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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一,章
《。
》
第一节 出席】第一审法庭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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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九!十条 ? 提:起公诉的案件人【民检察院应当派员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!出席第?一审法庭支持—公诉
?
,。
《 公诉—。。人应当由检察官担任!检察官助理可以协】助检察官出庭根【据需要可以》配备书记员担—。任记录
《。
!第三百九十》。一,条 对《于提起公诉后人民】法,院改变管辖的案件】提起公?诉的人民检》察院参?。照本:规则第三百二十八条!的规定将案件—。。移送与审《判管辖相对应的【。人民检察院
!
接受】移送的人民检察院重!新对案件进行—。审查的?根,据刑事诉讼法第【一,百,七十二条第二款【的规定?自收到案件》之日:起计算?审,查起诉期限
】
【第三百九十二条 !人民法院决定开庭】审,判的公?诉人应当做好以【下准备工作
!
:。 】(一)进一步熟悉案!情,掌握证据情况;【
《
,
? ? ,。 (二)深—入研究?。。与本案有关的法【律政策问《题;
【
: 【。(三)充《实审判中可能涉及的!专业知识;
—
》 , : 》(四)拟定讯问被告!人、询问证人、鉴定!人、有专门知—识,的人和宣读、出示、!播放证?。据的计划并》制,定质证方案;—
?
— 》。(五:),对可:能出现证据》合法性争议》的拟定证明证—据合法性的提纲并准!备,相关材料;
【
— 《 , (:六)拟定公诉—意见准备辩论提纲】;
:
— 》 , (七)需》要对出?庭证人?等的保护《向人民法院提出建议!或者配合工作的【做好相关准备
!。
《 第三》百九十三条 人】民检察?院在开庭审》理前:。收到:人民法院或者被【告人及其《。辩护人、被害—人、证人等》送交的反映证—据系非法取得的【书,。面材料的应当—进行审查对于审查】逮,捕、审?查起诉期间已—经提出并经查证不存!。在非法取证行为的】应当通知《人民法院、有关当事!人和辩护人并—按照查证的情况做】好庭审准备对—于新的?材料或者线索可以】要求监察机》关、公安机关—对证据收《集的合法性进—行说明或者提供相关!证明:材料
! 第三百九十四!条 : 人民?法,院通知人民检察院】派员参加庭前—会议的由出席法庭】的公诉人参》加检察官助理可以协!助根据需要》可以:配备书记《员担任?记录
】 人民检察】院认为有必要—召开庭前会议的【可以建议人》民法院召开庭前【会议
》
,
: 《第三百?九,十,五条: , 在庭前会议中公诉!人,可,以对:案件管辖、回避【、出庭证人、鉴【定人、有专门知识的!人的名单、辩护人】提供的无罪证据、非!法证据排除》、,不公开?审理、延期审理、适!用简易程序或者速】。。裁程序、庭审—方,案等与审判相关的问!题提出和交换意见了!解辩护人收集的【证据等情况
!
—。对,辩护人收集的证【据有异议的应当【提出并简要说明【理由
】。 公诉人通过!参加庭前会议—了解案件《事实、证据和法【律适用的争议—和不同意见解决【有关程序《问题为参加法庭审理!做好准备
【
— 第三百九十六条 ! 当事人、辩护人、!诉讼代理人在—庭前:会议中?提出证?据系非法取》得人:民,法院认?为可能存在以非【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!的,人民:检察院?。应当对证据》。。。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说!明,。需要调查核实的在开!庭审理前进》行
《
第三!百,九十:七条: 人民检察—院向人民法院—移送全部《案卷材?料后在法庭审理过程!中公诉人需要出示】、宣:读、播放《有关证据的可—以申请法庭出示【、,宣读、播《放
》
《 人?。民检察院基》于,出庭准?备和庭审举》证工:作的需?要可以取回有关案】卷材料和证据—
— 取回案【卷材料和证据后辩】护律师要求查阅【案卷材料的应—当允许辩护律师在人!民检察院《查阅、摘《。抄、复制案卷材料】
【。 第《三百九十八条 【 公:诉人在法庭》上应当依法进行下】。列活动
《
?
