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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! 《 ,。 第《一,节, 一般规定》 《   —  第三百零三条】  :人民检?察院审?查,批准或者决定逮捕】犯罪嫌疑人》。,由侦查《监督部门办》理,    ! 第三百零四条【。  侦?查监督部门办理【审查逮捕案件—,应当指定办—案人员进行审—查办案人员应当【审阅案卷材料和证据!,,。依,法讯问犯罪嫌疑人、!询问证人等诉—讼,参与人?、听取辩护律师意】见,制作《审查逮?捕意见书,提出批】准或者决定逮—捕、不批准》或者不予逮捕—的意见,经》部门负责人》审核后,报请—检察长批准或—者,决定;重大案件【应当经检《察委员?会讨论决定》。    ! 侦查监督部门【。办理审查逮捕案【件,不另行侦—查,不得直》接提出采取》取保候审措施的意见! —    第三百【零五条  侦—查监:督部:门办理审《查逮捕案《件,可以讯问—犯,罪嫌:疑人;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:,应:当讯问?犯罪:嫌疑人:《 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(一)对!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!疑问的;《。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《),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!察人员当面陈述的;!。 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侦查活动可能】有重大违法行为的】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案情重大疑难复杂!的;: ? :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五):犯罪嫌?疑人系?未成年人的; 【 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六)—犯罪嫌疑人是盲、聋!、哑人或者》是尚未完全》丧失辨认或》者控制自《己行为能力的—精神:病人的 【     讯问】未,被拘留的《犯罪嫌疑人》,讯问前应》当征求侦《。查,机关的?意见,并《做好办?案安全?风险评估《预警工作 》   【  是否符合逮【捕条件有疑问主要】。包括罪与《非罪:界限不清的》,,据以定?罪的证?据之间存《在矛盾的《,犯罪嫌疑人的【供述前后矛》盾或者?违背:常理的?,有无?社会危险性难—以把:握的,以《及犯:罪嫌疑人是否达【到刑事责任》年龄需要确认等情】。形 : :     重大!违法行?为是:指,办案:严重违?反法律规定的程【序,或者存在刑【讯逼供等严重—侵犯犯罪《嫌,疑人人身权利和其他!诉讼:权利等情形 —   【 ,。 ,第三百零六条 【 在审查《逮捕中对被拘留【的,。。犯罪嫌疑人不予【讯问:的,,应当送达》。听取:犯,罪嫌疑?人意见书,由犯罪嫌!疑人:填,。。写后及?时收:回审查?并附卷经审查发现】应当讯问犯》罪嫌疑人的,—应当及时讯问 ! :     第—三百零七条  讯问!犯罪嫌疑人时,【检察人员不》得少于二人 — 》    犯罪嫌【疑人被?送交看守所羁押【后,讯问《应当在看守所内进】行 : : ?。  : , 讯问时,应当【首先查?明犯:罪嫌疑人的基本【。情况,依法告知犯罪!嫌疑人的《诉讼权利和义—。务,听取其供—述和辩解,有检举揭!发他人?犯罪线索的,—应,当予以记《录,,并依照有关规【定,移送:有关部?。门处理 《   【  讯问《。犯罪:嫌疑人应当制作讯】问笔录?,并交犯罪嫌疑人】核对或者向其宣【。读,:经,核对无误后逐—页签名、盖章或者】捺指:印并附卷犯罪—嫌疑人请《求自行书写供—述的,应当准许,但!不得:以自行书写的供述代!替讯问笔录》   】  第三百零八条】。 , 侦:查监督?部,门办理审《查,逮捕案件,必要【时,可以询问证人、!被,害人、?鉴定人等诉讼—参与人,并制作笔】录附卷 【     第【三,百,零九条  在审【查逮:捕过程中,犯—罪嫌疑人已经—委托:辩护律师的,侦查监!督部门?可,以听取辩《护律师?的意见辩护》律师:。提,出要求的,应当听】取辩护律师的意见】对辩护律师》的意见应当制作笔录!。附卷 》     辩护!律师提出不构成【犯罪、?