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—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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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一节 审 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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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三:百六十条 人民检!察院受理移送审查】起诉案?件,应?。当指定检察员或者经!检察:长,。。批准:代行检察员职务【的,助理检察员办理,也!可以由检察长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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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办案人员应当全面!审阅案卷材》料,,必要?时,制作阅卷笔录—
】 第三百六十【。一,。。条 对于重大【、疑难、复杂的案】件,人?民检察院认为确【有必要时,可以派】员适时介入侦查活】动,,对收集《证,据、:适用法律《提出意见,监督【侦查:活动是?否合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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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百六十!二条 各级人【民,检察院提起》公诉,应当与人民法!院,审,判,管,辖相适应公诉部门收!到移送审查起诉【的,案件后,《经审查认为不—属于本院管辖的,应!当在五日以内经由】案件:。管理部?门,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!检察院
! ? ,认为属于上级人【民法院管辖的—第一审案件的—,应当报送上一【。级人民?检,察院,同时通知移】送,审查起诉《的公安机关;认为】属于同?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!的第一审《案,件的,应当》移送有管辖权的【人民:检察院或者报—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!察,院指定管辖,同时通!。知移送审查》起诉:的公安机关》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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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上级人》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!安机关移《。送审查起诉案件,】认为:属于下级《人民法院《。管辖的,可以交【下级人民检察院【审查,由下级人民检!。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!提起公诉,同时【通知移送审查—起诉的公安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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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一人犯数罪、共同犯!罪和其他需要并【案审理的《案件,只要其中【一人或?者一罪?。属于上级人民检【察院管辖的,—全,案由上级《人民检察院》审查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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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依】照刑事诉讼法的【规定指定审判管辖】的,人民检察院应】当在侦查机关移送】审查起诉前协商同级!人民法院办理—指定管辖有关事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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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百,六,十三条 人民检察!。院审查移送起诉的】案件,应当查—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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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: (一)犯罪嫌疑人!身份状况是否清楚】,包括姓名、—。。。性别、国籍、—出生年?月日、职业和单位等!;单位犯罪》的,单位的相关情】况是否清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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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(二)犯罪事实【。、,情,节是否清楚;—实,施犯罪的时》间、地点、》手段:、犯罪事实、危害】后果是否明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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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三)】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!的意:见是否正确;有无】法定的从重》、从轻、减轻或者】。免除:处罚的情节及酌定】从重、从轻情节;】共同犯罪案》件,的犯罪嫌疑人在【犯罪活?动中的责任的—认定是否恰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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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》 (四)证明】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!包括采取技术侦查措!施的决定书及—证据材料《。是否随案移送—;证明相关财产【系违:。法所得的证据材料】是,否随:。。案,移送;不宜》移送的证据》的清单、复制件、照!片或者其他》证明文件是》。否随案移送;—
! , (》五)证据是否确实、!充分,是否依法收】集,有无应当排除】非法证据的情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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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】(六)侦查的各种】法律:手续和诉讼文书【是否完?备;