! (一)《宣读起诉书代—表国家指控》犯罪提请人民—法院对被告》人依法审判;
】
】 (二)【讯问被告人;
【。
?
【 (三)询【问证人、被害人【、鉴:定人;
! 《 (四)申】请法庭出示物证【宣读书?证、未到庭证人【的证言笔《录、鉴定人的—鉴定意见、勘验【、检:查、辨认、》侦查实验等笔录和】其他作为证据的文】书播放作为证据的】视听资料、电—子数:据等;
! 》 (五)对【证据:采,信、:法,律,。适用和案件》情况发表意见—提出量?刑建议及理由针对】被告人、《辩护:人的辩护意见进【。。行答辩全面》阐述公?诉意:见;
—
! (:六)维护诉讼参与人!的合法权利;
!
】 ?(七)对法庭审理案!。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!诉讼程序的情况记明!。笔录;
【
? :。 《。 (八)依法—从事其?他诉讼活动
【
— 第三百九十【。。九条 在法庭【审理中?。公诉人应当客观、】全面、公正地向法】庭出示与定罪、量】刑有:关的证?。明被:告人有罪、》罪重或者罪》轻的:证据:
《
按【照,。审判长要求或—者经审判长同—意公诉?。。。人可以按照以—下方式举证》。、质证
! (!一)对于《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!关键:证,据和控辩双方存在争!议,的证据一《般应当?。单独:举,证、质证;
—
— 【(,二)对于不影—响定罪量《刑,且控辩双方无异议】的证:据可以仅就证—据的名称及》其证明的事项—、,内容作出《说明;
【
【 ?(三)对于证明方向!一致:、证:明内容相近或者【证据种?类相同?存在内在逻》辑关:系的证?据可以归《纳、分?。组示证、质证
!
《 , 公诉人出示【证据时可《以借助多媒体设备等!方式出示、播—放或:者演示证据内容
】
《
, 《定,罪证据与量刑证【据需要?分开的应当分别出示!
?。
【第,四百条 《 ,公诉人?讯问被告人询问证】人、被害人、鉴定人!出示物?证宣读?书证:、未:出庭证人的证言笔录!等应:。当围绕下列事实【进行
】 : : ? (一)被告人的】身份;
—
《。 《 (《二)指控的》。犯罪事实是否存在】是否为被告人—所实施;
—。
》 (三!)实施?犯罪行为的时间【、地:点、方法、》手段、结果被告【。人犯罪?后的表现等;
】
,
— ?。 (四)犯罪集团!或,者,其他共同犯罪—案件中?参与犯罪《人,员的各自地》位和应负《的责任;《
?
,。
【 (五)被告】人有无刑事责任能】力,有无故意或者过【失行为的动机、【目的:;
—
!(六)有无依法不应!当追究?刑事责任的》情况:有无法定《的,。。从重或者从》轻、减轻以及免【除处罚的情节—;
?
《 ? (七)】犯罪:对象:、,作案工具的主要特征!。与犯罪有关》的财物的来源、数量!以及去?向,;
》。
: 《 (八)【被告人全《部或者部分否认起诉!书,指控的?犯罪事实的否认的根!据和:理由能否成立;【。
,。。
》 ? (九)】与定罪、量》刑有关的《其他事实
【
:
《 第四百零一条 !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!实不必提《出证据进行》证明:
— 《。 (一)为一!般人共同《知晓的常识性事【实;
?
