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节 】强制医疗执行监督
!
! 第六《百五:十一条 》人民检?察院发现人民—法院、公安机关【、强制医《疗机构?在对依法不负刑【事责任的《精神病人《的强制医疗的交付】执行:、医疗、解》除等活动中违反有】关规定的应当—依法提出纠正意【见
》
第六】百,。五十二条 》。 人民检察院在强】制医:疗执行监督中—发现被强制医疗【的人不符合强制【。医,疗条件或者需要【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人民【法院作出《的强制医疗决定可】能错误的《应当在?五日以内将》有关材料转交作出强!制医疗决定的人【民法院的同级—人民检察院》收到材料的人民检】察院负责捕》诉的:部门:。应,当在二十日》以内:进,行,。审查并将审查情况】和处理意见反馈负】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!的,人民检察院
【。
第!六百五十三条 人!民检察院发现公【安机:关在对涉案》精神病人采取—临,时,保护性约束措施【时有违法情形—的应当依《法提出?纠,正意见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