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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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一节 审《 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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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六!十条 ? 人民检察院受【。理,移送审查起诉案【件,:应当:指定检察《员或者经检察长【批准代行检察员职务!的助理检察员—办,理,:。也可以由《检察长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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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【案人员应当全面【审阅案卷材料,必要!。时制:作阅卷笔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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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百六十一条 ! 对于重大、疑难】、复杂的案件,【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!必,要时,可以》派员适时介入侦查】。活动,对收集证据】、适用?法律提出意见,【监督侦查活动是【否合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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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百六十二条 】 各级人民检察【院提:起公诉,应当与【人,民法:院审判管辖相适【应公诉部门收到移】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!,经审查《认为不属于本院【管辖的,应当—在五:日以内经由》案件管理部门移送】有管辖权的人—民检察院
》
— 认《为,属于上级人民法院】管辖的第一》审案件?的,应?当,。报送上一级人—民检察?院,同时通知移送审!查起诉?的公安机关;—认为属?于同级其他》人民:法,院管:。。。辖的第?一,。审案件的,应当移】送有管辖《权的人?民检察院或者报送】共同的上级人—民检察院《指定管辖,同时通知!移送审查起诉的【公,安,机,。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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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上级人民检察院受理!同级公安机》。关移送审查起—诉案件?,认为属于下级人】民法院管辖》的,可以交下级【人民检察《院,。审查,?由下级人民》检察院向同级—人民法院《提起公诉,》同,。时通知移送审查【起诉的公安机关【
! 一人犯数罪、共同!犯罪和?其他需要《并,案审理的《案件:,只:要其中一人》或,者一罪属《于上级人民》检察院管辖的,全】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!。审查起诉《。
— 需要依【照刑:事诉:讼法的规定指定【审判管辖的,人民检!察院应当在侦查【机关移送审》。查起诉?。前协商同级人—民法院办理》。。指定管辖有关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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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。第三:百六十三条》 人民《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!的案件,应当—查明: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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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(一)犯罪》嫌疑人身份状—况是否清楚》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!国籍、出《生年月日《、职:业和单位等》;单位犯《罪的:,单位的相关情况是!否清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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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, , (二)》犯罪事实、情节是否!清,楚;实?施犯罪的时间—、地点?、手段、《。犯罪:事实、危害》后果:是否明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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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】)认定犯罪》性质和罪名的—意见是否正确;有无!。法定的从重》、从轻、减轻—或者免除处》罚的情节及酌—。定从重、从》轻情节;共同犯罪】案件的?。犯罪:嫌,疑人在犯罪活—动中的责任的—认定是?否恰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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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)】证,明,犯罪事?实的证据材料包括】采,取技:术侦查措《施的决定书及证【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!;证:明相关财《产系违法所得的证据!材料是否随案—移送;不宜移—送的:证据的清单、—复制件、照片或【者其他证明》文件是否《随案移送;》
】 (五)!证据是否确》实、充分,》是否:依法收?集,,有无应当排除非法!证据的情形》;
】 (】六)侦查的各种法律!。。手续和?诉讼文书是》否完备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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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 (七)有无!。遗漏罪?行和其?他应当追《究刑事责《任的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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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八)是!否属于不应当追究】刑事责任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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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九:)有无附带》民事诉讼;对于国】家财产、集体—财产遭受损失的,】是,否需要由人》民,检,察院提?起附带民《事诉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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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(十)采取的强【制,措施是否适》当,。,对于已《经逮捕的犯罪嫌疑】人,有无继续羁押】的必:要,;
】 (十!一)侦查活》。动是否合法;—。。
—。 (!。十二)涉案款物是否!查封、扣押、冻【结并妥善保》管,清单是》否齐:备;对被害》人合法财产的返【还和对违禁品或者不!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!处理是否妥当,移送!的证明文《件是否完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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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】六十:四条 人民检【察院审?查案件,《应,当讯问犯《罪嫌疑?人,听取辩护—人、被害人及其诉】讼代理人的意见,并!制作笔录附》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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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辩?护人、被害人及其】诉讼代理人提出书】面意见的,应—当附卷?