】 》(二)?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】所确认并且》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!新审理的事》。实,;,
,
,
! (《三):。法律、法规的内容】以及适用等属—于审判人员履行【职务所应当知晓的】事实;
】
》 (四)【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!异议的?程序事实;
】
【 (》五):法律规定的推定【事实;
—
? — , (六)自然规律或!者定律
! 第四百零】二条 讯问被【告人、询问证人不得!采取可能影响陈【述或者证言客观【真实的?诱导性发问以及其】他不当发问方式【
?
? ? ,辩护:人向被告人或者证人!进,行诱导性发问以【及其他不当发问可能!影响陈述或》。。者证言的客》观,真实的公《诉人可以要求—审,判长制止或者要求对!该项陈述或者证言】不予采?纳
》
讯【问共同犯罪》案件的被告人、【询问证人应》当个:别,进,行
【。 , 被《告人、证人、被【。害人对同一事—。实的陈述存》在矛盾的公诉—人可以?建议:法庭传唤有关—被告人、通知有关】证人同时《。到,庭对质必要时可以建!议法庭?询问被害人
—
:
? 第》四百零三条 【被告人在庭》审中的陈述》与在:侦查、审查起—诉中的供述一致或】者不一致的》内容不影响定—罪量刑的可以不宣读!被告人供述笔录【。。
! 被告人《在庭审中的》陈述:与在侦查、》审查起诉中》的供述不《。一致足以影》响定罪量刑的—可以宣读被》告人供述笔录—并针对笔录中—被告:人的供述《内容对被告人—进行讯问或》者提出其他证据进】行证明
》
】第四百零《四条 《公诉人?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!该,证人证言对案件【。定,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!。可以申?请人民法《院通知证人出—庭作证
】
》人民警察就》其执行职务时—目击的犯罪情—况作为证人出庭作】证,适用前款规定
】
:。
,。
公诉人】对鉴定意见》有异议?的可以?申请人民法院通知鉴!。。定人:出,庭作证经人民—法院通知《鉴,定人拒不出庭—作,证的公诉人可以【建议法庭不》予采:。纳该鉴定意》见作:。。为定案的根据也可】以申请法庭重新【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!。或者申请重新鉴定】。
?。
,
《 , 必要时公诉人可】以申请?法,庭通知有专门—知识的人出庭就鉴】。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!提出意?见
:
《
:。 当《事人或者辩护人、诉!讼代理人对》。证人证言、鉴—定意见有异》议,的公诉人《认为必要时可以申请!人民法院通知证人、!鉴定人出庭作证
】
【 第四百》零五条 《 证人应当由人民法!院,。通知并负责安排出庭!作,证
《
对于!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!到庭的证人或者【出庭后拒绝作证【的证人的证》言笔录公诉人应当】当庭宣读《。
》
对于经】人民法院通知而未】到庭的证人》的证言笔录存—在疑问确实需—要证人出《。庭作证?且可以强制其到庭的!公诉人应当建议【人民法院《强制证人到庭作证和!接受质证
!
, 第四百零六!条 证人》在法庭上《提,供证言公《。诉人应当按照审判】长确:定的:顺序向?证人发问可以要【。求证人就《其,所了解的与案件有】关的事实进》行陈述也可以直接】发,问,
!。 ,证人:不,能连贯陈述的公诉】人可以直接发问
!
