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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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!一般规定
【
】 第六百二十一【条 ?人民检察院》依法对刑事判决、】裁,定和决定的执行【工作以及监狱、看】守所等?的监管?。执法活动实行法【律监督
! 第六—百二十二条 人】民,。检察: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!。对监狱、看》守所等场《所,采取巡回检》察、:派驻检察等方式进】。行监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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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?百二十三《条 人《民检察院对监狱、看!守所等场所进—行监督除可以—采取本规则第五【百五十?一条规定的调查核实!措施外还可以采【取实地查看禁闭室、!会见室、监区、监】舍等有关《场所列席监狱、看】守所:有关会议与有关监管!民警进行谈话召开】座谈会开展》问卷调查等方—式
【 第六百二十!四条 人民—检察院对刑罚—执行和监管执法活】动,实行监督《可以根据下列—情形分别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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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
《 《 (一)发现】。执法瑕疵、安—全隐患?。。或者:违法情?节轻微的口头提【出纠:正,。意见并记录在案【;
! : ? (二?。)发现严《重违法发生重—大事故或者口—头提出纠正》意见后七日以—内未予纠正的书面】提出纠正意》见;
】 : (三)!。发,现存在可能导致执法!不公问题或者—存在重大监》管漏洞?、重大安全》隐患、重大事故风】险等问题的》提出检察建议—
】 对于在》巡回检察《中发现?的前:款规定?的问题、《线索的整改落实情】况通过?巡回检察《进行督?导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