【 ?。第三百六十》五条 直接听【取辩护人、被害人及!其,诉讼代理人的意见】有困:难,的,可?以,通知辩?护人、被害人及其诉!讼代理人提出书【面意见,在指定【期限:内未:提出意见的》,应当记录在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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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。三百六十六条 【 人民检察》院认为需要对案【。件中:某些专门性问题进】行鉴定而侦》查,机关没有鉴》定,的,应当要求侦查】机关进?行鉴定;《必要:时,也可以由人》民检察院进》。行鉴定或者由—。人民检察《院送交有《鉴定资格的人进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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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人民检察【院自行?进,行鉴定的,》可以商?请侦查机关派员【参加,必要时可【以,聘请有?鉴定资?格的人参加
!。
第三百!六十七条 在审】查起诉中,发现犯罪!嫌疑人可能患有【。精神病的,人民检】察院应当依照本规则!的有关规《定对犯罪嫌》疑人进?行鉴定
》。
—。 犯罪嫌疑人【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!以犯罪嫌疑》人可能患有》精神:病而申请对犯罪【嫌疑人进《行鉴定的,》人民检察《院也可以依》照本规则《的有关规定》对犯:罪嫌疑?人,进,行,鉴定,鉴定费用由申!请方:承担
》
— ,第三百六十八—条 ?人民检察《院对鉴定意见—有疑问的,可以询】问鉴定人并制作【笔录附卷,也可以指!派检察技《术人员或者聘请有】。鉴定资格的人对案】件中: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!行补充鉴定或者【重新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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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公诉:部门对审查》起诉案件《中涉及?专门技术《问题:的证据材《料需要进行》审查的,可》以送:交检察?技,术人员或者》其他有专门知识的】人,审查,审《查后应当出具—审查:意,。见
》
第三】百六十九条 — 人民检察》。院审查案件的—时候,对《公安机关的勘—验、检查,认为需要!复验、?复查的?,应当要求》公安:机关复验、复查,】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!参加;也可以自行复!验,、复查,商请公【安机:。。关,派员参?加,必要时》也可以聘请》专门:技术:人,员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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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百七十?条 人民》检察院对《物证、书证、视【听资料、电》子数据?及勘验、检查、辨】认、侦查实验等笔】录存在?疑问的,可以要【求侦查人员提供获】取、制作的有关【情况必要时》也可:以询问提供物证、书!证、视听资料、电】子数据及勘验、检查!、辨认、侦查实【验等笔录的人员和】见,证人:并制作笔录附卷,】对物证、书证、视听!资,。料、电子《数据进行技》术,鉴定
! 第三百七【十一条 《 人:民检察院对证人证言!笔,。录存在疑问或者认】。为对证人的》询问:不具体或者有—。遗漏的?,可以对《证人进行询》问并:制作:笔录附卷
》。
》 第三百【七十二?条 讯问》犯罪嫌?疑人或者询》问被害人、》证人、鉴定》人时,应当》分别告?知其在审查起—诉,阶段所享有的诉【讼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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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百七十三》条 ?讯问犯罪嫌疑—人,询问被害人【、证人、《鉴定:。人,听取辩护人【、被害?人及其诉《讼代:理,人的意见,应当由二!名以上办《案人员进《行
】 讯问犯罪嫌】疑人,询问证人、鉴!定人、被《害人,应当》个别: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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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询问证人、被害人】的地点?按照刑事诉讼—法第一百《二十二?条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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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三百七十四条 】 对于随《案移送的《讯问犯罪嫌疑人录】音、:录像或者人》民检察院《调,取的录音、录像,】人民检察院》应当审查相关的录音!、录像;对于重大、!疑,难,、复杂的《案件,必要时—。。可以审查《全部录音、录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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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三百七十《五条 公诉部【门经审查《认为需要逮捕犯【罪嫌疑人的,应【当按照本规则第【。十章的规《定移:送侦查?监督部门办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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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:百七十?六条 ? 办案人员对案件】进行审查后》。,应当?制作案件《审查报告,提出【起诉或者不起诉【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!带民事诉讼的意见,!经公诉?部门:负责:。人审核,报请检察长!或者检察委》员会决?定
】 办案人—员认为应当向人【民法院提出量刑【。建议的?,,可以在审查报告【或者量刑建议书中】提出量刑《的意见,一并报请】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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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【长承:办的审查《起诉案件,除本规】则,规定应当由》检察委?员会讨论决定的【。以外:,可以直接作出【起诉或者不起诉【。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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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三百七十《七条 人民检【察院对侦《查机:关移送的案件进行】审查后?,在法院作》出生效判决之前,认!为需要补《充提供法庭》审判所?必需的证《据的,可《以书:面要求侦《查机关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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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百七十八条 人民!检,察院在审查起诉【中,发现可能存在刑!事诉讼法《第,五十四条规》定的以非法方—法收集证据情形的】,可:以要求侦查机—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!。性作出书面说明【或者提供相》关证明材料》
