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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节》 刑事判决》、,裁定监督 】   — , 第:五百八十二条  人!民检察?院,依法对人民法院【的判:决、裁定《是否正确实》行监督,《对人民法院确—有错误的判决、裁定!,应当依法》提出抗诉 —  》   第《五百:八,十三条  对—刑事判决、裁定的】监督由公《诉部门?。和,刑事申诉检察部门】承办当事人》及其法?定代理人、近—亲属认?为,人民法院已经发生】法律效力的》。判决、裁定》确有错误《,向人民检察—院申诉的《,,由刑事申诉检察【部门依?法办:理 —。     人—民检察院通》过受理申诉、—审查:人民法院的判决【、裁定等活动,监】督人民法院的判决】、裁:定是否?正确 》     第五!百八:十四条  人民【检,察院认为同级人民】法院第一审》判决、裁定有—下列情形《之一的,应》当,提出抗?诉: 》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认定事!实不:清、证据不足的;】    !。   ?  :(二)有确》实、充分证据证【明有罪?而判无?罪,或者无罪—判有:罪的:;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《)重罪轻判,轻罪重!判,适用刑》。。罚明显?不当的;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四)认定—。罪名不正确,一罪判!数罪、数罪判一【罪,影响量》刑或者造成严—重,社会影响《的; 【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五)免除刑!事处罚或者适用缓】刑、:禁止令、限制减刑错!误的:; 《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六)人【民,法院在?审理过?程中严重违反法律】规定的诉讼程—序的 【    《。。 第五百八十五条】  人民检察—院在收到人》民法:院第一?审判决?书或:者裁定?书后,应当及时【审查:,承办人员应—当填:写刑:事判决、《。。裁定审查表,提出】处理意见,》报公诉部门负责【人审核对于》需要提出抗诉的【案件,公诉部—门应当报请检察长】决定:;案情重大、疑【难、复杂《的案件?,由检察长提交【。检,察委员会讨论决定】 :。 ?     第五百】八十六条 》 人民检察院对同级!人民法院第一审【判决的抗诉》,应当在接到判决】书的第二日起—十日以内提出;对】裁定的抗诉,—应,当在接到裁定书【后的第二日》起五日以内提出 !     】第五百?八十七条  人民】检察院对同级人【民,法院第一审判决【、裁定的抗》诉,:应当:制作抗诉书通过【原审人?民法院向上》一级人民法院提出】。,并将抗诉》书副本?连同案件材料—报送上一《级人民?检,察院 】    第》五百八十《八,条,  被害人及其法定!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!人民法院第一审的】判决,在收到判决书!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!检察院提出抗诉【的,人民《检,察院应当立》即进行审查》,在收?到被:害人及?其法定代理人—的请求后《五日以内作》。出是否抗诉的—决定,并且答复请】求人经审查认—为,应当抗诉的,—适用本规则第五【百,八十四条至》。第五百八十七条【的规定办《理 《。 :     被害人】及其法定代理—人在收到判决—书五:日以后请求人民检】察院提出抗诉—的,由?人民:。检察院决定是否受】理 ? ?    《 ,第,五百八?十九条  上一级】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!民检察院按》照第二审程序提【出抗诉的案件,认为!抗诉正确的,—应当支持抗》。诉;认?为,抗诉不当的,应【当向同?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!,并且通知下级人民!。检察院下级人民【检察院如《果认为?上一级人民》检察院撤回》抗诉不当的,—可以提请《复议上一级》人民检察院应当复】议,并将复议结【果通知?下级人民检察院【  【   上一级人【民检:察院在?上诉、抗诉期限内,!发现下级《人民检察院应—当提出抗诉而没有提!出抗诉的《案件,可以指令下】级人:民检察?院,。依法提出抗诉—   】  第五百九十【条  第二审人民法!。院发回?。原审人民法院重【新按照第一审—程序审判的案件,如!。果人民检察院—认为重新审》判的判决、裁—定确有错《误的,?可以按照第二—。审程序提出》抗诉  !   第五百九【十一:。条  人民检察【院认为人民法院已】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!决、:。裁定确有错误—,具有下列情形之】一,。的,应?当按照审《。判监督程序》向人民法院提出抗】诉: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(一)有新的—。证,据证明?原判:决、: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!。错误,可能》影,响定:罪量:刑的; 【 :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(二)据以】。定,罪,。。量,刑的证据不确实【、不充分的; 【。 :。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据以定罪》量刑的证据依法【应当予?以排除的;》 : 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(四【)据以定《罪量刑的主》。要证:据之间存在》矛盾的;《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五):原,判决:、裁定的主要事【实依据被依法变【更或者撤销的;】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六)认定罪名错!