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。
第三节 】不起诉?
【
第四【。。百零一条 人【民检察院对于公【安机:关移送审查》起诉的案件》,发:现,。。犯罪嫌疑《人没有犯罪事—实,:。或者符合刑事诉讼】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!形之一的,经—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!会决定,应当作【。出不起?诉决定
—
对于!。犯,罪事实并非犯—罪嫌疑人所为—,,需要重新侦查的,】应当在作出不起【诉决:定后书面《说明理由,将案【卷材料?退回公安机关并建】议公安机关重—新,侦查
》
第】四百零?二,。条 公诉部门对于!本院侦查部门移【送审查?起诉的案件,发【现具有本规则第【四百零一条》第,。一,款规定情《形的,应当退回本院!侦查部门,建议【作出撤销案件的【处理
《
【 第四百零三—条, 人民检察院对于!二次退回补充侦查】的,案件,?仍然:认为证据不足,【。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!经检察长或者检察】委,员会:决定,应当作出不】起,。诉决定?
! 人:民检察院对于—经过:一次退回补充—侦查的?案件,认为证据不】足,,不符合起诉条件,!且没有退回补充【侦查必要的,—可以作出不起诉决】定
《
第四!百零四条 —具有下?列情形之一,不能】确定犯罪《嫌疑人?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!刑事责任《的,属于证据不足,!不符合起诉条件【:
【 (!一)犯?罪构成要件事实【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!证明的?;
! :。 ? (二)据》以定罪的证据存【在疑问,无》法查证属实的;
】
》。 【。 (三)据以定【罪,的证据之间》、证据与案》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!能合理排除》的;
! : (四【)根据?证据得?出的结论具有其【。他可能性,不能排除!合理怀疑的;
!
《 (五!)根:据证据?认定案件事实—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!则,得出的结论【。明显不符合》常理的
—
《 第四百零五条! :。人民检察院》根据:刑事诉讼《法第一百七十—一条第四款规定决定!不起诉的,在发【现新的证据,符合】起诉:条,。件时,可以提起公】诉
【 第四—百零六条 —人民检察院》对于犯罪情节轻微】,依照?刑法规?定不需要判处—刑罚或者免除刑罚】。的,经检察长或者检!察委员?会决定,可以—作,。。出,不起诉决定
!
第四百!零七条 《 省级以下》人民检察院办理【直,接,。受理立案侦查的案】件,。,,拟,作不:起诉决定的,应【当报:请上一级《人民检察院批准
】
:
,
《 第四百零—八条 ? ,人民检?察院决定《。不起诉的,应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!
【 不《起诉决定书的主要】内容包括:
【
— : , (一》)被:。不起诉人的》基本情况《,包括姓名》。、性:别、:出生年月《日、出生地和—户籍地、民族、【文,。化,程度、?职业、工作单位及】职务、住址、身份】证号码,是否—受过刑?事处分,采取—强制措?施的:情况以?及,羁押处所《。等,;如果是单位—犯罪:,应当写《明犯罪单《。位的名称和》组织机构代码—、所:在地址、联系方【式,法定代表人【和诉讼代表人—的姓名、职务、联系!方式;
—
,
】 (二)案由和】案件来源;
【
:
》 (三)案!件事实,包》括,。否定或者指控被不】。起诉人构成犯罪的】事实以及作》为不:。起诉决定根据—的事实;《
! 《 (四)不起诉的法!律根据和理》。。由,:写明作出不起诉【决定适用的》法律条?款;
! 》 , (:五)查封、扣押【、冻结的涉案款【物的处理情》况;
《
《 》 (六)有关】告知事项
!
, 第》四百零九条》 :人民检察院》决定不起《诉,的案件,可以根据案!件的不?同情:。况,:对被不起诉人—予以训诫《或者责令具结悔【过、赔礼道》歉、赔偿损失
】
【 对被不起》诉人需要给》予行政处罚、行政处!分的,人民》检察院应当提—出检察意见,—连同不起诉决定书】一并移送有关—主管:机,。关处理,并要求有】关主管机关》。及时通报处理—。情况
?
?。
第【四百一十条》 人民检察院【决定不起诉》的案件,对》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!及其他涉案财产【的处理,《参照本规则第二百】九十六条的》规定:办理
! 第四百一十一!条 人民》检察院决定不起【。诉的:案件,需要对侦查中!查封、扣押》、冻结的财物解除查!封、扣押、冻结的】,应当?书面通知作出查封、!扣,押、冻结决定的机关!或者执行查封、扣押!、冻结决定》的机关解除查—封、扣押、冻结
!