】 :第,三百七十九条 人!民检察院公》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!侦查人?员以非法方法—收集犯罪嫌》疑人供?述、被害人》陈,述、证人证言等证据!材料的?,应当依法排除【非法证据并提出【纠正意见,同时【可以要求侦查机关】。另行指?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!取证,必《。要时人民检》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!取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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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!。八十条 人民检】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!清、证据《不足或者遗漏罪行】、遗漏同案犯罪【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!充侦查的,》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!意见,?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!回公:。安机关补充侦查【;,人民检?察,院也可以自行—侦查,?必要时可以要—求公安机关》提供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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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:百八:十一条 人—民检:察院公诉部》门对本院《侦查:部门移送审》。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!,认为犯罪事实不清!、证:据不足或者遗漏【罪行、遗漏同—案犯罪嫌疑人等情】形需要补充侦查【的,应当《向侦查部门提出补充!侦查的书面意见【,连同案卷材料【一并退?回侦查部门补充【侦查;必要》。时也可以自》行侦查,可以要求】。侦查部门予以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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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百八十二—条 对于退回公安!机关补充《侦查的案件》,应当在一个月以内!补充侦查完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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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补,充侦查以二次为【限
】 补充侦查完毕!移送审?。查起诉后《,人民?检察院重新计算【审查:起诉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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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】检察院公诉部门【退回本院侦查部【门补充侦查的期【限、次数按》照本条第《一款至第三款的【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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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百八十三【条 ?人民检?察院在审查》起诉中?决定自行侦查的,应!当在审查起》诉期限内侦查完【毕
】 第三百八十】四条 人民检【察院对已经》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!充侦查的案件—,在审查起诉—。中又发现新》的犯罪事实的,【应,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!。侦查;对已》经查清?的犯罪事实,—应,当依法提起公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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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百八十五条】 对于《在审:查起诉期《间改变管《辖的案件,改变【后的人民检察—院对于符合刑事【诉讼法第《一百七?十一条第二款—规定的?案件,可以》通过原受理案件【的人民检《察院退回原侦查的】公安机关补》充侦:查,也可以自行侦】。查,改变管辖前后—。退回补充侦查—的次数总共》不得超过二次—
— ,。 第三百—八十六条《 人民《检察院对于移送【审查起诉的案件,】应当在一个月以内】作出决定《;重大、复杂—的案:件,,一:个月以内不能作出决!定的,经检察长批】准,可以延长—十,五,日
【 《人民:。检察院审《查,起诉的案件,改变】管辖的,从改变后的!人,民检察院《收,到案件?之日起计算》审查起诉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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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三百八《十七条 追—缴的财物中,属【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!,,不需要在法庭—出示的,应当—及时返还被害人,】。并由:被害:人,在发还款物清—。单上签?。名或者盖章,注明】返还的理由》,并将清单、照片】附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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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百八十《八条 追》缴的财物中》,属于违禁》品或者?不宜长期保存的【。物,品,应当《依照:国,家有关规定》处,理,并将清单、照】片、:。。处理结果附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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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八!十九:条 公诉部门办理!案件,可以适—用本规?则,规,定,的侦查措施》和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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