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五,章 证 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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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十一条 ! 人民检察院在立】案侦查、审查—。逮捕、?审查起?诉等:办案活动中认定案件!事实,应当以—证据为根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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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《 公诉?案,件中被告《人,有罪的举证责—任由人民检察院【承担人民检察院在提!起公诉指控犯罪【。时,应当提出确实、!充分的证据》,并运用《证据加?以证明
】
人—民检察院提起公【诉,应当遵循客【观公:正原则?,对被告人》有罪:、罪:重、罪?轻的证据都应当【向人民法《院提出
! 第六十【二条: :证,据的审查认定,应当!结合案件的》具体:情况,从证据与【待证事?实的关联《程度、各证据之间的!联系、是《否依照法定程序收集!等方面?进行综合审查判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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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六十三条 】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!结,或者提起公诉—。的案件,证》据应当确实》、充:分证据确实、充分,!应当符合《。以下条件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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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一)定罪量刑—的事实都有证—据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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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《二)据以定案的证据!。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!实,;
》
《 , (三【)综合?全案:。证据,对所》认定事实《已排除?合理怀?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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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十四条 行政机关!在行:政执法和查办案【。件,过程中收《集的物证、》书证、视听资料、】电子数据证》据材:料,应当以该—机关:的名义移送,经【人民检?察院审查《符合法?定要求?的,可以作为证据使!用
! , 行政机关》在行政执《。法和查?办案件过《程中收集的鉴—定,。意见、勘验、检查】笔录,经人民检察】院审查符合法定【要求的,《。可以作为证据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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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人民检察【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!侦查的案《件,对于有关机【关在行政执》法和查办《案件过?。程中:收集的涉案》人员供述《或者相关人》员的证言、陈述,应!当重新收集;—确有:证,据证实涉《案人员或《者相关人《员因:路途遥远、》死,亡、失?踪或者丧失》作证能力,》无法:重新收集《,但供述、证言或者!陈述的来源、收【集程序合法》,,并有:其他证据相印证【,经人民检察—院审查符合法—定要求?的,可以作为证据】使,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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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根据法?律、法规赋予的职】责查处行政违法、】。。违纪:案件的组《织属于本条》规定的行政机—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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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十五【条, 对采用刑—讯逼供等非法—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!人,供述:和采用暴力、威胁等!非法方法《收集的?证人证言、被害【人陈述,《应当:依法排除,不得作】为报请?逮捕、批准或者决定!逮捕、移送审查起诉!以及:提起:。公诉的依据
—。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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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刑讯《逼供是指使》。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!肉刑,?。使犯:。罪嫌疑人在》。肉体或者《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!或者痛苦以逼—取供述的行为
】
其!他,非法方法是指违法】程度和对犯罪嫌【。疑,人的强迫《程度与刑讯逼供【或者:暴力、威胁相当而迫!使其违背《意愿供述的方—法
《。。。
—。 第六十《六,条 收《集物证、书证—不符:。。合法:定程序,《可能严?重影响司法公正【的,人民检察院【应当及时要求侦查】。机关:补正或?者作:出书面解释;不能】补正或者无法作出】合理解?释,。。的,对该证据应【当予:。以排除
《
【 对侦查机—关,的补正或者解释,人!民检察院应》当予以?审查经侦《查机关补正》或者作出合》理解释的《,可以?作为批准或者决定】逮捕、提起公诉的】依据
【
本条【第一款中的可—。。能严重影《响,司法公正《是指收?。集物证、书证不符】合,法定:程序:的行为明显违法或】者情节?严,重,可能对司法【机关办理《案,件的公正性》造成:严重损害;补—正是指?对取证?程序:上的非?实质性?瑕疵进行补》救;合理解释是【指对取证程序的瑕疵!作出符合常理及逻辑!。。的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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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第六十七条 人!民检察院经审查【发现存在刑事诉讼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!。非法取?证行为,依》法对该?证据予以排除后【,其:他,证据不能证》明,犯罪嫌?疑人实施犯罪—行为的,应当不批准!或者决定逮捕,【已经移?送审查起《。诉的,?可以将案件退回【侦查机关补充侦【。查或者作出不起【诉决定
! 第六—。十八条 在侦查、!审,查起:诉和审判阶段—,人民检《察院发现侦查人员以!非法:方法收集证据的,应!当报经检察长—批准:,及时进《行调查核实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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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!及其辩护人》、诉讼代理人报案、!控告:、举报侦查人员采】用刑讯?逼供等?非法:。方法收?集证据并提供涉【嫌,非法取?。证的:人员、时间、地点、!方式和内容等材【料或:者,线索的,人民检【察院应当受》理并进行《审查,对于根—。据现有材《。料,无,法证明证据收集【合法性?的,应当《报经检察长批准,】及时进行调》查核实
! ? ,上一级人民检察院】接到对侦查人员采】用刑讯逼供等非法】方法收集证》据的:报案、控告、举【报的,可以直接进】行调查核实,也可】以交由下级》人民检察《院,调查核实交由下级人!。。民检察院调查核实】的,下级人民检察院!应当及?时,将调查结果》报告上一级》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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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】检察院决定调查核】实的,应当及时【通知:办案: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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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十九条 】对于非法证据的调】查核实,在侦—查阶段由《侦查监督部门—。负,责;在审查起诉、审!判阶段?由公诉部门》负责必要《时,渎职侵权检【察部门可以》派员参加
【
》。 第七十条 人!民,。检察院可以采取【以下方式《对非法取证》行为进行调》查核实: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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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一)讯问犯罪嫌!。疑,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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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,。 (二)询—问办案人员;
】
