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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六章 ! : 第一节 一—般规定? , —     》第六:百七:十六条  人民【检察院进行司法协】助,有我国参加或者!缔结的国际条—约规定?的,:适用该条约规定,但!是我国声明》保留的条款除—外,;无相?应条约规定》的,:按照互惠原则通过】外交途径《办理 —   《  第六《百七十七条 — 人民检察》院应当在相互尊重】。。国家主权《和平等互利的基【础上,?。与有关国《家的主管机关相互】提供司法《协,助 ? :     第六百!七,十八条 《 享有外交特权和】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!事责任问题,通【过外交途径》。解决 【 ,    第六百【。七,十九条  人—民检察?院,司法协助的范围【主要包括刑事—方,面的调查取证,送】达刑事诉讼文—书,通报《刑事诉讼结果—,移交物证、书【证和视听《资料,扣押、移交赃!。款、:赃物以及法》律和国际条约规【定的:。其他司法协助事宜 ! ?  ?   第六百八【十条  办理引渡案!件,按照国家关于】引渡的法《律和规定执行 【 ,  》。   第六百八十一!条  ?人民检?察院对外进》行司法协助,—应当根据我国—有关:法,律规定的程序向外】国提供司法协助和办!理司法协《助事务依照》国际条约规》定,在不《违背我国法律规【定的前?。提下,也可以按【照请求?方的要求《。适用请求书中所示】的程序 【。     第六】百八十?二条  外国—有关:机关请求的事项有】损,中华人?民共和国的主权【。、安全或《者社会公共利益【以及违反《。中国法?律的,应《当不予协助》;不:属于人民检察—院职权范《。围的,应当》予以退回或者移【送有关机关,并说】明理:由 : 》    《。第六百八十三条【 ,。。 最高人民》检察院?是检察机关办理【司法:。协助事务的最高主管!机关:,依照国际条—约规定是人民—检察院司法协助【的中方中《央,机关 【  :  : 地方各级人民【检察:院是执行司法协助】的,主管机?关,依照《职责分工办理司【法协助事务》。 》   ?。  第?六百八十四条 【 人民?检察院与有关国家相!互提供司法协助,应!当按照?我国与有关国—家缔结的司法协助条!约规定的联系途【径或者外交》途,径进行 》 :   《  第六百八十【五条  《有关司法协助条【约规:定最高人民检—察院为司法》协助的中方中央机关!的,:由最高人民检—察院直接与有关【国家对应的中央机关!联系和转递司法协助!文件及其他材—料 》     有关】司法协助条约规定】其他机关为中方【中央机关的,—地方各级人民—检察院通过最高人民!检察院与中方中央机!关联系和转递司法】协助:文件 【     》第六百八十六条【 , 其他?机关需要《通,过,最高:人民检察院对外办理!司法协助的,应当通!过其最高主管机【关与:最高人民检察院【联系 【     第六百】八十七条  对尚】未,。。与我国缔结》。。司法协助条约的【。。国家,相互之间需要!提供司法协助的,】应当根据《互惠原则,通过外】交途径?办理,也《可以按照惯例进行 ! ,。    【 具体程序参照本章!规定 《   —  第六百八十八】条  人民》检察院需要通—过国际刑事警—。察组织缉捕人犯【、查询资料的,由】有关人民检》。察院提出申请,层报!最高人民检察院审】查后与有关部门联】系办理 【     第六百!八十九条  我【国边境地区人—民检察院与相邻【国家的司《。。法机:关相互进行》司法合?作,在不违背—有关条?约、协议和》我国法律《的前提下,可以【按,惯例或者遵照有【。关规定进行,但应当!报最高?人民检察院》备案: 》     第六百九!十条 ?。 我国边境地区人民!检,察院与相邻》国家的司法机关相】互进行司法合作,】可以视情况就—。双方之间办》案过程中的》具,体事务作《出安:排,:开展友好往来活动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