无社会危险性、不】适宜羁押《、,侦查活动《有违法犯罪》情形等书面意—见的,办案人员应】当审查,并在—审查逮捕意见书中】说明是否采纳的情】况,和,理由: : ,     【第,三百一十条  对】于,公安机关立案—侦,查的案件,侦—查监督部门》审查逮捕时发现存】。在本规则《第七十三条第一【款规:定情形的,可以【调取公安机关讯【问犯罪嫌疑》人,。的录音、录像并审查!相关的录音、录【像,:。对于重大《、疑难、复杂的案】件,必要时》可以审查全部—录音、录像 —   【  人民《检察院直接受理立】。案侦查的案》件,侦查部门—在移送或《者报:请审查逮捕时,应】当向侦查监督—部门移送全部讯问】。犯罪:嫌,疑人的录音、录像,!未移送?或移送不《。全的,侦查监督部】门应当要求》侦查部门补充移送】经,要求:。。仍未移?送或者未《全部移送的,应当】将案件退回侦查【部门侦查监督部【。门审查逮捕时—。对取证合《法性或者讯问笔录真!实,性等产生疑问的,可!。以审查相关的录音、!录,像;对于重大、疑】难、复杂的》案件,必要时可以】审查全部录音、录】像 ?。    【 第三百一》十一条?  经审查讯问【。犯罪嫌疑人录音【、录像,发现—。侦查机关讯问不【规范,讯问》过,程存在违法行为,】录音、录像内容与讯!问笔:录,不一致等情》形的,应《当,逐一列明并向—侦,。查机关书面提出【,要:求侦查机关予以纠】正、补?正或者书《面,作出合理解释发【现讯问笔录与—讯问犯?罪嫌疑?人录音?、录像内容有重【。大实质性差》异的,或者侦查机】关不能补正》。或者作出合理解【释的:,该讯问笔录不能作!为批准逮捕或者决定!逮捕的依据 — ?     第三百!一,。十二条  外—国人、无国籍人涉嫌!危害国?家,安全犯罪的案—件或:者,。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!、外交?关系的案件》以及在适《用法律上确》有疑难的案件—,认为需要逮捕犯罪!嫌疑人?的,按照《刑事:诉讼法第十九条【、,第二十条的规定,分!别由基层人民—检察院?或者分、州、市人民!检察院审《查并提出《意见,?层报:。最,高人民检察院审查】最高人民检察院经】审查:认为需?要逮捕的《,经征求外交部的】意见后?,,作出批准逮捕—的,批复,经审》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!,作出不批准—逮捕的批《复基层人民检察院或!者分、州、市—人,民检察院根据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!复,依法作》出,。批,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!。。决定层报过程—中,上?级人民检察院经【审查:认为不需要逮捕的,!应当作出不批准逮】捕的批复,报送的人!民检察院根据批复】依法作出不》批准逮捕的决—定, : : ,。   ?  基层人民—检察院或者分—、州、市人》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!。不需要逮捕的,可】。以直接依法作出不】批准:逮捕的决定 【 :    》 外国人、无国籍人!涉嫌本条第一款【规定以外的其—他犯:罪案:件,决定《批,。准逮捕的《人民检?察,院应当在作出批【。准逮捕决定后四【十八小时以内报上一!级人:民检察院《备案,同时向同级人!民政府?外事部门通报上一】级人民检察》院对备案材料经审】查发现错《误的,应当》依法及?。时纠正 !    第三百【一十三?条  人民检察院】。办理:审查逮捕的》危害国家《安全的案件,应当报!上一级人民检察【。院备案 !    上一级人民!检察院对报送的备】案材料经审查发现错!。误的,应当依法及】时纠:正 《     第】三百一十四条  对!于人民?检察院正在侦查或】者审查起诉的案【件,被?逮捕的?犯罪嫌?疑人及其《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!或,者辩护?人,认为羁押期限届满,!向,人民检察《院提出?释放犯罪嫌疑—人或者变更》逮捕措?施要求的,人民检察!院,应当在三日以—内审查决定经审查】,认:为法:定期限届满》的,应当决定释放或!者依法变更》逮捕措施,并通知】公安机关执》行;认为未满法定期!限,。的,书面《答,复申请人 —     第!三百一十五条—  被害人》对人民检察院—以没有犯罪事实为】由,作出的不《批准逮捕决定不【服提出?申诉的,由作出不】。批准逮捕决定的【人民检察《院刑事申诉》检察部?门审:查处理对以其他理由!作出的不《批准逮捕决定不【服提出?申诉的,由》侦查监督部门—办理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