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五节 死刑复核】法律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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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六百?零二条 最—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!最高人民法院的【死刑复核活动—实行法律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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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!百零三条 —最高人民检察—院死刑复核检察部】门负责?承,办死刑复核法律监督!工,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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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百零四条】 :最高人民检察院发】现在死?刑复核期间的案【件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!经,。审查:认为:确有必要的,应当】向最高人民》。法,院提出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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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一)认为死》刑二审裁判确—有错误,《依法不?应当核准死刑的;】
! ? :(二)发现新情况】、新证据,》可,能影响被告人定【罪量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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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 ,。 (三)严—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!讼程:序,可能影响—公正审判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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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四)司—法,。工作人员在办—理案件时,有—贪污受贿,》徇私舞弊,枉—法裁判等行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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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【(,五)其他《需要提?出意见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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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!零五条 《 最:高人民检《察院对于最高人民法!院通报?的死刑复《核案件,认为确有】必要的,《应当: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!。文书下发前提出【意见
!。 ?第六百零六条 省!级人民检察院对【于进入最高》人民法院《死刑:复,核程:序的:下列案件,应当制】作提请监督报—。告并连同案件有【关材料及时报送【最高人民检察—院,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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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一)案件—事实不清《、证据不足,依法应!当发:回重新审判,高【级人民法《院二审裁定维持死刑!立即执行确有错【误的;
【
【 (二)—被告人具有从—轻、减轻处罚情【节,依法不应当【判处死刑,高级人民!法院:二审裁定维持死刑】立即执?行确有错误的;
】
! (三—)严重违反法律【规定:。的诉讼程序》,可能?影响:公正审判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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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? :(四)最高人—民法:院受理案件》后一年?以内未能审结—的;
! , 《 (五《)最高人《民法院不《核准死刑发》回重:审不当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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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】(六)其《他需要监督的情形】
【 第六百零【七条 省级人民】检察院发现》死刑复核案件被告】人自:首、立功、达成赔】偿协议取得被害【方谅解等《新的:证据:材料和有关情—况,可能影响死刑适!用的,应当及时【向最高?人民检察《院,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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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零!八条: 死刑《复核期间当事人【及其近亲属》或,者受委?托的律师向最高人】民检察院《提出的?不服死刑《裁判的申诉,由最】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!核检察部门审—查
! 第?六百零九条》 最高《。人民检?察院死?刑复核检《察部门对死刑复核监!督案件的审》查可以采取下列方】式进:行:
】 》 (一)书【面审:查最高人民法院【移送的材料、省【级人民检察院报送的!相关案件《材料、当事》人及其近亲属—或者受?委托的律师提交的申!诉材: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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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《(二)?听取原承办案件的省!级人民?检察:院的意见,也可以要!。求省级?人民检察院报送【。。。相关案件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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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三】)必要时可以审阅案!卷、讯?问被告?人、复核主要证【。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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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百【一十条 最高人民!检察院对《于,受理的?死刑复核监督案件,!应当在一个月—以,内作出决定;—因案件重大、疑难】、复杂,需要延长审!。查期限的,》应当报请检》察长批准,》适当延长办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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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百一》十一条? 最高《人民检察院死刑【复核检察部门—拟就死刑复核案件】提出检察意》。见的,?应当报请《。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!。会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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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检察委员会【讨论:死刑复核《案件,可以通知原】承办案件的省级人】民检察院有关—检察人?员,列席
】 ? 第:六百一十二条 最!高人民检《察院对于死刑—复核监?督案件,《经审查?认为确有必》要向:最高人民法院提【出意见的,应当以】死刑复核案件意见】。。书的形式提出死刑复!核,。案件意见书》应当提出明确—的,意见或者建议—。,并说明理由—和法律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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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百一?。。。十三条 对于最】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应!当核准?死刑意见的案件,】最高人?民法院经审查—仍拟不核准》死刑,决定将—案件提交审判—委,员会会议讨论—并通知最高》人民检察院》派员列席《的,最高人民—检察:院检察长或者受检察!长委:托的副?检察长应当列席审判!委员会会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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