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 认证》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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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条《 认证机构—应当按?照认证基本》规范:、认证规《则从事认证活动【对认证合格的应【当在规?定的时限内》向认证委托人—出具认?证证书
》
】第七条 产品认证!。证书包括以下基【本内容?
?
— (一)委!托人名称、地址;】
:
》 【(二)产品》名称:、型号、规格需【要时对?产品功能、特征【的描:述;
《
— 》。 (三?),产品商?。标、制造《商名称、地》址,;
》
《 : : (四)产品【生,产厂名称、地—址;
《。
】 (五—)认证?依据的标《准、技术要》求;
?
【 (六】)认证模式;
【
,
! ?(七)证书编—号;
?
,
【 (八)发!证机构、发证日【期和有效期;—
】 ? ?(九)其他需要说明!的,内容
【
: 第八条 】服务认?证证书包括》以下基本内容
【。
,
】 (一—)获得?认证的组织名称【、地:址,;
《
! (?二)获得《认证:的服:务所覆盖的》业务范围;
【
! ,。 (三《)认证依据的标准】、技术?要求;
! — (四)认—证证书编号》;
【 , 【(五:)发证机《构、发证《日期:。和,有效期;
【
》 (六)!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!
《
《 第九条 管】理体:系认证证书包—括以下基本》内容
!。 【(一)获得》认证的组织名称、地!址;
?
【 :。 (二)获】得认证的组织—的管:理体:。系所覆盖的业务范】。围,;
《
,
《 (三】),认证:。依据的标准、技【术要:求;
! , —。。(,四):。证书编号;
【
《。 》 (五)发【证机构、发证日期和!有效期;
【
,
: , 《 (六》)其他?需要说明的内容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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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。十条: 获得认证—的组织应当在广【告、宣传等活动中】正确使用认证—证书和有关信息【获得认证的产品【、服务?、管理体系》发生重大变化—。时获得认证的组【织和个人应》当向认证机构申请变!更,未变更?或者经?认证机构调查发现不!符合认证要》求的不得继续—使用:该认证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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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一条 认证!。机构应当建立—认证:证书管理制度对获得!。。认证:的组织和个人—使用认证证书—的,。情况实施《。有效跟踪调查—对不能符《合认证要求的应当】暂停其使用直至撤销!认证证书并》予,以公布;对》撤,销或者注《销的认证证书予以】收回;无法收—回,的予以公布》
【 第《十二条 不得利】用产品认证证书【和相关文字、符【号误导公众》认为其服务、管理体!系通过认证;不【得利用服务认证证】书和相关文字、符号!误导公众认》为其产品、管理体】系通过?认证;不《得利用管《理体系?认,证证书和《相关文字、符号误导!公众认为其产品【、服:务通过认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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