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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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】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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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百零三》。条 人民检察院】审查批准或者决定】逮捕犯罪《嫌疑人,由侦查监】督部:门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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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零!四条 侦》查监督部门》办理审?查逮捕案件,应【当指定办《案人员进行审查【办案人员《应当审阅案卷—材,料和证据,依法讯】问犯罪嫌疑》人、询问证人等诉】讼参与人《、听:取辩护律师意见,】制作审查逮捕意见】书,提出批》准,或者决定逮捕、不批!准或者不予逮捕【的意见,经部门【。。负责人审核后,报请!检察:长,。批准或者《决定;重大案件【应当经检《。察委员会讨论决【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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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侦查监督部!门办理?审查逮捕案件,不】另行侦查,不得直接!提出采?取取保候审措施的】意,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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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百零五【条 侦查监督【部,门办理审查逮捕【案件,可以讯问犯罪!嫌疑人;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,应当讯问犯!罪嫌疑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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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《(一)?对是否符《合逮捕?条件有疑问的—。;
】 【(二)犯罪嫌疑人】要求向检察人员【当面陈述《的;
! : (三)侦!查活动可《能有重大违法—行为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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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—案情重大《疑难复杂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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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五)犯?罪嫌疑人《系未成年人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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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?(六:)犯罪嫌疑》人是盲、《聋、哑人或者是尚未!完全丧失《辨认或者控制—自己行为能力的【精神病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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讯问未被!拘留的犯罪》。嫌疑:人,:讯问前应当》征求侦查机关的意见!,并做好办》案安:全风险评《估预警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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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是否符合逮捕条【件有:疑问主要包括罪与】非罪界?限不:清的,据以定—。罪,的证据之《间存在?矛,盾的,犯罪嫌—疑人的供述前—后矛盾或《者违背常理》的,,有无社会》危险性难以把握【。的,以?及犯罪嫌《疑,人,是否达?到刑事责任年龄【需要确认等情形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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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重大违法行为是!指办案严重》违,反法律规定的—程序,或者》存在刑讯逼供等【严重侵犯犯罪嫌【疑人人身权》利和其?他诉讼权《利,等,情形
】 , 第三百—零,六条 在》审查逮捕中对被拘留!的犯罪嫌疑》。人,不予讯问的,应当】。。送达:听取犯罪嫌疑—人意见书,由—。犯罪嫌疑人》填写后及时》收回审查并》附,卷经审查发现应当】讯问犯罪嫌疑人的】,应当及《时讯问
】。。
, 第三百【零七条 讯问【犯罪嫌疑人时—,检:察人员?不得少于二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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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!守所羁押后》,讯:问应:当在看守所内进行】
! 讯:问,时,,应当首《。先查明?犯罪嫌疑人的基本】情,况,依法告知犯【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!和义务,听取其【供述和辩解,有检举!。揭发他?人犯罪线索的,应当!予以记录,并依【照有关规定移送【。有关部门《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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讯问【犯罪:嫌疑人应《当制作讯问》笔录,并交犯罪【嫌,疑,。人核对或者向其【宣读,经《核对无?误后:逐页签名、盖—章,或者捺指印》并附卷犯罪嫌疑【人请求?自行书写《。供述的,应当准【许,:但不得以自行—。书写的供述代—替讯问笔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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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百零八条 侦【查监督部门办—理,审查逮捕案件,必】要,时,可以询问证人】。、被:。害人、鉴定人—等诉讼参与》人,并制作笔录【附卷
