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。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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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第二十》三条 国家安【全部门、劳动改造】劳,动教:养管理部门》。的人民警《察人民法院、人【民检察院的》司法警察《的警衔工作适用本条!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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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国家安全部》门、劳?动,。改造劳?动教养管理部—门的人?民警察警衔授予和晋!级,的,。批准权限《由国务院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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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?司,法警察警《衔,授予:和晋:级的批准权限由最高!人民法院、最高人】民,检察院参《照本条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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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公安部门、国【家安全部门和劳动】改造劳动教养管理】部门中不《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!人员不实行警衔制度!
】 第二《十四条 人—民警察警衔》标志:的式样和佩带办【法由国务院制定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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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?十,五条 本条例【。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!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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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第二十六条 本!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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