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七章 案件》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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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百五【十二条 》。对于侦?查机关、下级人民检!察,院移:送的审查逮捕—、审查?。起诉、延长》侦查羁押《期限、申《请强制医疗、—申请没?收违:法,所得、?提出或者提请—抗诉、报请指定管】辖等案?件,由人民检察【院案件?。管理部?门统:一,受理对人民检察院管!辖的其他案件,【。需要由案件管理部】。门受理的,可—以由案件管理部门】受理
】。 ? 第一百《五十三条 》 人民检察》院案件管《。理部门受《理案件?时,:应当接收案卷—材料,并立即审查下!列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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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:(一)依据移送的】法律文书载明的内】。。容确定案件是否属于!本院:。。管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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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:)案:卷材料是《否齐备、规范,【符合有关规》定的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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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移送的【款项或者物品与移】送,清单是否《相符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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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【犯罪嫌?疑人是否《在案以及采》。取强制措施的情况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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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五十】四条 案件管理部!门对接收的案卷材】料审查?后,认为《具备受理条件的,】应当及时进》行,登,记,。,并立即将案卷【材料和案件受理登】记表移?送相关办案部门办理!。
】 经审查》,认为案卷材料不齐!备的,应当及时【要求移送案》件的单位补送相【关材料对于》案卷:装订:不符合?要求的?,应当要求》移送案件的单—位重新装订后移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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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。 对于移送审【查起诉的案件,【如果犯罪《嫌疑人在《逃的:,应当要求公安机关!采取措施保》证犯:。罪嫌: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!。查起诉共同犯罪案】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!在逃的,对》在案的犯《罪,嫌疑:。人的审查《。。起诉应当《依法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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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一百五》十五:条 侦查机关【送达的执行情况回】执和人民法》院送达的判决书、】裁定书等法律—文,书,由案件》管理部?门负:责接收案件管理部门!应,当即:时登记,并及时【移送:相关:办,案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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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!五,十六条 人民【检,察,院办理直接立案侦】。查的案件,移—送审查?逮捕、审查起诉的】,按照?本,规则第一《百五十二条》至第一百五十四【条的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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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一百?五十七?条 人民检察院】控告检察部门或【。。者举:报中心统一受理【报案、?控,告、举?报、申诉和犯罪嫌疑!人投案自首,—并根:。据具体?情况和管辖》规定,在七》日以内作出以下【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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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一)属于人】民检察院管辖的【,按照相关规定移送!。本院有关部》门或者其他人—民检察院办》理;
! (】二):不属于人民检—察院管辖《的,移送有管辖权的!机关处理,》并且:通知报案人、控告人!、,。举报人、自》首人:对于:不,属于人民检》察院管辖《又必须采取》紧急:措施的,《应当先?采取:紧急措施,然后移送!主管机?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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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》三,)对案件事实或【者线索不明的,应当!进行必要的》调查核实,》收集:相关材料《,查明?。情况:后,及时:移送有管《。辖权的机关或—者部门办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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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控》告检察部门或者【举报中心可以—向下:级人民检察》院交办控告》、申诉?、,举,报案件,交办—举报线索前应当向】有关侦查部门通报,!交办函及有关材料复!印件:应当转送本院—。有,关,侦查:部门控告《检察部门或者举报中!心对移送本院有关部!门和向下级人民【检察院交办的案件】,应当依《照,有关规?定进行督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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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—百五十八《条 控告检—察部门或者举—报中心对于以—走访形式的》报案、控告、举报】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!首,:应当指派《两名:以上工作《。人员接待,问明【情况,并《制,作笔录?,经核对无误后,由!报案人、控告—人、举报《人、自首人签名、捺!指印,必《要时:可,以,录音、录像;—对报案人、控告人、!举报人、自首人提】供的有关证据材【料、物?品,等应当?登,记,制作接受证据】。(物品?)清单?,并:由报案人、》控,告,人,、举报人、自首人】签名,必要时予以】拍照:,并妥善保》管
! 第一百五十九条! 接?受控告?、举报的检察人员】,应当告《知控告?人、举报人》如实控?告,、举:报和捏造《、歪曲事《。实应当承担》。的,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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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百六十!条 : ,办案部门应当在【。规定期限内办理【。案件,?并向控告《检察:部门或者举报中【心书面回复》办理结?果回复办理结果应当!包括控告、申—诉或举报事项—。、办理过《程、认?定的事实和》证据、处理情—况和法律依据以及执!法办案风险》评估情况等》
】 , 第一百六十一条】 人民检察院举】报中心负责》统一管理举》报,线索本院其他部门或!。者人员对所》接受的?犯罪:案件线索,应当【在七:日以内?移送举报中》心
【 , 有关机关或】者部门?移送人民检》察院审查是》否立案的案件线索】和人民检察》院侦查部门发现【的案件?线索,由侦》查部门自行审—查
】 ?第一百六十二—条 控告检察部门!或者举报中心对【于不愿公开姓—名和举报行为的举】报人,应当为其保密!
! 第:一百六十三条 【 人民检察院对于】直,接受理的要案线【索实行分级》备案的管理制度县】、处级干部的—要案线?索一律报省级人民】检察院举报中心【。备案,其中涉嫌【犯罪数额特别巨【大或者犯罪》后,果特:别严重的,层报最高!人民:检察:院举报?。中,。心备案;《厅,、局级以上干—部的要案线索一律报!最高人民《检察院举报》中,心备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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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要案线索》是指依?。法由:人民检察院直接立】。。案侦查的县、处级以!上干部犯《罪的案件《线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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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一百六十四—。条 要案线索的】备案,应《当逐案填写要—案线索备案》表备案应当在受【理后七日以》内,办理;情况》紧急的,应当在备】案之前及时报—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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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到】备案的上级人民检察!院举:报中心对于备案【材料应当及时—审查,?如果有不同意—见,,,应当:。在十日以内将审查意!见,通知:报,送备案的《下级人民检》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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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百六十五!条,。 侦查部门收到】举报中心移》。送的举报线》索,应当在三个月】以内将处理情—况,回复举?报中心;下级人【民检:察院接到上》级人:民,检,察院移送的举报【材料后,应当在【三个月以内将处理】情况回?复上级人民检察院】举报中心情况复杂逾!期不能办《结的,报检察长批】准,可以适当延【长办理期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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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》百,六十六条 》 举报中心应当对】作出不立案》决定的举报线索【进行审查《,认为不立案决定】。错误的,应当—提出意见报检—察,长决定如果》符合立案条件的,应!。当立案侦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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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举报中心】审查不立《案举报线索,应当在!收,。到侦查部门决定【不予立案回复文书】之日起一个月以内】办结;情况复杂,逾!。期不:能办结的,经—。举报中心负责人批】准,可以延》。长二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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侦!查部门对决定不予】立案的举报线索,】应当在一个月以【内退回举报中心【
】 第?一,。。百六十七条 — 举报中心对性质】不明难以归口、检】察长批交的举报线】索应当进行初—核对群?众多次举报未查处】。的举报线索》,,可以要求《侦查部门《说明理由,认—为理由不充分的,报!检察长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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