向!证人发问应当针对】证,言中:有遗漏、矛盾、【模糊不清《。和有争议的内容并】着重围绕与定罪量】刑紧:密,相关的事实进—行
! 发问采取一问一!答形式提问应—当简洁、清楚—
》
: 证人进行虚】假陈述的应当—通过发问澄清事实必!要时可以宣读在侦】查、审查起》诉阶段制《作的该证人的证言】笔录:或者出示、宣读其】他证据
! , 当事人和【辩护:人、诉?讼代理?人向证人《发,。问,。后公诉人可》以根:。据证人回答的—情况经?审判长许可》再次向?证,人发:问,
:
《 询问—。鉴定:人、:有专门知识的人参照!。上述规?定进行
—
? 《第四百零七条—。 必要时公诉【。。人可以建议法庭采】取不暴?露证人、《鉴定人、被害人外】貌、真实声音—等出庭作《证保护措《施或者建议法—庭根据刑事诉—讼法第一百》五十四?条的规定在》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!。
【。 第四百零【八条 对于鉴【定意见、勘验—、,检,。。查、辨认《、,侦查实验等笔—录和其他《作为证据的文书【以,及经人民法院—通知而未到庭的被害!人的陈述笔录公诉人!应当:当庭宣读
》
》 第四百零】九条 公诉人【向法庭?出示物证一》般应当出示原物原物!不,易搬运、《不易保存或》者已返还被害—人的可以出示—反映原物外》形和特?征的照片、》录像、复制品—并向法庭《说明情况及与原物的!同一性?。
! 公诉人向法庭出】示书证一般应当【出示:。原件获取书证原【件确有困难的可以出!。示书证副本或—者复制件并》。向法庭说明》情况及?与原:件的同一《性
》
公诉人!向法庭?出示物证《、,书证应当对该物【证、书证所要证明的!内容、获取情况【作出说明并》向当事?人、证人等问明物】证的主要特》征让其?辨认对该物证、书证!进,行鉴定的应当—宣读鉴定意见
【
— 第四百一十条! :在法庭审理过—程中被告人及其【辩护人提出》被告人庭前供述【系非法取得》审判人员认》为需要进行法庭调查!的公诉人《可以通过出示讯问笔!录、提讯登》记,、体:检记:录、采取强制措施或!。者侦查措施的法【。律文书、侦》查,终结: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!核,查的:材料等证据材料有针!对,性,地播放讯问录—。音、录像提》请法庭通知调查人】员、侦?查人员或者其他人】员出庭说《明情况等方式对证据!收集的合法性加【以证明
【
? 审判人—员认为可能存在刑】事诉讼法第》五十六条规定的以】非法方法收》集其他证据的情形】需要进行法庭调查的!公诉:人可以参照》前款:规定对?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!行证明
《
— , 公诉人》不能当庭证明—证据收?集的合法性》需要调查核》实的可以建议—法庭休庭或》者延期审《理
! 在法庭审理期】间人民检察院可以要!。求监:察机:关或者公安机关对】证据收?集的:合法:性进行?说明或者《提供相关证明材【料必要时可》以自行调《查核实
《
:
:
第—四百一十一条— 公诉人对证据收!集的:合,法,性进:行,证明后?法庭仍有疑问的【可以建议法庭—休,庭由:人民法院对相关【证,据进行?调查核实人民—法院调查核实证据通!知人民检察院—派员到场的人民【检察院可以派员【。到场
【
第四百一!十,二条 在法庭【。审,理过程中《对证据合法性以外的!其,他程序事实存在争议!的公:诉人:应当出示、宣读有关!诉讼文书、侦查或】者审查起《诉活动笔录
—
— 第四百一【十三条 对于搜】查,、查封、扣押、冻】。结、勘验、检—。查、辨认、侦查实验!等活动中形》成的笔?录存在?争议需要调查人员】、侦查人《员以及上述活动的】见证人出庭》陈述有关情》况的公诉人可—以建议合议庭通知其!出庭
! , 第四《。。百一十四条 — 在法?庭审理过程》中合议庭对证据【有疑问或者人民法】院根据辩护人、被告!人的申请向人民【检察:院调取在侦查、审查!。起诉中?收集的有关被告人】无罪或者罪轻的证】据材料的人》民,检察院应当自—收到:人,民法院要求调取【证据材料决》定书后三日以内移】交,没,有上述材料的应【当,向人民法院说明【情况
—
? 第四百一十五!条 在法》庭审理过程》中,合议庭对证据有【疑问并在休庭后【进行勘验《、检查、查》封、扣押《、鉴定和查询、冻结!的人:。民检察院应当依法】进,行监督发《现上述活动有违【法,情况的应当提出纠正!意见
—
第四百!一十六条《 :人民法院根据申【请收集、调取的证据!或者在合议庭休【庭后自行调》查取:得的证据应》当经:过庭审出示、质证】才能决定是否—。作为:判决的?依据:未经庭审《出示、质证》直,。接,采,纳为判决依》据的:人民检?察院应当提出纠正意!见
