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】
【
第一》节 出席第》一审法庭
】
,
第三!百九:十条 提起公【诉的案件《人民检察院应当【派员以?国家公?诉人的身份出席第一!审法庭支持公诉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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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诉人!应,当由检察官担任检察!官助理可以协助检】察官出庭根据—需要可以配备—书记员担任记—录
:
— 第三》百九:十一条 对于提】起公诉后人》民法院?改变管?辖的案件提起公诉】的人民?检察院参《照本规则第》三百二十《八条的规定将案件移!送与:审判管辖相对—应的人民检察—院
【 接受移送的!人民检察院重—新对案件进》行审查的根据刑事】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!条第:二款的规定》自收到案件之—日起计算审》查起诉期《限
《
第】三百九?十二条 人民法】院决:定,开庭:审判的公诉人应当做!好以下?准备工作
】。
【 (《一,)进一步熟悉案情掌!握证据情况;
!
】 ?(二)深入》研究:与本案有关的—法律政策《问题:;,
—。 , 《 (三)充【实审:判中可能涉及—的,。专业知识;
】
】 (四)拟定讯!问被告人、询问证人!、鉴定人、有—专门知?识的人?和宣读、出示、【播放证?据的计?划并制定质证方【案;
—
: : 《 (五)对可能出!现证据合法性争议的!拟定证明《证,据,合法:性的提纲并准备【。相关材料;
—
:
,
: (!六)拟定公诉意见】准,。备辩:论提纲;
】
— (》七):需要对出庭证人等的!保护向人民法院提出!建,议或者配合工作的做!好,相关准备
》
?。
《 第三《百九十三《条 人民检察【院在开庭审理前【收到人民《法院或者被告人【及其辩护人、被害】人、证人《。等送交的反映证【据,系非法取得的书面】材料:的应当进行审查【对于审查逮》捕,、审查?起诉期间已经提出】并,经查证?不存在非法》取证行为的应当通】知人民法院》、有关当事人—和,辩护人并按照查证的!情况做好庭审准备对!于新:的材:。料或者线索可以【要求监?察机关、公安机关对!证据:收集的合法性进【行说明或者提—供相关证《明材:料
?
《 , 第三百九【十四条 人民法】院通知人民检察院派!员参加?庭前会?议的由出席法—庭的:公诉人参加检—察官助理可以协助】根据需要可以配【备书记员担任—记,录
【 人民检察】院认为有必要—召开庭前会议的可以!。建议人民法》院召开庭前》会议
【
第—三百:九十五条 在庭前!。会议中公诉人可【以对案件管辖、回】。避、出庭证人、鉴定!人、有专门知识的】人的名单、辩护【。人提供的《无罪证据、非法【证,据排除、不公开审】理、延期审理、适用!简易程序或者—速裁程?序、庭审方案等与】审判:相关的问题提出【和交换意见》了解辩护《人收:。集的:证据:等情况
《
,
【 对辩?护人收集的证据【有异议的应当提出】并简要说明理—由
》
《 公诉人通过参加!庭前会议了解案件】事实、证据和—法律适用《的争议和不同—意见:解决有关程序问【。题为参加法庭审【理,做好准备《
》
第三百九!十六条 当—事人、?辩护人、诉讼代【理人在庭前会—议中:。。提出证据系非法取】得人民法院认—。为可能存在》以非法方法收—集证据情形的—人民检察院应当对】证,据收集的《合法:性进行说明需—要,调查核实的在—开庭审?。理前进行
【
— 第三百《九十七条 —人民检察《院向人民法院移送】全部案?卷材料后在》法庭审理过程中公】诉人需要出示、【宣读、播放有—关证据的《可以申请《法庭出示《、宣读、播》放,
— 人民—检察院基《于出庭准备和—庭审:举证工作的需要可】以,取回有关案卷材【。料和证据《
— 取回—案卷材料《和证据后辩》护律:师要求查阅案卷材料!的应当允许辩—护律师在人民—检察院查阅》、,摘抄:、复制案卷》材料
》
:
