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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《章 : —。 第一节— 审 查《 : —   ? 第三百六十条  !人民检?察院受理移送审【查起诉案件,应当】指定检察员或者经】检察长批《准,。代行检察员职务【的助理检察员—办理,也可》以由检察长办—。理 ?     办!案人员应当全面审阅!案卷材料,必要时】。制作阅卷《笔录: ,     !第三百六十一条  !对于重大、疑难、】复杂的案件,人民】检察院认《为确有必要时,可】以派:员适时介《入,侦查活?动,对?收集:证据、适用法律提出!意见,监督侦查活动!是,否合法 — ,     第【三百六十《二条  《。。各级:人民检察院提—起公诉,应当与【人民法?院审判管辖相适应】公诉部门收到移【送,审查起诉的案件后】,经审?查认为不属于本院】管辖的,《应当:。在五日?以内经由案件管理】。部门移送《有管辖权的人—民检察院 】     —认为属于上》级人:民法:院管辖?的,第一审案《件的,应当报送【上一:级人民检察院—,同时?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!公安机关;认为属】。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!管辖的第一审—案件:。的,,应当移送有管辖权!的人民检察》院或:者报送?。共同的上级》人民检察院指定管】辖,同时通知—移送审查起诉的公】安机关 【     上【级,人民检?察院受理同级公【安机关移送审—查起诉?案件,认《。为属于?下级人?民法:院管辖的《,可以交下级人民检!察院审查,由下级】人民:。检察院向同级人民】法院提起公》诉,。,同时通知移送【审查起诉的公—安机关 !  :  一人犯数罪【、共:同犯罪?和其:他需:要并案审理的—案件,只要》其中一人《或者一罪属》。于上级人《民检察院《管辖的,全案由上级!人,民检:察院审查起诉— 》     需—要依照刑事诉讼法】的规定指定审判【管辖的,人民检察院!应当在侦查》机关移送审查—起诉前?协,商同级人民法院办理!指定管辖有关事【宜 : 》    第三百六】。十,三,。。条  ?。人,民检察院审查移【送起诉的案件,【应当查明: 】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)犯】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!否清楚?,包括姓名、性【。别、国籍、出—生年月?日、职业《和单位等;》。单位犯罪的,单【位的:相关情?况是:否清楚; —      ! ,  :(二)犯罪事实、情!节是:否清楚;实施犯罪】的时间、地点、【手段、犯罪事实、危!害后果?是否明?确;  ! ,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认定犯罪性—质和罪?名的意见是否正确】;,有无法定的从重、从!轻,、减轻或者免—除处罚的情节及【酌定从重、从轻情节!;共同犯《罪案件的犯罪嫌疑】。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!任,的认:定是否恰当; !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)证明犯—罪事实的证据材【料包括采取技术【。。侦查措施的》决定书及证据材【料是否随案》移送;证明相关财】产,系违法所得的证据材!。料是否?随,案移送;不》宜移送的《证据的清单、复【制件:、照:片或者其他证—明文件?是否:随案移送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五)证!据是否确实、—充分,?是否依法收集,有无!应当排?除非法证据的情【形; 《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六):侦查的?各,种法律手续》和诉:讼文书?是否完?备; ? :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七)有无遗漏罪行和!。其他应当追究刑【事责任的人》; 》  ?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八)是否属【于不应当追》究刑事责《任,的; 】 ,   ? ,   (九)有无】附带:。民事诉讼;对—于国家财产、集体】财,产遭受损失的,是否!需要由人民检察院】提,起附带?民事:诉讼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十):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!适当,对于已经逮捕!