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,三章 ?认证:标志 】。    》 第十三条》  认?证标志分为强制性】认,证标志和自愿性【认证标志 】     自愿】性认证标《志包括?国家统一的自愿性认!证,标志和认证机—构自:行制定的认证标志 !。 ,     强!。制性:认证标志《和国家统一的—自愿性认《证,标,志属于国《家专有认证标志 】   【  认证机构自行制!定的认证标》。志是指认证机构专】有的认证标志 !     【第十四条  强【制性认证标志和【。国家统一《的自愿性认证标【志的制?定和使用《。由国:家认:。监委依法规定—并予以公布 【 ?  :   ?第十五条  认证机!构自行?制,定的认证标》志的式样(包—括使用的符号)、文!。字,和名称应当遵守【以下规定 【 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(一)不得与】强制性认证标志、国!家统一?。的自:愿性认证标志或者】已经国家《认监:委备案的认证机构自!行制定的认证标【志相:同或者近似;—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?(二:。)不得妨《碍社会管理秩—序; 《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》不得将公众熟—知的社会公共资【源或者具《有,特定含义的认证名】称的文字、符—号、图案作为认证标!志的组成部分(【。如使用表《明安全?、健:康、环?保、绿色、无污染等!。的文字、《符号、图案);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四)不得!将容易误《导公:。众或者造《成社会歧视、—有损:社会道德风》尚以及其他不良影】。响的:文,字、符号《、图案作为》认证:标志的?组成部分; —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五)其【他法律、行政—法规或者国家—。。制定:的相:关技术规范》、,。标准:。。的规定 【     —第十六条  —认,证机构?自行制定的认—证标:志应当自发布之【日起30日内报国家!认监委?备案 【     第十七条!  认证《机构备案时应当提交!。认证标志的式样(】包括使用的符号)、!文字、名称、应用范!围、:识别方法、使用【方法等其他情—况的:书面:材料 ? ? ,     国家认】监委:。。应当自收《到备案材料之—。日起:30日?内依照本办法有关】规定对认证机构提】。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对!。于,。符合本办法第十五】条规:定的予以备案并公】布,;不符合的》告知其?改,正 【  :。  第十八条  认!证机构?应当建?立认证标志》管理制?度明确?认证标志使用者的】权,利和义务对获得【认证的组织使用认证!标志的情况实施【有效跟踪调查发现】其认证的产品、服】务,、管理体系不能符】合认:证要求的应》当,及时作出暂停或者停!止其使用认证标志】。的决:定并予以公》布 —   ?  第十九条  获!得产品认《证的:组织应当在广—告、产品《。介绍等?宣传材料中正确使】用产品?认证标志可以—在通过认证的产【品及其包装上标注】产品认证标志但不】得利用产《品认证标志》误导:公众认为其服务【、管:理,体系:通过认证 !   ?  第二十条 【 获:得服务?认证的组织应当在】。广告等有关宣传【中正确?。使用服务认证标【志可以将服务认【证标志悬挂在获【得,服务认?证的区域内但不得】利用服务认》证标志误导》公众:认为其产品、管理】体系通?过认证 !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一条 》 ,获得管?理体系认证的—组织应当在广—告等有?关宣传中正》确使:。用管理体《系认证?标志不得《在产品上标注—管理体系认证标【。志只:有在注明获证—。组织通过相》关管理体系》认证的?情况下方可在产品的!。包,装上标注管理体【系,认证标志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