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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六节 刑事判【决、裁定监》督 】    《 第五百八》十,三条  人民检【察院依?法对人民法院的【判,决,、,裁定是否正》确实行法律》监督对人民法—院,确,有,错误的判决、裁【定应当依法提出抗】诉 ? ,  《  : 第五百八十四条】  人?民检察?院认为?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!判,决、:。裁定:具有: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!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认》。定的事实《确有错误或者据【。以定罪量刑的—证据不?确实、不《充,分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有确实—、充分证据证—明有罪?判无罪或者无—罪判有罪的;— , 》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重—罪轻:判轻罪重判适用【刑罚明?显不当?的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(四)认定罪】名不:。正确一罪判数罪【、数罪判一罪影【响量:刑或者造成严—重社会影响的;【 ? 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五)免除刑事处罚】或者适用《缓,刑、禁止《令、限制减》刑等错?误的;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? (六)人》。民法院在审理过程】中严重违反法律规】定的诉讼程序的 】 ? :  :。  第?五百八十《五条  人民检察】院在收?到人民法院》第一审判决书或者】裁定书后应当及时】。审查对于需要提出】抗诉的案《件应当报请检察【长决定 !   ? 第五百八十—六条  人》民检察?院对同级人民法【院第:。一审判?决的抗诉应当在接】。到,判决书后第二日起十!日以内提出;—对第:一审:裁,定的抗诉应当在接到!裁定书后第二日起】五日以内提出 ! ?    《第五百?八,十七条  》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!民法院第一》审判决、裁定的抗】诉应:当制作抗诉》书通过原审》人民法院《。向上:一级人民《法院:提出并将《抗诉书?副本连同《案,。卷材: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!察院: ? ?    第五百八十!八条  被害—人及其?法定代理人不—服地方各级人民【。。法院第一《审的判?决在收到判》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!人民检察《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!察院应当《立即:进行审?查在收到被害人【及其法定代理人【的请:求后五日以》。内作出是否抗—诉的:。决定并且答复请【求人经审查认为应】当抗诉的适》用本规则第五百【八十四条至第五百】八,十七条的《。规定办理 】 :。    被害人及】其法定代理》人在收到判决—书五日以后请求人】民检察院《提出抗诉《的由人民检》察院决定是否受理】    ! 第五?。百八十?。九条  上一级人民!检察院对下级人【民检察院《按照: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!的案件认为抗诉【正确:的应:当支持抗《诉 ?     上!一级人民检察院认为!抗诉不当的》应当:听取下级人民—检,。察院的意见听取意】见后仍然认》为抗诉不当的应【当向同级《人民法?院撤回抗诉并且通】知,下级人民检察院 !    【 ,上一级人民》检察院在上诉、抗】诉期:限内发现下级—人民检察院应—当提出抗《诉而没有提》出抗诉的案件可以】指,令下级人民检察【院依:法,。提出抗诉 !     上一【级人民?检察:院支持或者部—分支持抗诉意见的可!以变更、补充抗诉理!由,及时制作支持抗诉意!见书并通知提—出抗诉的人民检察】院 《  《   第五百—九十条  》第二审人民》法院发回原审人民】法院:按照:第,一审程序重新—审判的案件如果【人民检察《院,认为重新审判—的判:决、裁定《。确有错误《的可以按照》第二审程《序提出抗诉 】     【第五百九十》一条  人民检【察院认为人民—。法院已经发生—法律效力《。的判决、裁定确有】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应当按照—审,判监督程《序向:人民:法院提出抗诉 【     !  :  :(一)有《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!、裁定认定的事实确!有错误?可,能影响?定,罪量刑的;》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二)!据以定罪量刑—的证据?不确:。实、不充分的;【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三)据!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依!法应当予以》排,除的; 【 :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四【),据以定?罪量刑的主要证【据之间?。存在矛盾的; 【。 :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五)原判决、裁】定的主要事实依【据,被依法变更》或者:撤销的; 】。。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六)认定!罪名:错误:且明显影响量刑的】; ? 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七)】。违反法律关于追【。