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节 刑事立案【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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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五百五十七【条 被害人及其】法定:代,理人、近亲》属或:者,行政执?法机关认为公安【机关对?其控告或《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!案侦查?而不:立案:侦查或者当事人认】为公安机关不应当】立案而立案向人【。民检察院提出的【人民检察院应当【受理:。并进行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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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人民》检察院发现公安【。机关可能存在应【当立案侦《查而不立案侦查【情形的应当》依法进行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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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人民检察院接到控告!、举报或者发现【行政执?法机关不移送—涉,嫌犯罪案件的经检察!长批准应当向—行政执法机》关提出?检察意见要求其【按照管辖规定向【公安:机关移送涉》。嫌犯罪案《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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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百五—十八条 人民检】。察院负责《控告申诉检察的【部门受理《对公安机关应当【立案而不《立案或者不应—当立案?而立:案的控告、申诉应当!根据事实、法律进行!审查认为需要—公安机关《说明不?立案或者《立案:。理由的应当》及,时将案件移送负责捕!诉的部门办理;【。认为公安机关立【案或者不立案决【。定正确的应当—制作相关法律文书】。答复控告人、申【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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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百五十—九,条 人民检察【院经审查认为需要】公安机?关,说明:不立案理由》的应:当要求公《安机关书面》说明不立《案的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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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对于有证据证】明,公安机关可能存【在违法?动用刑事手段—插手民事、经—济纠纷或者利—。。用立案实施报—。复陷害、《敲,诈勒索以及》谋取其他非法—利益等违法立—案情形尚未提—请批准逮《捕或:者移送起诉》的人民检察院—应当要求公》。安,机关书面说明立案】理由
! 第五百六十】条 人《民,检察院要求公—安机:关说明?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!应当:书面通知公安机关并!且告知公安机关在】收到通知后七日以内!书面:说明不立案或者立】。案的情况、》依据和理由连—同有关证据材料回】复人民检察院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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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五?百六十一条 — 公安机关说明不】立案或者立案的理由!后人民检察院应当】进,行审:查认为公安》机关不立案或—者立案?。理由不能成立—的经检察长》决定应当通知—公安机关立案或【者,撤销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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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人民《检察院认为公—安机关不立》案或者立案理由成立!的应当在十》日以内将不立案【或者立案的依—据和理?由告知被害》人,。。及其法定代理—人、近亲《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!。
— : 第五百六—十二:条 公安机关对】。当,事人的?报案、控告、—举报或者行政—执法机关移送的涉】嫌犯罪?案件受理后未在【规,定期:限内作?出是否立案决定【当事人或者》行,政执法机《关向人?民检察院《。提,出的:人民检察《院应当受理并—。进行审查经》审查认为尚》未超过规定期限【的应当移送公—安机关处理并—答复报案人》。、控告人、》举报人或者》行政执法机关—;认为超《过规定期《限的应当要》求,公安:机关在七日以内书面!说明逾期不作出是否!立案:决定的理由连—同有关?证据材料回复人民检!察院公安机关—在七日?以,内不:说明理由也》不作出立案或者【不,立,案决定的《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!纠正意见《人民检察《院,经审查有关证据材】。料认为符合立案条】件,的应当通知公安【机,关,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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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。。百六十三条 【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!机,关,立,案或:者撤销案件应当制作!通知立案书或者通】知撤:销,案件书说明依据和理!由连:同证据材料送—达公安?。机关并且告知公安】机关应当在收到通】知立案?书,后十五日以内—。立案对通知撤销案件!书没有异《议的应?当立:即,撤销案件并将立【案决定书或》者撤销案《件决:定书:及时送达人民检察】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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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—百六十四条》。。 :。人民检察院通—知,。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!销案件的应当依【法对:执行情况进行监督】
— ? 公:安机关?在收到通知立—案书或者《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!过十五日不予立【案或者未《要求复议、提请复】核也不撤销案件的人!。民检察院应》当发出纠《正违法?。通知书公安机关仍不!。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!检察院协商》同级公安机关处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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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公安机关】立案后?三个月以内未侦查】终结的人民检—察院可以《向公安机关发出【立案监督《案件催办《函要求公《安机关及时向人民】检察院反馈侦查工】作进展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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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,百六十五条 公】。安机关认为人民【检,察院撤销案件—通,。知有错误要求—同级人民检》察院:复,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】当重新审查在收【到要求复议意—。见书:。和案卷?材料后七日以内作出!是否变更的决定【并通知公安机关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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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关!。不接受人《民检察院《复,议决定提请上—一级人民检》察院:。。复核的上级人民检】察,院应当在收》。到提请?复核意见书》和案卷材料后十【五日以?内作:出,是,否变更的决定—通知下?级人民检察》院和公安机关—执,行
】 上级人—民检察院复核认为撤!销案件通知有—错误的下级人民检察!院应当?立,即纠正;上》级人民检察院复核】认,为撤:销案件通知正—确的应当作出复核】。决定并送达下级公安!机关
! ,。 第五百六十六条! 人民检察—院,负责捕诉的部门发现!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!对应当立案》侦查的案件不—立案侦查或者—对不应当立》案侦查的案件—立案侦?查的应?当建议负责侦查【的部门立案侦查或】者撤销案件建议不】被采纳的应当报请检!察长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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