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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》 ,死,刑复核法律监—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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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。百零二条 —最高人?民检察?院依:法对最高人民法院】的死刑复核活动实行!法律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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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!零三条 最—高人民检察院死【刑复核检察部门负责!承办死刑复核法律】监督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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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六百零四《条 最高人民检】察院发现在死刑复核!期间的案件具—有下列情形之一,经!审,查认为确有必—要的:,,应当向最《。高人民?法院提出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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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一)《认为死刑二审裁【判确:有错误,依法不应】当核准?死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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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发!现新情况、新证【据,可能影响被告人!定罪量?。刑的:;
! (三】)严重违反法律规定!的诉讼程序,—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!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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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, (《四)司法工作人【。员,在办理案《件时,有贪污受贿,!徇私舞弊,》枉,法裁判?。等行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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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五)其—他需要提出意见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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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。第六百零五条 最!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最!高人民法院通报【的死刑复核》案件,认为确有必要!的,,应当在最》。高人民法院裁—判文书下发前提出】意,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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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六百零六条》 省级人民检【察,院对:于进入最高人—民法:。院死:刑复核程序的下列】。案件,应当制作提请!监督报告并连—同案件有关材—料及:时报送最高人—。。民检察院《。:
】 , : (一—),案,件事实不清、证据不!足,依法应当发回】重新审判,高级人】民法院二审裁定维】持死刑?立,即执行确有错—误的:;
!。 —(二)被告》人具有从轻、—。。减轻处罚情节,依法!不应当判处死—刑,,高级人民法院【二审裁定维持—死刑立?即执行确有》错误的?;
《
— (三)】严重违反法律规【定的诉讼《程序,可能影—响公:正审判?。的;
! , —(四)?最,高人民法《院受理案件》后一年以内未能审】结的;?
《
— : (五)最高人民!法院不核《准死刑?发回重?。审不当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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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六)其!他需要监督》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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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》百零七?条, 省级《人民检察《院,发现死刑复》核案件被告人—自首、立功、—达成赔偿协》议取得被害方—谅解等新的》证据材?料和有关情况—,可能影响死刑【适用:的,应当及时—向最高人民检察院】报告:
】 第六百零八条】。 死刑《复核:期间当事《人及其?近亲属?或者受委托的律【师向最高人民检【察,院,提出的不《服死刑?裁判的?申诉,由最高人民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】察部门?。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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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六百零九条》 最高《人民检察院死刑复】核检察部门对死刑】复核监督案件的审查!可以采取《。下列:方式进行: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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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《)书面审《查最高人民法院移送!的材料、省级人民】检察院报送的相关案!。件材料、当事人【及其近亲属或者【受委托的律师提交的!申诉材料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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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【 (二)听取原承办!案件的省级人民检察!院的意见,》也可以?。。要求省级人民检察】院报送相《关案件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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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三?)必要时可以审阅案!卷、讯问被告人【、复核主《要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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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!百,一十条 《 最高人民检察院】对于受?理的死刑复核监督】案件,应《。当在一个《月以内?。。。。作出决定;因—案件重大、疑—难、复杂,需要延长!审查期限的,—。应当报?。请检察长批准,【适当:延长办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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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六百一十一条! 最高《人民检?察院死刑复核—检察部门拟就死刑】。复核案件《提出检察意见的,应!当报请检《。察长或者检察委【员会: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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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检《察委员会讨论死刑复!核案件,可以—通知原承办案件的省!级人民检察院有【关检察人《员列席
! 第六百一】。十二条 《 最高?人民检察院对—。于死刑复核监—督案:件,经审查认为确有!必要向最高》人,民法院?提出意见的,应当以!。死刑复核案件意【见书的形式提出【死刑复核案》。件意见书应当—提,出明确的意见—或者建议,》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!据
【 : 第六百一十三条! 对于最高人民】检察院提出》应当核准死刑意【见的案件,》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!仍拟不核准死刑,】决定将案件提—。交审判委员会—会议:讨论:并通知最《高人民?检察院?派员列?席,的,,,。最,高,人民检察《院检察长或者—受检:察,长委托的副检察长】应,当列:席审:判委:员,会会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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