误且明显影》响量刑的; 】 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七)违反法律关!于追诉时效期限的】规定的;《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八《)量刑明显不当的;!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九》)违反?。法律规定的》诉讼程序,可—。能影响公正审判的】; 》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十)审判】人员在审理案件【的,时候有贪污受贿,】徇私舞弊,枉法裁】判,行为的 —。    — 对已经发》生法律效力的—判决、裁定的审查,!参照本规则第—五,百八:十五条的规》定,办理 】    第五百九】十二条  对于高】级,。。人,民法院判处死—刑缓期?二年执行的案—件,:省,级人民检察》院,。认,为确:有错误提请抗诉【的,一般应》当在收到生效判决】、裁定后三个月以内!提出,至迟》不得超过《六个月 !    《第五:百九十三条 — 当事?人及其法定代—理人、近亲属—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!生法律?。效力的刑事判决、裁!定确有错误,向人民!检察院申诉的—,由作出生效判决】、裁定的人民法院的!同级人民检察院【刑事申诉检察部【门依法办理 ! ,    《 当事人及》其法定代《理人、近亲属直接向!上,级人民检《察院申诉的,—上级人民检察院【可以交由《作出生效《判决、裁定的人【民法院的同级—人,民检:察院受?理;案情重大、疑】难、复杂的,上【级人民检察院可以】直接受?理  】。   当事人及【其法定代理人、【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!。经发生法律》效,力的判?决、裁?定提:。出申诉,经人民检】察院复查决定不予】抗诉后继续提出申】诉,的,上一级人民检察!院应当受理》 》。  :   不服人—民法院死刑终审判】决、:裁定尚未执》行的申诉,由—监所检?察部门办理 【    【 第:五百九十四条  对!不服: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!律效力?的,。刑事判决、裁—定的申诉,经两级】人民检察《院办理且省级人民】检察院已经》复查:的,:如果没?有,新的事?实和理由,人民检】察院不再立案复查】,但原?。审被告人《可能被?宣告:无罪或者判决、【裁,定,有,其他重大错》误,可能:的除外 —     第】五百九?。十五条?。。  人民《检察院刑事申诉【检察部门对已经【发生法律《。。效力的刑事判—决、裁定的》申诉复查后,认为需!要提出抗《诉的,报请》检,察,长或者检察委员【会讨论决定》 《     —地方各级人民检察】院刑事申诉检—察部门对不服同级人!民,法院:。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!刑,事判决、裁定—的申:诉复:查后,认为需要【提出抗诉的,报请检!察,。。长或:者检察委《。员会讨论决定—认为需要提出—抗诉的?,应当?提请上一级》人民:检,察院抗诉 —   —  上级《。人民检察院》。刑事申诉《检察部门对下一【级人:民检察院提请抗【。诉的申诉案件审查后!,认:为需要提出抗—诉的,报请检察长】或者:检察委员《会决定 】    《 人民法院开庭【。审理:时,由同《。级人民检察院刑事】申诉检?察部门派《员出席法庭 】。  《   ?第五百?九十六条  人民】。检察院?刑事:申诉检察部门对【不服人民法》院已经发生法律【效,力的刑?事判:决、裁定的申诉案】件复:查终结后,应当制作!刑事申?诉复:查通知?书,并在十日以【内通知?申诉人 !    《经,复查向上《一,级人民检《察院:提请抗?诉的:,应:当在上一级》人民检察院作—出是否抗诉的—决定后制作刑事申】诉复查通《知书 —。 ,   ?  第五百九—十七条  》最高人民检察院发】。现各:级人民法《院已经发生法律效】力的判?决,或,者裁定,《。上,。级人民检察院—发现下级《人民法院已经发生】法律:效力的?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!误时,可以直接向】。同级人?民法院?提出抗诉《,或者指令》作出生效判决、【裁定人民法》。院的上一级人民检】察院:向同:。。级,人民法院提出抗【诉, ?     第】。五百:。。九十:八条  人民检【察,院按照审《判监督程序》。向人民?法院提出抗诉—的,应当《将抗诉书副本报【送,上一级人《民检察院 》 :  《   第五百—九十九条  —对按照审判监督【程序提?出抗诉?的案件?,人民检察院认为】人民:法院作出的判决、裁!定,仍然确有错误的,】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!审程序?审判的,《同级人?民检察?院应当向上一—级人民法院提出抗】。。诉;如果案》件是依?照,第,二审程序审》判的,上一级—人民:检察院应当按照【审判监督程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!出抗诉 》  》   对按》照审判监督程—序提出抗诉的申【诉,案件:,人民检察院认为人!民法院作出的判【决、裁定仍然—确有错?误的,由派》员,出席法?庭的人民检察院【。刑事申诉检察部门适!用,本,条第一?款的规定《办理 —    》 ,第六百条  人民检!察院:公诉部门、》刑事申诉检察—部门办理按照审判】监督程序抗诉—。案,件,认为需要对【。被告人采取》逮捕:措施的?,应当提出意见【,参照本规则—第,。十章的规定移送【。侦查监?督部门办理;认【。为,需要对被告人采【取取保候《审、监视《居住措施的,—。由办案人员提—出,意见,部《门负责人审核后,】报检察长决定 ! ?    第六百【零一条  》人民检察院对—自诉案件的判—决,、,裁定的监督》,适:用本节的规定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