【 第四—百一十七条 — 在法庭审理过【程中经?审判长许可》公,诉,人可以逐一对—正在调查的证据和】案件情况发表意【见并同被告人、【辩护人进行》辩论证据《调查:结束时公诉》人应当发表总结性意!见
:
》 ? ,在法庭辩论中公【诉人与被《害人、诉讼代理人】。意见:。不一致的公诉人应】当认真听取》被害人、诉讼代理】人的意见阐明自己】。的意见和《。。理由
】 第》四百一十八条 【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!法院提?出量刑建《议的公诉人应当在发!表公诉意见》时提出
》
》 对认罪—。认罚案件人民—法院经审理认为人】民检察院的》量,刑建:议明显不当向—。人民检察院提出【。的或:者被告人、辩护人】对量刑建议提出【。异议的人《民检:察院可以调整—量刑建议
】
第四百!一十九条 适【用普通?程序审理《的认罪认《罚案件?公诉人可以建议适当!简,化法庭?调查:、辩论程序
】
:
, 第四百二十!条 ?在法庭?审判:过程中遇《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!诉人可以建议—法庭延期审》理
?
?
:。 — (一)发现事【。实不清、证据不足】或者遗漏罪行、遗】漏同:案犯:罪嫌疑人需要补【充侦查或者》补充提供证据的;】
:
》 : 《 (二)被告—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!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!要补充侦《查,进行查证的》;
】 ? (》三)发?现遗漏罪行或者遗】。漏同:案犯罪嫌疑人—虽,不需要?补充侦?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!需,要补充、《追加起诉的;
【
:
,
》 ? (四)申—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!、鉴定?人出庭?作证或者《有,专门知识的人出【庭提:出意见的;》
?
— (—五)需要调取新的证!据重:新鉴定或者勘验【的,;
:
:
—。 (六)】公诉人出示、宣读开!庭前移送人》民法院的证》据,以外的证《据或:者补充?、追加、变更起【诉需要给予被告【人、辩护《人必要时间进行辩】护准备?。的;
》
— 《 (七)被告人、辩!。护,人,向法庭出示公诉人】不掌握的与定罪【量刑有?关的证据《需要调查核实—的;
《
【 《 (:八)公诉《。人对证据《收集的合法》性进行证《明需要调查核—实的
?
】 在: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】前发现?具有前款《情形之一的人民【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!法院延期审理
】
?
第四百】二十一条 —。法庭宣布延期—审理后?人,民检察院《应当在补充侦查期】。限内:提请:。人民法院《。恢复法庭审》理或者撤回起诉
】
《
: ?公诉人?在法庭审理过程【中建议延期》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!两次每?次不得超过一—个月
【。
? 第四百二十【二条 ? 在审判过程中对于!需要补充《提供法庭审判—所必需?的证据或者》补,充侦查的《人民检察院应—当,自行收集证据和进】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!求监察机关或—者公安机《关提供协《助,;也可以书面要【求监察机关或者【公安机关补充提供证!据
?
《 人民检察院!补充侦查适》用本规则第》六章、第《九章、第十》章的:规定
【
补充【。侦查不得超过—一,个,月,
— : 第四百二十【三条 《。人民法院《宣告判?决前人民《检察院发现被告人】的,真实身份或》者犯罪事《实,与,起诉书中《叙,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!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!。实、证据没有变化但!罪名、?适用法?律与起诉《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!起,诉发现遗漏同案【犯罪嫌?疑人或?者罪行的应当—要求公安机》关补充移送》起诉或者补充侦【查;对于犯罪事【实清楚证据》确实、充分的可【以直:接追加、《补充:起诉
—
《 第四百二十四条! 人民法院宣告判!决,前人民检《。。察院发现《具,有下:列情形之一》的,经检察长批准—。可,以撤回起诉
【
?