》第,三,百九十八条 【公诉人在法庭上应当!依法:进行下?列活动
—
】 , (一)宣读起诉!书代表国家》指,控犯罪提请人民【法院对被告人依法】审判;
! 《 (二—)讯问被告人—。;,
— , : 《 (三)询问—证人、被害人、【鉴定人;
】
】 (?四)申请法庭出示物!。。证宣:。读,书证、未到庭证【人的证?言笔录、鉴定人的】鉴定意见、勘验【、,检查、辨认、侦查实!验等笔录和其他作】为证:据的文书播放—作为证据的视听【资料、电子数据等】;
】 (】五)对证据采—信、法律适用—和案件情况发—表意见提出量刑建议!及理由针《。对被告人、辩护人的!辩护意见进行答辩全!面阐述公诉意见;】
:
:
《 》 (六)维护诉讼】参与人的《合法:权利;
】
《 (七)】对法庭审理案件【有无违反法律—规,。定诉讼程序的情况】记明笔录;
】
! :(八)依法从事其】他诉讼活动
】
— 第三百九十—九条 在法庭审】理中公诉人应当客观!、全面、公正地向法!庭出:示与定罪、量刑【有关的?证,明被告人有罪—、罪:重,或,者罪轻的证据
】
,
》 按?照审判长要》求,或者经?。审判长同意公诉【人可以?按照以下方式举证、!质,证,
《
》 (一【),对于可能影》响定罪量刑的关【。键,证,据和控辩双》方存在争《议的证据一》般应当单独》举证、质证》;
【 (!二)对于不影响【定罪量刑且控辩双】方无异议的证—据可以仅就》证据的名称》及其证?明的事项、内容作出!说明;?
《
?。 《 (三)对【于证明方向一致、证!明内容?相近或者证据种类】相同存在内在逻【辑关系的证据可以】归纳、分组示证【、,质证
》。。
《。 公诉人出示证!据时可以借助—多媒体设备》。等方式出示、播放】。或者演示证》据内容
》
,
定罪!证据与量刑》证据需?要分开的应当—分别出示
》
,
》 第《四百条 公—诉,人讯问被告人询【问证人、被害—人、鉴定《人出:示物:证宣读书证、—未出庭证人的证【言笔录等应当围【绕下列事实进行
】
— 《 (一)被【告人的身份;
【
,
》 — (二)指控—的犯罪事《实是:否存在是否为—被告人?所实施;《
】 —(三)实施犯罪行为!的时间、地点、【方法、手《段,、结:果被告人犯罪—后的表现等》。;
?
】 (四)【犯罪集团《或者其他共》同犯罪?案件:中参与?。犯罪:人员的各自地位【和应负的责任;
!
【 , (五)被】告,。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!有无故意《或,者过:失行为的动机、目的!;
】 : (六【)有无依法不应【当追究?刑事责任的》情,况有无法定的—从重或者从》轻,。、减轻?以及免?除处罚的情节;
】
《。
, ? , (七)犯】罪对象、作案—。工具的主要特征【与犯罪有关的财物的!来源、数量以及去】向;
【
!(八:。)被告?人全:部或者部《分否认起诉书指控】的犯罪事《。实的否认的》根据和理由能否【成立;
【。
【 : (九)《与定罪、量刑有【关的其他事》实
! 第?四百零一条 在】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!不必提出证据进【。行证明
】
, (!一)为?一般人?共同知晓的常识【性事实;《
【 (】二)人民法》院生效裁判》所确认并且未依审】判监督程序》重新:审理的事实;
!
— 》(三)法律、法规的!内容以及适用等【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!务所应?当知晓?的事:实;
?
— : ? , (四)在法庭审理!中不存在异》议的程序事实;
!
! (五》。)法律规《定,的推定事《实;
《。
:。
! (六)自然规律】或者定律《
,
?
第四】百零二条 》 讯问被告人—、询问?证人不得采取可【能影响陈述或者证】言客:观真实的诱导性【发问以及其他—不当发问《方式
】 辩护—人向被告人或—者,证人进行《诱导性?发问以及其他不当】发问可?能影响陈述或—者证言的客观—真实:的公诉人可》以要求审判长制【止或者要求对该项】陈,述,或者证言不予采纳】
《
讯问共!同犯罪案《件的被告《人、询问证人应【当个:别进行?
?