的,。。犯罪嫌疑人,—有无继续羁押—的必要;《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十《一)侦?查,活动是否合法; ! 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:(十二)《涉案款物是否查封】、,扣押、冻结》并,妥善:保管,清单是否齐】备;对被害人合法财!产的返还和对违禁】品,或者不宜长期保存】的物品的《处,。。理是否妥当,移【送的证明《文件是否完》备 》。     第三】。百六十四条  【人民检察《院审查案《件,应?当讯问犯罪嫌—疑,人,听取《辩护人、被害人及其!。。诉讼代理人的意见】。,并制作笔录附【。卷 【    辩护人【、被害人及其诉讼】代理人提出书—面意:。见的:,应当附卷》  【。   第三百—六十五?条  直《接听取辩护人—、被害人及其诉【讼代理人《的意:见,有困难?的,可?以,通知辩护人、被【。害人及其诉讼代【理人提出书面—意见,在指定—期限内未提》出意见的,应当记】录,在案 】    第》三,百六十?六条  人民检察院!认为需要对案件中某!些专门性问题进【行鉴定而侦查机【关没有鉴定的,应】当要求侦查机关【进行鉴定;必要时】也可以由人民检察】院,进行鉴定或者—由人民检《察院送交有鉴定【资格:的人进行 —    【 人:民检察院自》行进行鉴定的,【可以商请侦查机【关派员参加,—必要时?可以聘请有鉴定资格!。的人参加 【。。   》  第三百》六十七?条  在《审查起诉中,发现犯!罪嫌疑人《可能患有精》。神病的,人》民检察院应当—依照本规则的有关规!定对犯罪嫌疑人【进行鉴定《 ?   》  犯罪嫌》疑人的辩护人或者近!。亲属以犯罪嫌—。疑人可?能患有精神病而申请!对犯罪嫌疑人进【行鉴定的,人—民检察院也》。可以依照本规则【的有关规《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!。鉴定,鉴定费用由申!。请方承担 —    【 ,第三:百六十八条》  人民检察院【对鉴定意见有疑【问的,可以询问鉴定!人并:制作:笔,。录附:卷,也可以指派检】察技术?人员或?者,聘请有鉴定资格的】人对案件中的某些专!。。。门性问题进行补【充鉴定或者重—新鉴定 【     —公诉部门对审查起诉!案件中涉及专门技术!问题的证据材料【。。需要进行《审查的,可以送【交检察技术人员或者!。其他有专门知—识的:人审:。查,,审查?后应当出具审查【意见 【 ,    第三百【六十九条  —人民检察《院审查案件的—时候,对公安机【关的勘验《、检:。。查,认为需要复验、!复查的,应当要求公!安机关复验、—。复查,人民》检察院可以》派员参加;也可以】自行复验、复查,】商请公安机关派【员参:加,,,必要时也可以聘【请专门?技术:人员参加 】     —第,三百七十条  人】民检察院对物证、】书证、视听资料【、电子数据及—勘验、?检查:、辨认、侦查—实验等笔录存在疑】问,的,:可以要?求,侦查:人员提供获取、【。制作的有《关情况必要时也可】。以询问提《供物证、书证—、视听资料、—电子数据及勘验【、,检查、?辨认、侦查》实验等笔《录的人员和》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!。卷,对?物,证、书证、视听【资,料、电?子数据进《行技:术鉴:定 : 》   ? 第三?百七十一条  【人民检察《院对证人证》言笔录存在》疑问或者认》为对证人的询问不具!体或者有《遗,漏的,?可以对证人》进行:询问并制《作笔录附卷 !   《。  第三百七十【二条  《讯,问犯罪嫌疑人或者】询问被害人、证【人、鉴定人时—,应当分别告知【其在审查起诉阶【段,所享有的诉》。讼权利 !   ? 第三百七十三条】 , 讯问犯罪》嫌疑人,《。询问被?害人、证人、鉴定】人,听?取辩护人、被—害人及其诉讼代【理人的意见,应当由!二名以上办》案,人员进行 】     讯【问犯罪嫌疑人,【询问证人、鉴定人】、被害?人,,应当个别进行 】 ?   《  询问证人、被】害,人的地点按照刑【事诉讼法第》一百二十二条—。的规定执行 — 《     第三百七!十四条  》。。对于随?案,移送的讯问犯罪嫌疑!人录音、录像或者】人民检?察院调取的录—音、录像,人—民检察院应当审【查,相关的录音、—录,像;对?于重大、疑难—、复杂的案件,必】。要时可以审查全部录!音、:录像:    ! ,第三百七十五条  !公诉部?门经审?查认为?需要逮捕犯罪嫌【疑人的,《应当按照本规—则第十章的规定移】送侦查监督部—门,办理 】    《第三百七《。十六条 《 办案人员》对案件进行审查【。后,应当制作案件审!查报告,提》出起:诉或者不起》诉以及?是,。否需要?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!意见,经公诉部门】。负责人审核,—报,请检察长或者检【察委员会决定—    !。。 