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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五节 羁押—必要性审查 【 ,   【  第五百七十三】条  犯《罪嫌疑人《、被告人被逮捕【后人:民检察院仍应当【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!审查 】  :  第五百七十四】条  人《民检:察院在办案过—程中可以依职权【主动进?行羁押必要性审查】    ! 犯: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】及其法定代》理人:、近亲属或者辩【护人可以申请人【民检:察院进行《羁押:必,要性审查申请—。时应当说明不—需要继续羁押—的理由有《相关证据或者其【。他,材料的应当提供 !。 :  ?   看守所—根据在押人》员身体?。状况可以建》议人民检察院—进,行羁押?必要性审《查 ?     】第五百七十》五条  《负责捕诉的部门依】法对侦查和》审判阶段的》羁,押必要性进行审【查经:审查认?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!应当建议公安—机关或?者人民法院释放【犯罪嫌疑人、—被,。告人或者变》更强制措施 — 》    《审查起诉阶段负【责捕诉的部门经【审查认为不需要继】续,。羁押的应当直接释放!犯罪嫌疑人或者【变更:强制措施 》 ?     负责刑!事执行检察的—部门:收到:有,关材:料或者发现》不,需要继续羁》。押,的应当及时将有关】材料和意见移送负责!捕诉的部《。门, —   ? 第五?百七十六条 — 办案机关对—应的同级人民—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!检察的部门或者负责!。案件管理的部门【收到羁押必》要性审查申请—后应当在当》日移送本院》负责捕?诉的部门 》  —   其他人民检察!院收到羁押必要性审!。查,申请的应《当告知申《请人向办案机关对应!的同级人《民检察?院,提出申请《或者:在二日以内将申请材!料移送办案机关对】应的同?级,人民检察院并告知】申请:人 ?     】第五百七十七条  !人民检察院可以【采取:以下方式进行—羁押必?要,性审查?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审查》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!不需要继续羁押【的理由和证明—材,料; 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听取犯罪!。嫌,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!定代理人《、,辩护:人的意见;》 《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三)听取被!害,人及其法定》代理人、诉讼—代理人?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!和解协议; — 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(四—)听取?办案机关的意见;】 ? ,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五)调查【核实:犯罪嫌疑人、被【告人的身体》健康状况;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六)需要】采,取的其他方式 】 ,  《   必《要时可以依照有【关规定进《行公开审查 【 ,    —。 第五?百七十八《条  ?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!犯罪嫌疑人、—被告人涉嫌的犯【。罪事实?、主观恶性、—悔罪表现、身体状】况、案件进展—情况:、可能判处的刑罚】和有无再危害社【。会的危险等因—素综合评《估有无?必要继续羁押犯【罪,嫌疑人?。、被:告人 ?    】 ,第五百七十》九条:  人民检察院发现!犯罪嫌疑人、被告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,应,当向:办案机关提出释【放或者变更强制措】施的:建议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)案件证据!发生重大变》化没有证《据证:。明有犯罪事》实或者犯罪行—为系:犯罪嫌疑人、—被告人?所,为的; !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二)案》件事实或者情节【发生:变,化犯罪嫌疑人、被告!人,可能被判《处拘:役、管制、独立适】用附加刑《、免予刑事处罚或】者判决无罪的; 】 《。     》。  :  (三《)继续羁押犯—罪嫌疑人、被告【人羁押期限将超【过依法可能》判处的刑期的; 】 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(四)案件】事,实基本查清证据已】经收集固定符合取】保候审或者监视居】住条件的 】     第五】百八十条  —人民检察院发现【犯罪嫌疑人、—被告人具有》下列情形之》一且具有悔罪—表现:不予羁押不致发【生,社会危险性的可【以向办案机关提【。出释放或《者,。变更强制措》施的建议 — 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预?备犯或者中》止犯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共同犯】罪中的从《犯或者胁从犯; !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》过失犯罪《的; 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四)防卫过当!或者:避险过当的; 【 ?。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五,)主观恶性较小的初!犯; —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六)系未成】年人或?。者已满七十五周岁】的人; 》 : ,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(七)》。与,被害方依法自愿【达成和解协议—。且已经履行或—者,提供担保的; 【 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(八)【认罪认罚《的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九,)患有严重疾—病,、生活不《能自理的;》 ?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十)》。。。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!己婴:儿的妇?女; ? : :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十:一)系生活》不能自理的人—的唯一扶《养人; 《     !。 ,   (十二)可能!被判处一年以下【。有期徒?刑或者宣告缓刑的】;, 《  ?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:(十三)《其,他,不需要继续》羁押的情形 — 》    第五百八十!一条  人民检【察院向办案机关发】出释放?或者:变,更强制措施》建议书的应当说明】。不需要继续羁—押犯罪嫌疑人、【被告人的理》由和:法律依据并要—求办案机关》在十日以内》回复:处理情况 !     人民检】察院应当跟踪办案机!关对释放或者变【更强:制措施建议的处【理情况办案机关未】。在十日以内回复【处理:情况的应当提出纠正!。意见 ? ,     第!。五百八十二条  】对于依申《请,审查:的案件人民检察院】办结后应当将提【出建议的情况—和公安机关》、人民法《院的处理情况或【者有继续《羁押必要的审—查意见和理由及时】书面告?知申请?人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