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节 】死刑复核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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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六百?零二条 最—高人民检察院依【法对最高《人民法院的死刑复】核活:动实行法律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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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省级《人民检察院》依法对高《级人民法院复核未上!诉且未抗诉死刑立】即执行案件》和,。死刑缓?期二年?执行案件《的活动实行》法律监?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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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百零三条 】 最高人民检察【院、省级人民检察院!。通过办理下列案【件,对死刑?复核活动实行—法律:监督
【
, , : ?。 (?一)人?民法院向人民—检,察院通报的死刑【复,核,案件;
【
,
!(二)下《级人民检察院提【请监督或者》报告重大情况—的死刑复核》案件;
》
》。 【(三)当事人及其近!亲属或者受委—托的律师向人民检】察院:申,请监督的《。死刑复核案件;
】
,
,
【 ? (四)认为应当】监督的其他死—刑复核?。案,件
! :第六百零四》条 省级人—民检察院对于进【。入最高人民法院【死,刑复:核程序?的案件发现具有下】。列情形之一的—应当:及时向最高》。人民检察院》提请监督《
《
《。 《 (一)案—件事实不清、—证据不?足依法应当发回重新!审判或者改判—的;
《
》 — ,(二:)被告人具》有从宽处《罚情节依法不—应当判?处死刑的;》。
,
—。 , (三)!。适,用法律错误的;【
》
!(,四):违反:法律: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!影响公正审》。判的;
《
》 】(五)?其他应当提请监督】的情形
《
?
》 第六百零五—条 : 省级人民检—察院发现死》刑,复核案件被告—人有:自首、立功》、怀孕或《者被:告人家属与被害【人家属?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等!新的重大情》况影响死刑》适用的应《当及时向最》高人民?检察院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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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百零六条】 当?事人及其近亲属或者!受委托?的,律师向最高人民检】察院提出不服—死刑裁判的申—诉由负?责死:刑复核监督的部【门审查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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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百零七条 》 对:于适用?死刑存?在较大分歧或者在全!国有重大影响的【死刑第二审案件省】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及!时,报,最,高人民检察院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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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六百?零八条 高级【人民法院《死刑复核期间设【。区的市?级人:民检察院《向省级?人民检察院》报告重大情况、备】案等程序《参照本?规则第六百零五条】、第六百零七条【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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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六百零九条— 对?死刑:复核监督案件的【审查可以采取下列方!式:
?。
?
? 》 (一)》审查人民法院移送】的,材料、下级人民【检察:院报:送的相关案卷材料】、当事?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受!委托的律师提交的】材料;
》
— :。 《(,二)向下级人民【检察院调取》案件审查报告、公】诉意见书、》出庭意见书等了解】。。案件相关情》况;
》
【 (三)【向,人民法?院调阅或《者查阅案《卷材料?;
【 】(四)核实或者【委托核实主》要,证据;
【
》 : (五》)讯问被告》人、听取受委托的】。。。律,师的:意见;?
【 》 (六《)就有关技》术性问题向专门【机构或者有专门【知识的人咨》询或者委托进行【证据审查;
—
:
》 《 (七)需要【采取的其他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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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,六百一十条 审】查死刑复《核监:督案件具有下列情】。形之一的应当听取下!。级人民检察院—。的意:见,
! 《 (一)《对案件主要》事实、证《据有疑问的;
【
— (】二)对适用死刑存在!较大争议的;
】
!。 , (三)可能【引起司法《办案重大《风险的;
!
【 (四)其他【应当听取意见—的情形
《
— 第六百一十】一,条 最高人民【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死!刑复核案件》具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应当经检—察长决定《依法向最高人民法】院提出检察意见【
《
? (】一):认为适用死刑不【。当或者案件事实不清!、证据不足依法不应!当核准?死刑的;
》
《
? (二)!认为不?予,。核准死刑的》理由不成《。立依法应当核准死】刑的:;
—
— ?(三)发现》新的事?实和证据可能影【响被告人定》罪量:刑的;
】
: 《 (四)严重违!反法:律规定的诉讼—程序可能影响公正】审判的;
!
: 【(五)司法工作人员!在办理案件时有【贪污受贿徇私舞【弊枉法?裁判等行为的;
!
,
》 : 《(六)其他需要提】出检察意《见,的,情形
《
同!意最高人《民法院核准或者不】核准意见的应当【经检察长《批准书面回复—最高人民《法院:
《
对【于省级人《民检:察院提请监督、报告!重大情况《的案件最高人—民检察院认为—具有:影,响死:刑适用情形的应【。当,及时将有《关材:料转送最高人民【法,。。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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