办案人员认为应】当向人民法院—提,出量刑建议的,可】以在审查报告或者量!刑建议书中提出【。量刑的意见,一并报!请决定 】     检察【长承办的审查起诉案!件,除本规》则规定?应当由检《察,委员:会讨论?决定的?以外,可以直接作出!起诉或?者不起诉的决定 ! , ?    《第三百七十》七条  人民检察】院对侦查机关移送】。。。的案件进行审查后】,在法院作》出生效判决之前,认!为需要补《充提供法庭审判【所,必需的证据的,可】。以书面要求》侦查机关《提供 》  《   ?第三:百七十八《条  人《民检察院《在审查起诉》中,发现《可能存在刑事诉讼】法第五?十四:。条规定的以非法【方,法收集证据情—形的:,可以要求侦查【机关对?证,据收集的合法性作】。出书面说明或者提】供相关证明材料【   】  第?三百七十九》条  人民检察院公!诉部门在审查—。中发现?侦查:人员以非法方法收】集犯罪嫌《疑人供述、被害人】陈述、证《人证言等证据材料】的,,应当依法排除非法!。证据并提《出纠:正意见,同》时可:以要求侦查机—关另行指派》侦查人员重》新调:查取证?。,必要时人民检察院!也,可以自行调查—取证 《  》   第《三百八十条 — 人民检察》院认为?。犯罪事实不清、证据!不足或者《遗漏罪行、遗漏同案!犯罪嫌疑《人等情形《需,要补充侦《查的,应当》提出具体的书面意】见,连同案卷—材料一并退回公【安,机关补充侦查;【人民检?察院也可以自行【侦查,必要时—可以要求《公安机关提供—。协助 ?    】 第:三百八十一条—  人民检》。察,院公诉部门对—本院侦查《部门移送审查起诉】的案件?审查后,认为犯罪】事实不?清、证据不足或【者遗漏罪行、遗漏同!案,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!要补充?侦,查的,应当向侦【查部门提出》补,充侦查的书面意见,!连同案卷《材料一并退回—侦查部?门补充侦查;必要】时也可以《自行侦?查,可以要求—侦查部门予以协助 !。     !第三百八《。十,二条  对于—退回公安机关补充】侦查的?案件,?应当:在一个月《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!  —   补《充侦查以二次为限】 《   《  补充侦查完【毕移:送审查起诉后,【人民:检察:院重新计算审查起】诉期限 》 ,     人】民检察院公诉部【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!补充:侦查:的期限、次数按【照本条?第一款至第三款【的规定执行 !  ?   第三百八十】三条  人民检察院!在审查起诉中—决定自行侦查的【,应当在《审,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!毕 【    《第,三,百八十?四条  人民检察院!对已经退回侦查【机关二次补充侦查】的案件,《在审查起诉中又【。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!,应当移送侦查【机关立案侦查;【对,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!,应当依法提起公诉! ?     第】三百八十五条  】对,于,在审查起诉》期,间改:变管辖的案件,【改,。变后的人民》检察院对于符合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!十一条第二款规【定的案件,可—以通:过原受理案》件的人?民检察?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!机关补充侦》查,也可以自行侦】查,改变管?辖前后退回补充侦】。查的:次数总共不得超【过二:次 》     —第三百八十六条  !人民检察院对—于移送审《查起诉的案》件,:应当在一个月以内】作出决定;重—大、复杂的案件,一!。个月以内不能作出决!定的,经检》察长批准,可以延】长十五日 【 ?    人民—检察院审查起诉【的案件?,改变?管辖的,《从改:变后的人民检察【院收到案件》。之日起计算审查【。起诉期限 —    【 第三?百八十七条》  追缴的财物中】,属于被害》人的合法财》产,不需要在—法庭出?示的,应当》。及时返还《被害:人,并?由被害人《在发还款物清单上签!名或者盖《章,注?明返还的理由,并将!。清单、照片附卷 ! 《。 ,  : 第三百八十八条 ! 追缴的《财物中,属于违【禁品: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!物品,应《当依照国家有—关规定处理,并【将清单、《照片、处理》。结果:附卷 《 ,  《。 ,  第?三百八十九条 【 公诉部门办—理案:。。。件,可?以适:用,。本规则规定的侦【查,措施:和程序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