】 ? (七【)有无遗漏罪行【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!。责任的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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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八)是否属【于不应?当,追究刑事责任的【;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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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。 (九)有无附】带民:。事诉讼;对》于国家财产、集体财!产,遭受损失的,是【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!提起附?带民事诉讼》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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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(十)采取的—强制:措施:是否适当,对于【已,经逮捕的犯罪—嫌疑人,有》无继:续羁押的《必要;
! ? , (十一【。)侦查活动是—否合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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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: (十二)涉案款】。物是否查封、扣押】、冻结并妥善保管】,清单是否齐备;】对被害人合法—财,。产的返还《和对违禁品或—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!品的处?理是否妥《当,移送的证明【。文件是否完备
】
】第三百六十四—条 ?人民检察院审查案】件,应当讯》问犯罪嫌疑》人,听取辩护人【。、,被害人及其诉讼【代理人?的意见,并制作【笔录:附卷
》
《 辩护人—。、被害人及其诉【讼代理人《提出书面意》见的,应《当附卷
《
】 第三百六》十五条 》直接听取《辩护人、被害人【及其诉讼代理人的】意见有困难的,可以!。通知辩护人、被【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!。提出书面意见,在】指定期限内未提出意!见的,应《当记录在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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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百六十六【条 : 人:民检察院认为需【要对案件中某些【专,门性问?题进行鉴《定而侦查机关没有】鉴定的,应当要求侦!查,机关:进行鉴?定;必要时也—可以由?人民检察《院进行鉴《定或者由《人民检察院送交【有鉴定资格的人进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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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】民检察院自行进行】鉴,。定的,可以商请侦查!机关派?员参加,必要时【可以聘请《有鉴定资格》。的人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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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百六十!七,条 : 在审查起诉—中,发现犯罪—嫌疑人可能患有【精,。神病的,人》民检察院应当依照】本规则的有关规【定对犯罪嫌疑—人进行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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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犯罪》嫌疑人?的辩护人《或者近亲属以—犯,罪嫌:疑人可能患有—精神病而《申请对犯《罪嫌疑人进行—鉴定的,人民—检,察院也可以依照本规!则的有关规定对【犯罪嫌?疑人进?行,鉴定,鉴定》费用由申请方承担】
— , : 第三百六十八条】 人民检察院【。对鉴定意见有—疑问:的,可以询》问鉴定人并制作笔录!附,卷,也可《以指派?检察技术人员或者】聘请有鉴定资—格的:人,对,案件中的《某些专门性》问题:进行补?充鉴定或者重—新鉴定
】
公诉部门!。对审查起诉》案件:中涉及?专门:技术问题《的证据材料需—。要进行审查的,可】以送交?检察技术《人员:或者其他有》专门知识的人审【查,审查后》应当出具审》查意见
! , 第三》百六:十,九条: 人?民检:察院审查案》件的:时候:,对公安机关的【。勘验、检查,—认为需?要复验、《复查的?,应当要求公安机】关复验、复查,【人民检察《院可以派《员参加;也可以自】行复:验、复查,》商请公安机》关派员参《加,必要时》也可以聘《请专:门技术人员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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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三百七十条 人】。民检:察院:对,物证、书证、—视听资料、电子数】据及勘验、检查【、辨:认、侦查实验等笔录!存在疑问的,可以】。要求:侦查人员提供获取、!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!时,。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!、书证、视听资料、!电子数据及勘验【、检查、辨认、侦查!实,验,等,笔录的人员和见证】人并制作笔录附卷,!对物证、书证、【视听资料、电子【数据进行技术鉴【定
】。 第三》百七十一条 — 人民检察院对证】人证言笔录存在疑】。问或者?。认为对?证人的询问不—具体或者有遗漏的,!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!并,制作笔录《。附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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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《百七十?二条 《讯问:犯罪嫌疑人或者询问!被害人、证人、鉴】定人时,《应当分别告知—其在审查起诉阶段】所,享有的?诉,讼权利
!。。 《第三百七十三条 !讯问:犯罪嫌?疑人,询《。问被害人、证人、鉴!定人,听取辩护人】、被害人及其诉讼代!理人的意见,—应当:由二名以上办案【。人员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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讯—问,犯罪嫌疑人,—询问证人、鉴定【。人、被?害人,?应当个别《进行
】 询问—证人、被害人的地】点按照?刑事:诉,讼法:第一百二十二—条,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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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百七十四条 !对于随案移送的【讯问犯罪嫌》疑人录音、录像【或者人民检察院调取!的录音、录像,人】民检察院应当—审查相关《的录音、录》像;对于《重大、疑难》、复杂的案件,【。必要时可《以审查全部录音【、录:像
