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警!衔的保?。留、降级《、取:消,
》
? , 第十九条 !人民警察离休、退休!的,其警衔予以保留【但不得佩带》标志
】 , 人民警察【调离警察工》作岗位或者辞职、】。退职的其警衔—不予保留
》
:
第二!十条: 人民警》察因不胜任现任职务!被调任下《级职务其警》衔高:于新任?职务等级编制警【衔的最高警衔—的应当调整至新【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!的最高警衔调整警】衔的:批准:权限与原警》衔的批准权限相【同
:
,
》 第二十一条】 人?民警察违犯》。警纪:的可:。以给予警《衔降级的处分—警衔降级的批准【权限与原警衔的【批准权限相》同人民?。。警察:受警衔降级处—分,后,其警衔晋级的期限】按照降级后的警衔等!级重新计算》
:
》。 人民》警察警衔降级不适用!于二级警员
】
《 第二十二条 !。 人民警察被开除】公职的其警》。衔相应取《消
》
—人民警察犯》罪被依法判处—剥,夺政治权《利或者有期徒刑【以上刑罚的其—警衔相应取消
!
离休!、退:休的人民警察—犯罪的适用前款【的规:。定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