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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》监督检?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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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:第二十二条 国家!认监委组织地方【认证监督管理部门】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!志的使?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!。对伪造、冒用—。、转让和非法买卖】认证证书和认—证标志的违》法行为依法》予以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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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三条 国》家认监委对》认证机?构的认证证书—和认证标志管理情况!实施监督《检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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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认《证,机构应当《对其认?证证:书,。和认证标志的—管理情况《向国:家认监委《提供年度报告年【度报告中应当包括其!对获证组织》使,用认证证书和认证】标志的跟踪调查情】况
! 第二十》四条 ? 境:外认证标志所有【人或者其授权的委】。托人:可以向国家认—监委办理境》外认证?标志备案《备案内?容包括认《证标志的式》样(包括《使用的符《号)、文字、名称】、应用范围、识【别方法认证》标志:持有人以及使用【变更等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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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在中国境内设!。立的外?商投资认证机构自】行,制定的认证标—志应当按照本办法第!十,六条的规定办理备】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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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五条 认证!机构:应当公布本机—构认证?证书和?。认证标志使》用等相关信》息以便于公众—进行:查,询和社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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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:六条 《任何单位和个—人对伪造《、冒用?、转让和非》法,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!标志等违法、违【规行:为可以向国家认【监委或者《地方:。。认证监督管》理,部门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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