— 第四百一—十,二条 ? 不起诉《。的,决定,由人民检【。察院公?开宣布公开》宣布不起诉决定的】活,。。。动应:。当记:录在案
】。
?。 不起诉决定【书自公开《宣,布之日起《生效
》
— 被不起诉》人在押的,应—当立即释《。放;被采《取,其他强制措施的,应!。当通知执行机—关解除
》
》 第四》百一十?三条: 不起诉决—。。定书应当送达被【害人或?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!代,理人、被不起诉【人及其辩护人以及】被不起?诉人的所在单位送】达时,应当告知被害!人或者?其近亲属及》其诉讼代《理人,如果对不起诉!决定不?服,可以自收—到不起诉决》定,书后七日《以内向上一级人【民,检察院申诉,也【可以不经申诉,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!。;告知被不起诉人,!如果对不起》诉决定不服》,可以自收到—不起:诉决定书后七—日,以内向人《民检察院申诉
【
《
《 ,第四百一十四—条 对于》公安机关移送起诉】的案件,人民检【。察院:决定不起《诉的,应当将不【起诉决?定书送达公安—机关
【
, 第四百一十!五条 公安机关认!为不:起诉决定有错误【,要求复议的,人】民检察院公诉部门】应当:另行指定检察人员进!行审查并《提出审查意见,经】公,诉,部门:负责人审核,—报请检察长》或者:检,察,委员会决定
—
》 人民检察】院应当在收》到要求复议意见书后!的三十日以》内作出复议决—定,通知公安机关
!。
》 : , 第四百一十六【条 ?上一级人民检察院】收到公?安机关对不起诉【决定:提请复核《的意见?书后,应当》交由公诉部门办理】公,诉部门指《定检察人员进—行审查并提出审查】意见,?经公诉部门负—责人审核《,报请检《察长或者检察—委,员会决定
—
,
上一!级,人民检?察院应?。当在收到提请—复,核意见书后的三十日!以内作出决定,【制作复核决定—书送交提请复—核的:公,安机关和下级人民】检察:院经复核改变下级人!民检察院不起诉决】定的:,应当撤销或者变】更下级人民检察院】作出的不起》诉决定,交由下级】人民检?察院执?行
】。 :。 第四百《一十七条 —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!定,的,在收到》不起诉决定》书后七?日以内申诉的—。,由作出《不起:诉决定的人民检察】院的:上一级人民检—。察院刑事《申诉检察部门立【案复查?
【 被害》人向作?出不起诉决》定的人民检》察院提?出申诉?的,作出决定的【人民检察院》应,当将申诉材料连同】案卷一并报送上一级!人民检察院》。
《。
《 , 第四百一十八【条 被害》人不服不起诉决【定,在收到》不起诉决《定书七日后提—出申诉的,由作出】不起诉决《。。定的人民检》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!门审查后决定是【否立案复查
!
》 第四百《一十九?条 刑事申—诉检察部门复—查后应当提出复查】意,见,报请检》察长作出复查决定】
【 复查决定书应!当送:达被害人、被不起】。诉人和作出不起诉】决定:的人民?检,察院:
! 上级人民检察【院经:复查作出起诉—决,定,的,应当撤销下【级人民检察院—。的不:起诉:决定:,交由下级人—民检察院《提起公诉,并将复查!决定抄?。送移送审查起—诉的公安机关出【庭支持?公诉由公诉》。部,门办理
【。
—第四:百二十条 人【民检察院收到人民】法院受理被》害人对被不起诉人】起诉的通知后—,人民?检察院应当终止【复查,将作出不【起,诉决定?所依据的有关案件】材料:移送人民法》院
! ,。 第:四百二十一》条 被《不起诉?人对不起诉决定不】服,在收到不起诉决!定书后七日以—内提出申诉的,【应当由作出》决定的人民检—察院刑事申诉检【察部门立案复—查被不起诉人在收到!不起诉决定》书七日后《提出申诉的》,由刑事申》诉检察部门审查后决!定是否立案复查
!
】人民检察院》刑事申诉《检察部门复查—后应当提出复查意】见,认为应当维持不!起诉决定的,—报请检察长作出【。复查:决定;认《为应:当变更不《起诉决?。定的,报请检察长】或者:检察委员会》决定:;认为应《当撤销不起诉决定】提,起公诉的,报请【检察:。长或者检察委—。员会决定
】
—复查决定书中应当写!明复:查认定的事实—,说明作出决—。定的理?由
》
复查】决定书应当送达被】不起诉人、》被害人?,,撤,销不起诉决定—或者变更不》起,诉的事?实或者?法律根?据的,应当同时将复!查决定书抄送—移,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!关和:本院有关部》门,
— 人民检【察,院作出撤销》不起:诉决定提起公诉的】复查决定后,应当】。。将案件交由公诉部门!提起公诉
【
— 第四百《。二十二条《。 人?。民检察院复查不服不!起诉:决定的申诉,—应当在立案》三个:月,以内作出复查—决定:,案情复杂的,【不得超过六个月
】。
【 第?四百二十《三,条 被害人、被】不起诉人对不—起诉决定不服,提】出申诉的,应当【递交:申诉书?,写明申诉》理由:被,害人、被不》起诉人没有》书写能?力的,也可以口【头提出申诉,人民检!察院:应当根据《其口头提出的—申诉制作笔录
】
第!四百二?十四:条 人《民,检察院发《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!误,符合起诉条件的!。,,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!。,提起?公诉
—
? 第四》百二十五条》 最?高人民检察院—对地:。方各级人民检—察院的?起诉、不起诉决定,!上级人民检》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!院的起诉、不—起诉决定,发现确】有错误的,应当予以!撤销:或者指令《下级人民《检察院纠《正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