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七章 案!件受理 !     —第一百五十》二,条  ?对于侦查机关—、,下,级人民检察院—移送的审查逮捕【、审查起诉、延长侦!查羁押?期,限、申?请强制医疗》、,申请没收违法所【得,、提出或者》提请抗诉、》报请指定管》辖等:案件,由人民检察】院案件管理部门【统一:受理对人民检察【院管辖的其》他案件?,需要由案件管理部!门受理的,可以由】案,件管理?部门受理 !     第一【百五十三条》  人民检察院【案,件,管理部门《受理案件时》,应当接收》案卷:材料,并立》即审查下《列内:容: —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一)《依据移送的法—律文:。书载明的内容确定】案件是否《属于本院管辖—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案卷材料】是否齐备、》规,范,符合有关规【定的:要求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)—移送的款《项或者?物品与移送清单是】否相符; 【。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四)犯罪嫌疑人是!。否在:案以及采取强制【措施的情《况 《    — 第一百五》十四条  案件【管理部?门对接收《的,案卷材料审查后,】认为:具,备受理?条件的,应当及时】。进行登?记,:并立即将案卷材料】和案件受《理登记表移送相关】。办案部门办理 【    】 经审查,》认为:案卷材料不齐备的,!应当及时要求移送案!件的:单位补送《相,关材料对于案—。卷装订不符合要求】的,,应当要求移送案件!的单位?重新装?订后:。移送 ? ?     对【于移送审查起诉【的案件,如果犯【罪嫌疑人《在逃的?。,应当要求公安机关!采取措施保证犯【罪嫌疑人到案后【再移:送审查起诉共同【犯罪案件中》部,分犯:。罪嫌疑人在》逃的,对在案的犯】罪嫌疑人《的审查起诉》应当依法进行 【。。。 : , : ,   第一百五十】五条  侦查机【关送达的执行情况回!。执和人民法院送达】。的判决书《、裁:。。定,书等法律文书,由】案件管理部门负责】。接收案件管》理部门应当即时【登记,并及时移送相!关办案部门 】  《   第一百—五十六条  人民】检察院办理直接立案!侦查的案件,移【送审查逮捕》、审查起诉的,按】照本规则《第一百五十二—条至:第一百五十四条【的规定办理 — 》  :。  第一百五十七】。。条  人民检察【院,控告检察部门或者举!报中心统一》受理报案、控告【。、举报、申诉和犯罪!嫌疑人投《案自首,并根据【具体情况和》管辖规定,在七【日以内作出以下【处理: 》 ? ,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一)属于人民—检察院?管辖的,按照相关规!定移送本院有关部门!或者其他《人民:检察院办《理; 《 ,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(《二)不属于人民检】察院管辖的,移送】。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!,并且通知》报案人、控告人、举!报人、自首人对【于不属于人民检察院!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!措施的,应当先采取!紧急措施,然后移】送主管机关; ! :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(三)对案件事【实或者线索不明的】,应当进行必要【的调查?核实,收集》相,关材料,查》明情况?后及时移送》有,。管辖:权的机关或者部门办!理 《 ,    》 控告检察》部门或者举报—。中心可以向下级人】民检察院交办—控告、申诉、—举报案件,交办【举报线索前应当向有!关侦查?部门通报《,交办函《及有关材料复印【件应当转送本院【有关侦查部》门控告检察部门或者!举报中心对移—送本院有关部—门和向下级人民检察!院交办的案件,【应当依照有》关规定进《行,督办 【  :  : 第一百《五十八条《  控告检察部【门或者举《报中心对于以—走访形式的报案【、控告、《举报和犯罪嫌疑【人投案?自首:,应当?指派: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接!待,问明情》。。况,并制作笔录【。,,经核对无误后—,由报案人、控告】人、举报人、—。自首:人签名、《捺指印,必》。要时可以录音—、录像;对》。报案人、《控告人、举报人、】自首人提供的有【关证据材料》、物:品,等应当登记,制作接!受证据(物》品)清单,并—由报案人、控—。告人、举报人、自首!人签名?,必:要时予以拍照—,并妥善《保管 【   ?  第一百五十【九条  《接受控告、举报【的,检察人员,应—当告知控告》人、举报《人如实控告、举报】和捏造、《歪曲事实应》。。当承担的法律责【任 【  :  第?一百六十条  办】案部门应《当在规定期》限内办?理案件?,并向控告检察部】。门或:者举报?中心书面《回复办理结果—回复办理结果应当】包括:控告、申诉或举报】事项、办理过—程、认定的事实和证!据、处理情况和法】律依据以及执法【办案风险评估情况等!。 ? ? , , , 第一?百六十一条  【人民检察《院举报中《心负责统一》管理举报线索本院其!他部:门或者人员对所【。接受的?犯,罪案件线索,应当】在七日?以内移送举报中心 !    】 有关?机关或者部》门移送人民检察【院,审查是否立案的案件!线索和人民》检察院侦查部—门发现的案件—线索,由侦查部门自!。行审:。查  】 ,  第一百六十二条!  控告检》察部:门或者?举报:。中,心对于不愿公—开姓名和举报行【为的举报人,应【当为其保密》 《 , ,    《第一百六《十,三条  《人民检察院对于【直,接受理的要案—线索实行分级备案】的管理制度》。县、:处级干部的》要案线索一律—报,省级人民检》察院举报《中心备?案,其中涉嫌犯罪数!额特别巨《大或者犯罪后—果,特别严重的,层报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】报中心备案》;,厅、局级以上干部的!要案线索一律报【最高人民检察院【举报中心备案 【。  —   要《案线索是《指依法由人》民检:察院直接《立案侦查的县、处级!以上干部犯罪的【案件:线索 【    《 ,第一百六十四条  !要案:线,索的备案,应—当逐案?填写要案线索备案表!备,案应当?在受理后《七日以内办理—。;情况紧急》。的,应当在》备案之前及时—报告 》 :     接到【备案的?上级人民检察院举报!。中心对于备》案材料?应当及时审查,【如,果,有不同意见,应当】。在十日以《内将审查意》见通知报送备—案的下级人民检【察,院   !  第一百六十五】条  侦查》部门收?到举报中心》移送的举报》线索,应当在三【个月以内将》处理情况《回复举报中》。心;下级《人民检察院接到上级!人民检察院》移送的举报材—料后,应当在三【个月以?内将处理情》况回复上《级人民?检察院举《。报中心情《况复杂逾期不能办】结的,?报检察长批》准,:可,。以适当延长办理期】限  】   第一百六十六!条  ?举报中?。心应当对作出不【。立案:决定的举报线索【进,行审查,认》为不立?案决定错误的—,应当提出意见报检!察长决?定如果?符,合立案条件的—,应:当立:。。案,侦查 ?   【  举报中心审查】不立案举《报线索,应当在【。。收到侦?查部门决定不—予立案回复》文书之日起》一个月以内办—。。结;情况复杂—,逾期不《能办结的,经举报中!心负责人批准,【可,以延长二个月 【 :     【侦,查部门对《决定不予《立案的举《报线索,应当在一个!月以内?退回举报中》心  】   第一百六【十七条  举报中】心对性质不明难以】归口、检察长批【交的举报线索应当进!行初核对群众—多,次举:报未查?处,的举报线索,—可以要求侦查部门】说明理由,认为理由!不充分的,报检察】。长决:定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