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】。人民检察院提供【司法协助
】
】第六百?九十一条 最高人!民检:察院通?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!的,联系途径或》外交途径,接—。收外国提出》的司法?协助请求
—
第!六百九十二》条 外国》有关机?关请求人《民检察院提供—司法:协助的请《求,书,及所附文件,—应当附有《中文译本《或者国际条约规定】的其他文字文本
】
?
》 第六百九》十三条 《 最:高人:民检察院收到—缔约的?外国一方提》出的司法《协助请求后,—应当:依据:我国法律《和有:关司法协助条—约进行?。审查对符合条—约规定并且所附材料!齐全的,《交由有关《省、自?治区、?直辖市?人民检察院》办理或者《指定有关人民检【察,院办理?,或者交由其他【有关最高主管机关】。指定有?关机:。关办理对不》。。符合条约《或者有?关,法律规定的,应当通!过接收请求的途径退!回请求方不予执行】;对所附《材料不齐全的,应当!要求请求方予以补充!
】 第六《百九:十四条? 有关省、自治】区、直辖市人民检察!院收到最《高人民检察院转交】的司:法,协,助请求书和所附【材料后,可以直【接办理,也可以指】定,有关:的人民检察院—办理
【
, 第六百九十!五条: :负,责执:行司法协助请求的人!民检:察院收到司》法协:助请求书《和所附?材料后,应》即安排执行,并按条!约规定的格》式和语言《文字将执行结果及有!关材料报经省、【自,治区、直《。辖,市人民检察院审查】后,报?送最高人民检察【院
《
对于!不能执?行的,应当将—司法协助请》。求书和所附材料【,连:同,不能:执行的理由通过省、!自治区、直辖—市人民检察院—报送最?高人民检察院
!
《 人民》检察院?因,请求书提《供的地址不详或材料!不齐全难以执—行,该项:请求:的,应当立即通过最!高人民检《。察院:要求请求方补—。充,提供材料
!
》第六百九十六条【 最?高人民检察院—应当对执行结—。果进:行审查对于符—合,请求要?求和有关规定的【,由最高人》民检察院转递请求】协助的?缔约外?国,一方
! 第六》百九十七条 【缔约的外国一方【通过其他中方中央】机关请求检察机关】提供司法协助的【,由其他中方中央】。机关将?请求书及所》附文件转递》最高人民检察—。院,按本《节,规定办理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