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节 死?刑执行?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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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百》四十七条 被判处!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!在被执行死刑时人民!检察院应当指派检】察官临场监督—
!。 死刑?执行临场监督由人】民检:察院负?责刑事执行检察的部!门承担人《民检察院派驻看守】所、监狱《的,检察人员应当予以协!助负责?捕诉的?部门应当提供有关情!况
! 执行死刑—过程:中人民检察院临场】监督人员根据—需要可以《进行:拍照、录像执行【死刑:后人民检察院临场】。监督人员应当检查】罪,犯是否确已死亡【并填:写死:刑执行临场监督笔录!签名后入卷归—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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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六百四十八条 【 省级人民检察院负!责案件管理的—部门收?到高级人民法院【。报请最?高人民法《院复核?的死刑判决书、裁定!书副本后应》当在三日《以内将判决》书、裁?定书副本移送—。本,院,负责刑事执行—检察:。的部门
! , 判处》死刑的案件一审是】由中级人民法—院审理的省》级人:民检:察院应?当及时将死刑判【决书、?裁定书副《本移送中级人民【法院的同级人民检】察院负?责刑:事执行?检察的部门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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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人民检察院收】到同级人《。民法:院执行死刑临场【监督:通知后应当查明同级!人民法院是否—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核!准死刑的《裁定或者《作出的?死刑:。判决、裁定和执【行死刑的命令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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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六百》。四十:。九条: :执行死刑前人民检察!院发现具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应》当建议?人民法院立即停止】执行并层报最高人】民检察院《负责死?刑复核监督的部【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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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?。 《 (一)被—执行人并非》应当执?行死刑的罪犯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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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二)罪—。犯犯罪时不》满,十八周岁或者审判】的时候已满》七十五周岁依法【不应当?适用死刑的》;
《
】 (三)罪犯正!在怀孕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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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 (四)—。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!嫌疑人到案》共同犯罪的其他罪】犯被暂?停或者停止执—行死刑可能影响罪】犯量刑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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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《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!的,;
! ? (六)罪犯】揭,发他人重《大犯罪事实或者【有其他重大立—。功表现可能需要改】判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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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。 (:七)判?决、:。裁,定可能?有影:响定:罪量:刑的其他错误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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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在执行死刑活】动中发现人民法【院有侵犯被执行死刑!罪犯的?人身权?、财产权或者其近亲!属、继承人合法权】利等违法情形的人】民检察院应当—依法:提出纠正意见
】
》 第六百五十条! :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!二年执行的》判决、裁《定在执行过程—中,人民检?察,。院监:督的内容《主要包括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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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【一,)死刑缓期执行【期满符合法律规定应!当减为无期徒—刑、有?期徒:刑条:件的监狱是否—及时提出减刑建议】提请人?民法院裁定人—民法院是否依法裁定!;
【 《 , (二)罪【犯在缓?期执行期间故意【犯罪监?狱是否依法侦查【和移:送起诉;罪犯确系】故意犯罪情节恶劣】查证属实应当—执,行死刑的人民—法院是否《依法核准或者裁定】执行死刑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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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判处】死,刑缓:期,二年执行的罪犯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!故意犯?罪,执行:机关向人民检—察院移送起诉的由罪!犯服刑?所在地设区的—。市级人民检察院审查!决,定是否提起》公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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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检察!院发现人民》。法院对被判处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】的罪犯减刑不当的】应当依照本》规则第?六百三十九条、第】六百四?十条的规定》向人民法院提—出纠正意见罪犯在】死刑缓期《执行:期间又?故意犯罪《经人民检察》院起诉后人民—法院仍然予以—减刑的人民检察【院应:当依照本《规,则相关规定》向人民法院提—出抗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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