】 : 第三百零九条】 在审《查逮:捕过程中,犯—罪嫌疑人《已经:委托辩护律师的,】侦查监督部门可【以,听取辩?护律师?。的意见辩护律师【提出要求《的,,应:当听取辩护律师的】。意见对?辩护律?师的意?见应当?制作笔录附》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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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辩护律师提—出不构成犯罪、无社!会危险性、》。不适宜羁押、侦查】活动有违法犯—罪,情形等书《面意见的《,办:案人员应当审查【,并在审查逮捕意见!。书,中说明是否采纳的情!况和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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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百一十条 】对于公安机》关,。立案侦查的》。案件,侦查监督【部门审查逮捕时【发现存在本》规则第?七十三条第》一款规定情形的,】可以调取公》安机关讯问犯罪嫌】疑人的录音、—录像并审《。查相关的录》音、录像,对于重大!、疑:。难、复杂的》案件,必要时—可以审查全部录音】、录:。像
】 人《民检察院直接受理】立案侦查的案件,侦!查,部门在?移送或?者报请审查逮捕时】,应当向侦查—。。监督部?。门移送全部讯问犯】罪嫌疑人的录音【、录像?,未移?送或移?送不全的,侦—查监督部门》应当要求侦查部门补!充移送?。经要求仍未》。移送或者未》。全部移送的,应【当将案件《退回:侦查部门侦查监督部!门审:查逮捕时对取证合】法性或者讯》问,笔录:真实性等产生疑问的!,可以审查》相关:的,录音、录像》;对于重大、—疑,难、复杂的案—件,必?要时可以审查—全部录音、》。录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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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三百:一,十一条 经—审,查讯问犯罪》嫌疑人录《音、录?像,发现侦查机关讯!问不规范,》讯问过?程存在违法》行为,录《音、录像《内,容与讯问笔录不一】致等情形的》,应当逐一》列明并向侦查—机关书面《提出,要《求侦查机关予以【纠,正、补正或》。者书:面,作出合理《解,释发现?。讯问笔录与讯问犯罪!嫌疑:人录音、录像—。内容有重大实—。质,性差异?的,或者侦查—机关不能补正或者】作出合理解》释的,该讯问—笔录不能作为—批准逮捕或者决【定逮捕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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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百一十二《条 外国》人,、无国籍人涉嫌危害!国家安?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!及国与?国之间政《治,、外交关系的—案件以及在适—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!案件,认《。为,需要逮捕犯》罪嫌疑人的》,按照刑《事诉讼?法第十九条、第【二十条的《规定,分别》由基层人民检察【院或者分《、州:。、市人民检察—院审查并提出意见】,,层报最高人》民检察院审查最高】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!为需要?逮捕的,经征求外交!部的意见后,—作出:。批准逮捕的》批复:,经:审查认为不》需要逮捕《的,作出《不批准逮《捕的批?复基:层人民检察院或【者分、州《。。、市:人民检察院根—据最高人民》检察院?的批复,依法作出批!准或者不批准逮【捕的决定层报过【程中,上级人民【检察院?经审查?认为不需要》逮捕:的,应当作出—不批准逮捕的批【复,报送的人—。。民,检察院根据》批复:依法作出不》批准逮捕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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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基层人民检】。察院或?者分、州、市人民检!察院经审查认为不】需要逮捕的,可以】直接依法作出不批】准逮捕的《决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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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外?国人、无《。国籍人涉嫌本条第一!款规定以外的其他】犯罪案件,》决定:批,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!应当在作出批准【逮捕:决定后四十八小【时以内报上一—级人民检察院备案】,同时?向同:级人民政府外—事部门通报上一级】人民检察院对备【案材料经审》查发现?错误的,应当—依法及时纠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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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百一十】三条 《人民检察院办理【审查逮捕的危害国家!安全的案件》,应当报《上,一,级人:民检:察院: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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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级!人,民检察院对报—送的备案材料经【审查:发现错误的,应【当,依法及时纠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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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三百一十四条 【 ,对于人民《检察院正在侦—查或:者审查起诉》的案件?,被逮捕的犯罪嫌疑!人,及其法定代理人【、近亲属《或者辩护人认—。为羁押期《限届满,向人民检】察院提?出释放犯罪嫌—疑人或者《变更逮捕措》。施要求的,》人民检?察院应当在》三日以内审查决【定经:审查,认《为,。法定:期限届满的,—应当决定释》放,或者依法变更逮【捕措施,并》通知公安机关执【行;认为未》满法定期《限的,书面答复申请!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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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百一十】五条:。 被害人》对人:民检察?院,以没:有犯罪事实为由作】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!。不服提出申诉—的,:由作出不批》准逮捕决定的人【民检察?院刑事申诉检—察部门审查处理【对以其?他理由作出的不批】准逮捕?决定:不服提出申诉—的,由侦《查监:督部:门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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