:的,。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!灾应急?。处置:工作  !   县《级以:上人民政府及其有】关部门应当》组织开展必要—的森林?火灾应急预案的演】练   !  第十七条—  :森,林火灾应急预案应】。当包括下列内容【。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(《一)森林火灾应急】组,织指挥机构及其职】责;: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,)森林火灾的预【警,、监测、信》息报告和处理; ! 《  :  :    (三)森林!火灾的应急响应机】制和:措施; 《 ,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(四)资【金、物资和技术等】保障措施; !  ?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。五)灾后处》置, :  》   第十八条 】 ,在,林,区,依法开办《工矿企业、设立旅游!区或者新《建开发区的其森林】防,火设:。施,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!步规划、同步设计、!同步施工、同步验收!;,在林区成《片造林的应当—同时配套建设森【林防火设施》 ? , :    第十九条 ! 铁路的经营单位应!当负责本单位所【属林地的防火工作并!。配合县级以上地【方人民政府做—好铁路沿《线森林火灾危险【地段的防火工作 】 《。     电力【、电信线路和石【油,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!火,责任单位《应当在?森林火灾危险—地段开设防》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!进,。行巡护 ! ,   第二十条 】。 森林、《林木、林《。地的经营单》。位和个人应当按照】林业:主管:部门的规定建立【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!森林防?。火责任区确》定森林防火责任人】并配:备森林?防火设施和》设备 】 ,   第《二十一?条  地方各级【人民政府和国—。有林业企业、事业单!位应当根据》实际需要成立—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!伍;县级以上地【方人民政府应—。当指导森林经营单位!和林区的居民委员】会、村民委员—会、企业、事业单位!建立:森林火灾群众扑【救队伍专业的和群】。众的火灾扑救队伍】应当定期进》行培训和演练 】 , , ,  :。   第二十二【条  森林、—林木、林地的经营】单位配备《。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!员负责巡《护森林管理野—外用火及时报告【火情协助有关机关】。调查森林火》灾案件 》 , :    《 ,第二十三条  县级!以上地方《人,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!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!。布状况和森》林火灾发生规律【划定森林防火区规】定森林?防火期并向社会公】布 《   》  森林《防火期内各级人民政!府森林防火指挥【机构和森《林、林木、林地的经!营单: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森!林,。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!预防和应《急准备措施 ! ,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四条 【 县级?以上人民政》府森林防火指—挥机:构应当组《。织有:关部门对森林—。防,火区内有关单位的】森林防火组织—建设、?森林防火责任制【落,实、森林防火—设施建设等》情,况,进行检?查,;对检查中发现的】。森林:。火灾隐患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!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!及时向有《关单位下达森林【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!责令限期整改消【除隐患 》    【 被检?查单位?应当积极配合—不得阻挠、》。妨碍检查活》动 : :    — 第二?十,五条  森林—防火期内禁止—在森林?防火区野外用火因】防治病?虫鼠害、冻害等特殊!情况确需野外用火】。。的应当经县级—人民政府批》准并按照《要求采取《防火:措施严防失火;需要!。进入森?林,防火区?进行:。。实弹演习、》爆破等?活动的应当经省、】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!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!准,并采取必要的—防,火措施;中国人民】解,放军和中国人民【武,装警察?部队因处置突发事】件和执行其他—。。紧急任务需要进入】森,林防火区的应当【经其上级主》管,部门批准并采取必】要的防火措施 ! ,  ?。   第《二十六条  森林】。防火期?。。内森林、林》。木、林地的经营单位!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!示宣传?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!范围的人员进—行森林?防火安全宣传 !     森】林防火?期内进入森林—防火区?的各种机动车辆应】当,按照规定《安装:。防火装置配》。备灭火?器材 》  《   第《二十七条  森林防!火期内经省、自【治区、直辖市—人,民,政府:批准林业主管部【门、国务院确定的】重点国有林区—。的管理机构可以设】立临时性的森林防】火检查站对进—入,森林防火区的车【辆和人员进行森林】防火检查《 ?    — 第二?十八条 《 森:林防火期内预报有】高温、干《旱、大风等高火险】。天气的县级以—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!划定森林高火险【。区规定森林高—。火险期必要》时县级以《。上地方人民》政府:可以根据《需,要发布命令严—。禁一切野外》。用火:。;对可?能引起森林火灾的】居,民生活?用火应当严格—管理 》     第二!十九条  森林高火!险,。期内进入森林高【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!以上:地方:。人民政府批准—严格按照批准的【。时间、地点、—范围活?动并接受县级以【上地:方,。人,民政府林业主—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! ,     第!三十:条  县级以上人民!政,府林业主管部—门和气?象主管机构》应当:根据森林《防火需要建设—。森林火险《监测和预报台—站,建立联合《会商机制《及时制?作发布森林火—。险预:。警预报信息 ! :    《气象主管《机构应当无偿提供】森林火?。险天气预报服—。务广:。播、电视、》报纸、互联网等【媒体应当及时播发或!者刊登森林火险天】。气预报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