【 ? (三)询问在场!人员及证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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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》听取辩护律师意【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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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: (五?)调取讯问笔录【、讯问录音、录像】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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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: (六?),。调取、查询犯罪嫌】疑人出入看守所的】身,体检查记录及相关】材料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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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 (?七)进行伤情—、病情检查或者鉴】定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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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八)【其他调查《核实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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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【十一条 人民【检察院调查》完毕后,应当制作】。调查报告,根—据查:明的情?况提出?处理意见,报请【检察长?决定后依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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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办案人?员在审查逮捕—、审查起诉中—经调查核实》依,法排除非法证据【。的,应?当在调查报》告,中,予以说明被排—除的非法证》据应当随《案移送
》
— , ,。对于确有以非法方】法收:集证据情形》,尚未构《成犯罪的《,应当依法向被调查!人所在机关提出纠】正意见对于》需要补正或者—作出合理解释的,应!当提出明确要求
】
【 :经审查,《认为非法取证行为】构成犯罪需》要追究刑事》责任的,应》当依法?移送立案侦查
!。
? 第七—十二:条 人民》检察院?认,为存在以《非,法方法收集证据【情形的,可以书【面,要求侦查机关—对证:据,收集的合法》性进行说明说明应】当加:盖,单位公章,》并由侦?查人:员签名
《
《
第—七十三条《 对于公安机关立!案侦:查的案件,存—在下列情形之一的】,人民检察院在审查!。逮捕、审查起诉【和审:。判阶段,《可以调取公安—机关:讯问犯罪嫌疑人的】录,音、录像,对证据】收集的?合法性?以及犯罪嫌疑人、被!告,人供述的真实—性,。进行审?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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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?(一)认为讯问活】动可能存在刑—讯逼供等非法取证】行为的;
!
: — ,(二)犯《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或!者辩护人提出犯【罪嫌疑?人、被告人供述【系非法取得,—并提供相《关线索?或者:材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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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》三)犯?。罪嫌疑人、被告【人对讯问活动合法性!提出异议或者翻供,!并提供相《关线:索或者材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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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案情重大!、疑难?、,复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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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!理立案侦查的—案件:,侦查部门》移送审查《逮捕、审查起—诉时,应当将讯【问录音、录像—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!送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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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七十四条 对【于提起公诉的案【件,被告人及—其辩护人《提,出审前供述系非法取!得,并?提,供相关线索或—者材料的,人民检】察院可以《。将讯问录音、录【像连同案卷材料一】并移送人民法—院
! 第七《十,。五条 在法庭审理!过程中,《被告人或者辩护【。人,对讯问活《动合法性提出异议,!公诉人可以要—求被告人《及其辩护人提供相】关线索?或者材料必要时,】公诉:人可以提请法—庭当庭播放相—关时段的讯》问,录音、?录像,对有关异议】。或者事实进行—质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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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需要播放的讯问录!音、录?。像中涉及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!、个人隐私或者含】。有其他不宜公开的内!容,的,公诉人应当建】议,在法庭组成》人员、公诉人、侦】查人员、被告人及其!辩护人范围内播【放因涉及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!、个:人隐私?或者其他犯罪线索】等内容?,人:。民,检察院?。对讯问?录音、录《像的相关内容—作技术处理》的,,公诉?人应当向法》庭作出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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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七十六条 【。。。 对于危害国家【安全犯?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】、黑:。。社,会性质的组织犯罪】、毒品犯罪》等案件?,人民检察院在办】理案件过程中,证人!、鉴定人、被害【人因在?诉讼中作《证,本人或》者其近亲属人身【安全面?临危险,向人民检】察,院请求保护的,人】民检察院应》当受理并及》时进行?审查,对于》确实存在人身安【全危险的,应当立】即采取必要的保护措!施,人,。民检察?院发现存在上述情形!的,,可以主动》采取保护《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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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!民检察院可以采取以!下,一,项,或者多项保护措【施,:
【 — (?。。一,。)不公开《真实:姓名、住址和工作单!位,等个:人信息;
】
》 (二【)建:议法:庭,采取不暴露外—貌、真实《声音等?出庭作证《措施;
! 》 (三)禁止】。。特定的人员接触【证人、?鉴定人、被害人【及其近亲属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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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【)对人?身和住宅采》取专门性保护措施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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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其他必】。。要的保护措施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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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人民:检察院依法决—定不公开证人、鉴定!人、:被害人的真实姓【名、住址和工作单】。位等个人《信息的?,可以在起诉书、】询问笔?录等法律文书—、证据材料中使【用,。。化名代?。替证人、《。鉴定人、《被害人的个》人信息但《。是应当另行书面说】明使用化名的情况】并标明密《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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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人民检察院依法【采取保?。护措施,可》以要求有关》单位和?个,人予以配合》
— 对证人及】其近亲属进行威胁、!侮,辱、殴?打或者打击》报,复,:构成犯罪或者—应当给予治安—管理处罚的,人【民检察院应当移送公!安机关处理;情【节轻微的,》予以批评教育—、训诫
! 第》七十七条 证【人,在人民检察院侦查、!审查起诉《阶段因履行作证义】务而支出《的交通、住宿、【就餐等费用,人民】。。检察院应当给予补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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