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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附—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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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二十三条— 国家《安全部门、》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!理部门的人民警察】人民法院、人—民检察院的》司,法,警察的警《衔工作适《。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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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国家安?全部门、劳动改【造劳动?教养管理部门—的人民?。警察警衔授》予和晋级的批准【权限由国务》院,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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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司?法警察?警衔授予和》晋级的批准权限【由最:高,人民法院、最高人】民,检察院参照本条例规!定
【 公安部门、!国家安全部门和【劳,动改造劳动教—养管理部《门中不担任人—民警察?职务:的人员不实行警衔】制,度
! 第二《十四条? 人民警察警衔标!志的式?样,和,佩带办法由国—。务院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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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》十五:。条 本条例的实】施,办法由国务院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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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六条! 本条例自公布之!日,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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