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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六章 — 《 ? 第?一节 ?一般规定 ! ,    》 ,第六百七十六条  !人民检察院进—行司法协助,—有我国参加或者缔结!的国际条约规—定的,适用该条约规!定,但是我国声明】保留:的条款除外》;无相应条约规定】的,按照互惠原则】通过外交途径办理】  【   第六百—七十七条  人【民检:察院应当《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!和平等互利》的基础上,与—有,。。关国家的主管—机关相互《提供司?法协助 】     第六百七!十八条?  享有外》交特权和《豁免权的外国人【的刑事责任问题,】通过外交途径解【决 》     第六百!七,十九条?  :人,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!范,。围,主要包括刑》事方面的《调查取证,送达刑】事诉讼文书,通【报刑事诉讼结—。果,移交物证、书证!。和视听资料》,扣押、移交赃款、!。赃物以及法律和国际!条约规定的其—。他司法协助》事宜:。   】  第六百八十条】。  办?。。。。理引渡案件,按照】国,家,关于引渡的法律【和规定执《行 【    第六百八十!。一条  人民检察院!对,。外进行司法》。协助,?应当根?据我国有关法—律规定的《程序:向外国提供司法协】助和办理司法协【助事务依照国—际条:。约规定,在不违背】我国法律规定的前提!。下,,也:可以按照请求方的要!求适用请求书中【所示的程《序 《     第】六百八十二条 【 外国有关机关【请求的事项有损中】华人民共和国的主】权、:。安,。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!以及违反中国法【律的,应当不予协助!;不属于《人民检察院职权【范围的,应当予以退!回或者移《送有关机关》,并说明《理由  !   第六百八十】三,条 : 最高人《民检察院是》。检察机?关办理司法协助【事务的?最高主管机关—,依照国际条—。约规:定是人民检察—院司法协助的—中方中央机关— ?   》  地方《各级人民检察院【是,执,行司法协助的—主管机关,依—照职责分工办—理司法协助》事,务 ? : ,     第—六百八十四条 【 人民检察》院与有关国家相【互提供司法》协助:,应当按照》我国:与,有关国家缔结的【司法协助条》约规定的联》系途径或者外交【途径进行 》 《     第六百八!十五条 《 有:关司法协助条约规】。定最高人民检—察院为司法协助的】中,方中央机关的—,由最高人民检【察院直接与有—关国家对《应的中央机》关联系和转递司【。法协助文件及其他】材料  !   有关》司法:协助条约规定其他机!关为中方中央机关的!,地方各《级人民检《。察院通?。过,最高人民《检察院与中方—中央:机关联系和转—递司法协《助,文件:  【。   第六百八十六!条  其《他机:关需要通过》最高人民检察院对】外办理司法协—助的,应当通过其最!。高主管机关与最高】人民检察院联系【。 《 ,     第六百八!十七条  》。对尚未与我》国缔结司法协—助条约的《国家,相《。互,之间需要提》供司法协助的,应当!根据互惠原》则,通过《外交途径《办理,也《可,以按:照惯例?进行:。    ! 具体程序参照本章!规定 》 :     第六【百,八十八?条  人《民检察?院,需要通过国》。际刑事警察组—织缉:捕人犯、查询资【料的,由有关—人民检察院提—出申请,层报最高】人民检察《院审查后与有关【部门:。联系办理 】     第六百!八十:九条  我国边境地!区人民?检,察院与相《邻国家的司法机关相!互进行司法合—作,在不《违背有关条约、【协议和我《国法:律的前提下,可以按!。惯例或者遵照有【关规定进行,但应】当报最高《人,民检察院备案 !    — 第六百九十条  !我国边境地区人民检!察院与相邻国家的司!法机关相互进行司】法合:作,可以视情—况就双方之间办案】过程中的具》体事务作《出安排,开展友好】往来活动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