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三章 行为【规范 》 : ?    第十三条 ! 认证机构应当建立!风,险,防范机制对其从【事,认,证活动可能引发的风!险和责任采取—合理、有效措—施并承担相》应的社会责任—。 , 《     认证机】构不得超出批—准范围从事认证活】动 【    《第十四条《  认证机构应【当建立健全》认证人员管理制度】定,期对认证人员进行】培训保证其》。能,力,。持续符合《国家关于认证人【员职业资格》的相关要求 — ?   《  认证机构不【得聘:用国家法律法规和】国家政策禁止—或者限制从》。事,认,证活:。。动的人员 》   【  第十五条—  认证机构应当通!过其网站或者其他】形式公布以下信息】并保证其真实、有效! , ? :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依法》从,事认证活动的自【我声明; 》 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认证领》域、认证规》。则、认?证证书样式、认证】标志样式;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设立的承担其】认证活动的分—支机构名《称、地址和认证【活动内容;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》)认证收费》标准; 《 《 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五)认证证!书有效、暂停—、注销或《。者,撤销的状态 【 《  :  强制性》产品认证机构还应】当按照国家》认监委的相》关规定公布其强制性!产品认证《相关信息 》 》    第》十六条 《 认证机构从事【认证活?。。。动应当符合》认证基本规范、认证!规则规定《的,。。程序要求确保—认证过?。程完整、《客观、真实》不得增加、减少或者!遗漏程序要求 】。     第!十,。七,条  认证》机,。构,在从事认证活动时】应当对认证对象的】下列情况《进行:。核实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具备相关法—定资质、资格;【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委》托认证的产品、服务!、,管理体系等符合【相关法律法规—的要求;《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三)未列《入,国家信用《信息严重《失信主体相关名【录 《   》  :认证对象不符—合上:述要求的《认证机构不得向其出!。具认证?。证书 —     —第十八条  认【。证机构及其认—证人员?应当及?时作出认证结—论保证其客观、真实!。并承担?。相应法律责任 】 《    《认证机构及其认【证人员?不得:出具虚假或》者严重失实的—认证结论有下列【情形之一《的属于出具虚假或者!严重失实的》认证结论 》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(一)》。认证人员未按照认证!规则要求应》当进入现场而—。。。未进入现场进—行审:核、检?查,或,者审查的《; 《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二)冒名顶替—其他认证人员实施】审核:、检查或者》审,查的; 【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伪?造认:证档案、记录—和资:料的; 《 ,  》   ? ,   (四)认证】。证书载明的事项【内容严重《失实的; 】  ?    《。 ,  (五)向未通】过认证的《认证对象出》卖或者?转让认证证书的 !  》。 ,  第十九条 【 认证结论符合认证!要求的认证机构【。应当及时向认证对象!出具:认,证证书 】     认—证机构应当通过其】网站或者《其他形?式向公众提供查【询,认证证书有》效性的方式 】 :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?条  认证机—构应当要求认证对象!正确使用认证证书】和认证标《志对未按照规定使】用的认证《。机构应当采取有效】的纠正措施 ! :。  :。  :第二十?一条 ? 认证机构应—当对其认证》的,产品、服务、管理体!系实施有效的跟踪】监督 》   》 , 不能持《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!证机构应当在确【认相关?情况后5日内暂【停认证对象相应的】认证证书暂停—。期限届?满,仍不符合《要,求的应当撤销其相应!认证证书《    ! 暂停期限》按照认证规则的相】关规定?执,行 —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二条 》 认证?机,构应当?对认证过程做出【完整记录保留相应认!证资:料, —    《。认证记?录和认证资料应【当真实、准确归档留!存时间为认证证书】有效期届满或者【被注销、撤销—之,日,起2年以上》认证记录应当使用中!文  】   在认证证书有!效期内认证活动【参,与各方盖《章或:者签字的认证—记录、认证》。资料等应《当保存具《有法律效力的原件 ! 《     第二十三!条  认证机—构应当及时向—。国家认监委报送以下!信息并保证其真实、!有效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认【证计划信息;— ?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(二《。)与认证结果相关】的认:证活:动、认证人员、认证!对,象信息; —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(?三,)认证?证书的有效、—暂停、注销或—者撤销状态》信息; 》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(?。四,),设立承担其认—证,活动:。。的,分支:机构信息《 ? :     认证【机构在获得》批准的认证领域【内与境外认证机构】签订:认证结果《仅在境外使用的【分包合约应当自【签订:分包:合约:之日起10日内向】国家认监委》报送:信息 【   ?  :第二十四条 — 认证机构应当【在每年?3月底之前向国家】认监委?提交以下报告并保证!其真实、有效 【 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(一)上一》年度工作报》告,主要包括从业基本情!况、人员、业务状】。况以及符合国家资】质,要求的会计师事务】所出具的财务—会计审计报告等【内,容;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二)社】会责任报告主要包括!机构概况、机构核】心价值观与发展【理念、机构》。最高:管理者的社会责【任承诺、机构社会】责任战略、》机构社会责任绩【效等内容 !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《五条  认》证机构和认证对象应!当对:国,家认监委、地方【认证监督管理—部门:实施的监督检—查,工作予?。以配合对有》关事项?的询问和调查—如实提供相》关材料和信》息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