诉时效期限的规【定的; 【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八—。。)量刑?明显:不当的;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九)违反《。法律:规,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!响公正审判的; 】 ?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十—),审判人员在审理【案件的时候有—贪污受?贿徇私舞《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! 《    《 对于同级人民法】院已经发生法律【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】。人民检察《院认:为可:能,。有错误的《应当另行指》派,检察官或《者检察官办案组进】行审查经审》查认为有前款规定】。情形之一的应当提】请,上一级人民》检,察院提出抗》诉 ?  》   ?对,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!判决、裁定的审查参!。照本:规则:第,五百八十五条—的规定办理 !   《  第五百九十【二条  对于高级】人民法院判处死【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!件省级人民检察院】。。认为确有错误提请】抗诉的一《般应当在收到生【效判决、裁》定,后三个?月以:内提出至迟不得【超过六?个月 》     【第五百九十三条 】 当:事人:及其法?定代:理人、近亲属认【为人民?法院:已经:。发生法律效力的【判,决、裁定《确有错误向》人民检察院》申诉的?由作出生效判决、】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!级人:民检察院依法办理】 ?   》。  当事人及其【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!直接向上级人民【检察院申诉的上级】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!作出生效判决—、裁定的人民法【院的同?级人民检察院受理;!案情重大、疑难【、复杂?的上级人民检察【院可以直接受—理 : ?     —。当事人及其》法定代理人》、近亲属对人民【。。法院:已经发?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!裁定提出申诉—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!定不予?抗诉后继续提出【。申诉的上一级—人民检察《院应当?受,理 《 ?    第》五百九十四条  对!不服人民《法院已经发生—法律效力的》判决、裁定的—申诉经两级人民检】察院办理《。且省级人民检察【院已经复查的如果】没,有新的证《据人民?检察:院不再?复查但原审被告【人可能被宣告无【。罪或者判决、—裁定有其他重大【错误可?能的除外 】 :    第五—百九十?五条  人》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!。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!定的申诉《复查后认为》需要提请或者提【出抗诉的报请检察长!。决,定,    ! 地:方各级?人民:检察院对不服同【级人民?法,院已经发生法律【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】的申诉复查后认为】需要提?出抗诉的应当提请】上一级?人民检察院抗—诉 》。     上级】人民检察院对—下,。一,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!诉,的,申诉案件进行审查后!认为需要《。提出抗?诉的应?当向同?级人民法《院提出?。抗,诉 【    人》民法院开庭审理【时同级?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!。出席法庭 【  《   第五百九十】六条  《人,。民检察院对不—服人:民法院已经发生法】律效力的《判决、裁定的申诉】案件复?查终结后应当制作】。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!。。在十:日以内?通知申?诉人:  【   经《复查向上《一级人民《。检察院提请抗诉【的应:当在上一级人民检察!。院作出?是否抗诉《的决定后制作刑【事,申诉复?查通知书 —。    【 第五百九十七条 ! 最高人民检察院】发现各级人民法【院已经发生法律【效力的判决》或者裁定上级人民检!察院发现下》级,人民法院《。已,经发生法律效力【的判决或者》裁定确有错》。误时可以直》接向同级人民法【院提出抗诉或者指令!。作出生效《。判,决、:裁定人民《法院的?上一级人民检察【。院向同?级人民法院》提出抗诉 —   —  第?五百九十八条  人!民检:察院:按照审判《监督程序向人—民法院提《出,抗诉的应当》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!一级:人民检察院》  【。 ,  第五百》九十九条  对【按照审判《监督:程序提出《抗诉的案《件人民检察院—认为人民法》院再审作出的—判决、裁定仍然确】有错误的如果—案件:是依照第《一审程序审判的同】级人民检察院应当】按,照第二审程序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】提出抗?诉;如果案件是依】照第二审程序审【判的:上一:级人民检察院—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!序向:同级人民法院提【出抗诉 》  》   第六百条 】 人民检察》院办理按照》第二审程《序,、审:判监:督程序抗诉的案件认!为需:要对:被告:人采取强制措—施的参照《本规则相关规—定决定采《取强制措施应当经】检察长?。批准 ?  —   第六百零【一条  人》民检察院对自诉【案件的判《决、:裁定的监《督适:用本节的规》定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