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节【 审判活动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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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百七十】六条 ? 人民检察院依【法对人民法》院的审判活动—是,否合法实行监—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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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五百七十七—条 审判活—动,监督主要发现和纠正!。以,下违:法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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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一)人【民法院对刑事案【件的受?理违:反管辖规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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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!(二)人民法—。院审理?。案件:违反法定审理和送】达期限的;》
《
》 (三【)法庭组《。成人员不符合法律】规定,或者违反规定!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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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 (四)】法庭审理案件—。违反法定程序—的;
【
? , (—五)侵?犯当事?人和其他诉讼参与】人的诉讼权利和【其他合法权利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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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)法庭【审理时对有关—程序问?题所:作的决定《违反法律规定—的;
》
《 : ? (七)二审【法,院违反法律规定裁】定发回重审》的;:
】 《 (?八)故意毁弃、篡改!、隐匿、伪造、偷】换证据?或者:其他诉?讼材料,或》者依据未经》法定程序《调查、质证的证据】定,案的;
《
— : , ?。 (九)《依法应当《。调,查收集相关证—据而不收《集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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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。 , (:十,。)徇私枉《法,故意《违背事?实和法律作枉法【裁判的;
【
》 《 :(十一)收受、索】取当事人及其近【。亲属或者其委托【的律师等《。人财物或者》。其他利益的》;
】 【。(十二)违反法律】规定采取强制措施】或者:采取强制措施—法定期限《届满,不予释—放,、解除或《。者变更的;》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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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十三)应当退!还取: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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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十四)对与案!件,无,关的财物《采取查封、扣—押、冻结措施—,或者应当解除查】封,、扣:押、:冻结不解《除的;?
《。
: — , (十五)贪污【、挪:用,、私分?。、调:换、违?反规定?使用查封、扣押、】。冻结的?财,物及其?孳,息,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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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 (十六)其他违】反法律规定的审理程!序的行为
】
第五】百七十八条 审判!活动:监督由公诉部门【。。和刑事申诉检—察部门承办,—对于人民法院审理】案件:违,反,法,定期限的,》由,监所检察部门承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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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人民检察院可以通】过,调查、审阅案卷、】受理申诉、控—告等活动《。,监督审判活动是】否,合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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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百七十九条 ! 人:民检察院检察长【可以列席《人民:法院审判《委员会会议,对【审判委员《会讨:论的:案件:等议题?发表意见,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】职责:
!。 第五百八十—条,。 人民检察院【在审判活动监督中】,如果发现人民【法,院,或者审?判人员审理案件违反!法律规?定的诉讼程》序,应当向人民【法院提出纠正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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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》出席:法庭的?检察人员发现法庭】审判违?反法律规定的—诉讼:程序,应当在休【庭,后及时向检》察长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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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人民检察院对—违反:程序的庭审活动提出!纠正:意见,应当由—人民:检察院?在庭审后提》。出
! 第五百八十一】条, 人民检》察院对人民法—院审:判活动中违法行为的!监督,可《以参照本《规则有关人民检察】院对公安《机关侦?查活动中违法行【为监督的规定办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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