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—五章 案《件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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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百六十—。八,条 ?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!部门对检察机关办】理的案件实行统一】受理:、流程监控、案后】评查、统计分—析、信息查询—、综合考评》。等,对办《。案期限、办》。案程序、办案—质量等?进行管理《、监督、预警—
— 第六百六】十九条 《 人民?检察院案件管理【部门:发现本院办案部门或!者办案?人员有下列情—形之:一的,应当及时提】出纠正意《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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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】一,)查封、扣押、冻】结、保管、处理【涉案财物不符合【有,关法:律,和规:定的;
! ? 》(二)法律文书使】用不当或者有—明显错漏的;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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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: (—。三,)超过法定的—办案期限仍未办结】案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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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四)侵【。害当事人、》辩护:人、诉讼代理人【的诉讼?权利:的;
》
》 —(五)未依法对立】案、侦查、》审查逮捕、公—诉、审?。判等诉讼活动以【及执行活动中的违法!行为履行《法律监督《职责的;
!
: (】六):其他:违,。法办理案件》的情形
】。
, 对于情节】轻微的,可以向【办案部门或者办案】人员进行口头提【示;对?于情:节较重的《,,应当向办案部门【发送案件《流程监控《通知书,《提示办案部》门及时查明》情况并?予以纠正《;情节严重的—,应当?。向办案?部门发送案件流【程监控通《知书,并《向检察?长报:告
! 办案部门收【到案:。件流程监控通知【书后,应当在十日】以内将?核查情况《书面回?复案件管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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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百七十条】 人民检察院案件!管理部门对以本【院名义?制发的法律文书实】施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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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百七:十一条 人—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!,办结后需要向【其他单位《移,送案卷材料的,统】一由案件管理部【门审核移《送材料?是否:规范、齐备》案件管理部》门认为材《料规范、《齐备:。。,符合移送》。。条件:的,应当立即由【有关:部门按照相关规【定移送;认为材【料不符?合要:求的,应当及时通知!办案部门补送、更正!
】 第六《百七十二条 公】安机关等《侦查机关移送审【查,起诉时?随案移?送涉案?财物及其孳息—的,人民检》察院案件管理部【门应当在受理案件】时进行审《查,并及时办理入】库,保管手?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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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六百七十【三条 人》民检察院办》案部门?查封、扣押、冻【结涉案财物及其孳息!后,应当立即将扣押!的款项存入专—门账户,将扣押的物!品送案件管理—部门办理入库保管】手续,并将》查封、扣押、冻【结涉案财物》的清单送《案件管理部门登记】,至迟不得超过【。三日法律和有关【规定另?有规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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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六百七十—四条 人民检察】院案件管理》部门:负责对扣《押的:涉案财?物进行保管,—并对查封《、扣押、冻结、处】理涉案财物工作进行!监督管理,对违反】规,定的行?为提出纠正意见;】对构成违《法或者严重违纪【的行为,移送纪【检,监察部门处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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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六百七十五条 】 人民检察院办案部!。门需:。。要调用、《移送、?处理查封、扣押【、冻结的涉案财物的!,应:。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!手续案件管理—部门对于审批手续】齐全的,《应当办理出》库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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