! 第三百七十【五条 《公诉部门经审查认】为需要逮捕犯罪【嫌疑人的,应—当按照本规则第十章!。的规定移送侦—查监督部《。门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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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百七十六条》 办?案人员对案》件进行审《查后,应当制作案】。件,审,查报告?,提出起诉或者【不起诉以及是否需】要提起附《带民事诉讼的意见】,经公诉部门负责】。人审核?,报请检察长或者检!察委员会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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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!案人员认《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!出量:刑建议的,可以在】审查报告或者—量刑建议书中提出量!。刑的:意见,一并报请决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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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检察长承办的】审查起诉案件,除】本规则规定应当【。。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!定的:以,外,可?以直接作出》。起诉或者不起—。诉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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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七!十七条 人民检】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!的案件进行审查【后,在法院作—出生效判决之—。前,认?为需要补充提供【法庭:审判所必《需的证据的,可以书!面要求侦查》机关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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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百七十?八条 人民检【察院:在审:。查起诉中,发—。现可能存在刑事【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!定的以?非法方法收集证【据情形的,可—以要求侦查机—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!性作出书面说明或者!提供相关证明—材料
】。 《第,三百七十《九条 人民检察】院公诉部门在—审查中发《现侦查人员以非【法方法收集犯罪【嫌疑人供《述、被害人陈述、证!人证言等证据材【料的,应当依—。法排除非法证—据并提?出纠正意见》,,同时:可以要?求侦查机关另行【指派侦查人》员重新调查取证【,必要时人民检察】。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!证
《
第三!百八十条 人民检!察院认为《犯罪事实《不清、证据不足或】者遗漏罪行、—遗漏同案犯》罪嫌疑人等情形需】。要补充侦查的—,应当提《出具体的《书,面意见,连同案卷】材料一并退》回公:安,机,。关补充?侦查;?。人民检?。察院也可以自行【侦查,必要时—可以:。要求公安机》关提供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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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百八十!一条: 人民《检察院公诉部门【对本院?。。侦,。查,部门移送审》查起诉的案件—审,查后,认为犯罪【事,实不清、证》据不:足或:者遗漏罪行、—遗漏同案犯罪嫌【。疑人等情形需—。要补充侦查的,应】当向侦查部门—提出补?充侦查的书面意【见,:连同案?卷材料一《并退回?侦查部?门补充?。侦查;必要》时也可以自行侦查,!可以要?求侦查部门予以【协助
!。。 第三百八十二!条 : 对:于退回公安》机关补充侦查—的案件,应当在一个!。月以内补《充侦查完毕
【
】补充侦?。查以二次为》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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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补充?侦查完毕移送审【查起诉后,人民【检察院重新》计算审查起诉期【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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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人民:检察院公诉部—门退回本院侦—查,部门补充《侦查的期限、次数】按照本?。条第一?款至第三款的规【定执行
【
—第三百八十三—。条 ?人民检察院在审查】起诉中决定自行侦】查的,?应当在审查起诉【期限内侦查完毕
】
— 第三百八十四!条 人民检察【院对:已,经退回侦查机—关二次补《充侦查?的案件?,在审查起诉中又发!现新的犯罪事实的】,应:当移送侦查》机关立?。案侦查;《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!实,,应当依法提起公】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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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!八十五条 —对于在审查起—。诉,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!,改变后的人民【检察院对于符合【刑事诉讼《法第:一百七十一条第【二款规定《的案件?,可以通过原受理】案件的?人民检察院退回原】侦查的?公安机关补充侦查,!也可以自行侦查【改变管?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!的次数总共不得【超过二次《
】 第三百》。八十:六条 人民检察院!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!案件,应当在一个月!以内作出决定—;重大、《复杂的案《件,一个月以—内不能作出决—定的,?。经检:。察长批准,可以【延长十五日
【
》 人民检察院】审查起诉的案—件,,改变管辖的,从】改变:后的人民检》察院收到案件之【日起计算审》查起诉期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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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三百八十七】条 追《缴,的财物中,属—于被害人的合法【财产,不需要在法】庭出示的,》应当及时返》还被害?。人,并由被害人【在,。发还款物清单上签】。名或者盖章,注明返!还的理由,并将清单!、照片附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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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百八十八条 追】缴的财物中,—属于违禁品或—者不宜长期保存【的物品,应当—依照:国家有关《规定处?理,并将《清单、?照片、处《理结果?附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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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百八十九条 公】。诉部门办理案件,可!以适用本规则规【定的侦?。查措施和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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