【 (一)不存在】犯罪事?实的;?
,
! (二)【犯罪:事实并非被》告人所为的;
】
— 》 (三?)情:节显著轻微、危【害不大不认为—是犯:罪的;
》。
?
:。 (四!。)证据?不足:或,证,据发生变《化不符合起诉条件】的;
—
— (五)【被告人因《未达到刑《事责任年龄》不负刑事责任的;
!
?
? (六!)法:律、司法解释发生】变化导致不应当追】究,被告人刑《事责任的;
】
【。 (七)其】他不应当《追究被告《人刑事责《任,的
《。
【对于撤回起诉的案】件人: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!起诉后三十日以内】作出不起诉决定需】要重新调查或—者侦查的应当在作】出不起诉决定后【将案:。卷材料退回监察机】关或者公安机关建】议监察机关或者【公,安机关重新调查【或者侦查并书面说】明理:。由,
《
: 对于撤【回起诉的案》件没有新《的事实或《者,新的证?。据人民?检,察院不得《再行起?诉
《
【新的事实是指原【起诉书中未指—控的犯罪《事实该犯《罪,事实触犯的罪—。名,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!的同一罪《。名也可以是其他罪】名
:
— 新的证—据是指撤回起—诉后:收,集、调?取的足以证》明原指控犯》罪,事实的证据
【
《 ? 第四百二十五【条 : 在法庭审理过【程中人?。民法院建议》人民检察院》补充侦查《。、补充起《诉,、追加起《诉或者变更起诉的】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!有关理由并》作出是否《。补充侦查、补充【。起诉、追《加起诉或者变—更起诉的决定人民】检察院不同意的【可以要求《人民法院就起诉【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!作出:裁判
! 第四百二十】六条: 变更、》追加、补充或者撤】回起诉应当以书面方!。式在判?决宣告?前向:人民法院提出
】
第!四百二十七条 】出庭的书《记员应当《制作:出,庭笔录详《细,记载庭审《的时:间、地点、参加人】员,、公诉人《出庭执?行任务情况和—。法庭调查、法庭【辩论的主要内容以】及法庭判决》结果由?公诉人和书》记,员签名?
》
》第四百二十八条 】 人民检察院应当】当庭向?人民法院移》交取回的案卷材【料和证据在》审,判长:宣布:休庭后公诉人应当】与,审判人员办理交接手!续无:法当庭移交的—应当在休庭》后三日以内移交
!
》 第《。四,百二十九条 【人民检察院对查【封,、,扣押、冻结的被告人!财物:及其孳息《应当根据不同情【况作以下处理
】
:
【 (一》)对作为证据使用的!实物应当依法随案】移送;对《不宜:移,送的应当将其—清单、照片或—者其他证明文—件随案移送
—
! : (二)》冻结在金《。融机构、邮》政部:。门的违法《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!应当向人民法—院随案?移送该金《融机构、邮政部门】。出具的证明文件【待,人民法院作出—生效判决《。、裁定后《由人民?法院通知该金融机构!。上缴国库
—。
《 : : (三)【查封、扣押的涉案财!物对依法不移送的】应当随?案移送清单》、照片或者其他证】明文件待人》民法院作出生—效判决、裁定后【由人民检察院根据】人民法院的通知【上缴:国库并向人民—法院送交《执行:。回单:
》
!(四)?对于被扣押》。。、,冻结的债券、—股,票、基金份额—等财:产在扣押《、冻结期间权利人】。申,请出售的参照本规则!第二百一十四条的】规定办理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