【被告人、证》人、被害人对—同一事实的陈述存】。在矛盾的公诉人【可以建议法庭传唤】有关被?告人、通知有关证人!同时:到庭对质必要时可】以建议法庭询问【被害人
! 第四百零】三条 被告—。人在庭审中》的陈述与在侦查、】审查起诉中》。的供:述一致或者不一致】的内容不影响定【罪,量刑的可以不—宣读被告人供述笔录!
【 被告人在庭】审中:。。的陈述?与在侦?查、审查起诉中【的供述不一致足【以影响定罪量刑的】可以:宣读被告《人供述笔录》并针对笔录中被告人!的供述内《容对:被告人进行讯问【或者提出其》他证据?进行证?明
】 第四百—零四:条 ?公诉人对证人证言有!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!案件定罪量刑有【重大:。影响的可以申请人民!法院通知证人出【庭作证
《
:
,
人民警!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!。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!人,出庭作证《适用前款《规定:
,
】 公诉人对鉴定意】。见有异?议的可以申》请人民法院》。。通,知鉴定人出庭作【证经:人,。民法院通知鉴—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!公,诉,人可以建议法—。庭不予采纳该—鉴定意见作为定【。案的根据也可以【申请:法庭重新《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!或者申请《重,新鉴定
【
《 必要时公诉人可!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!门知识的人出—庭就鉴定《人作出?的鉴定意《见提出意见
】
— ,当事人或者辩—。护人、诉讼代理人】对证人证言》、鉴定意见有—异议的公诉人认为必!。要时可以申请人民】法院通?。知证人、鉴定人出】。庭作证
【
? 第四百—零五条? 证人应当由人】民,法院通知并负责【安排出庭作证
!
》 , 对于经人民法院通!知而未?到庭的证人或者【出庭后拒绝作证的】证人:的证言笔《录公诉人应》当当:庭宣读
》
:
》 对于经人》民法院?通知而未到》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!存在疑问确》。实需:要证人出《。庭,。作证且可以强制其到!庭的公诉《人应:当建议人民法—院强制证人到庭作证!和,接受质证
》
?。
第【四百零六条 — 证人在法》庭,上提供证《言公诉人应当按【照审判长确定的顺】序向证人发问—可以要求证》人就:其,所了解的与》案件有关的》事实进行《陈,述也可以直接发问
!。
?
:。 证》人不能连《贯陈述的《。公诉人可以直接发】问
?
?
》向证人发问应—当针对证《言中有遗《漏、矛盾、模糊【不清:和有:争议的内容并着重】围绕与定罪量刑紧密!相关的事实进行【
《
《 发问采取一【问,一答形式提》问应当简洁、清楚】
【 证人进行虚假!陈述的应当》通过发?问澄清事实必要时可!。以宣读在侦查—、审查起诉阶段制作!的该证人的证言【笔录:或者:出示、宣读》其他:证,据
》
:。 《当事人?和辩护人、诉讼代理!。人向证人发问后公】诉人可?以根据?证人回?答的情况经审—判长:许,可再次向证》人发问
! 询》问鉴定人、有专门知!识的人参照上述规定!进行
》
—。 第四?。百零七条《 必要《。时公诉人可》以建议法庭采—取不暴露证》。人、鉴定人、—被害人外貌、—真实声音等出庭作】证,保,护措施?或者建?议法庭根据刑事诉】讼法第一百》五十四条的规定在】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!
— : 第四百零八条 ! 对:于鉴定意见、勘【验、检查《、辨认、《侦查实验等笔录和】其他作为证据—的文:书以及经人民—法院通知而未—到庭的被《害人的陈述》笔录公诉人应当当庭!。。宣读
】 第四百零九!条 公《诉,人向法庭出示物【证一:般应当出示原物【。原物不易《搬运、不易保存或者!已返还?被害人的可》以出:示,反映原?物外形和特征的【照片、录像、复【制品并?。。向,法庭说明情况—及与原物的》同,一性
】 公诉人向法!庭出示书证一般【。应当出示原件获取书!证原件?确有困难的》可以:出示书?证副:本或者复制件并向法!庭说明情况及—与原件的《同一性
【
公诉人!向法庭出示物证、书!证应:当对:该物证?、书证所《。要证明?的内容、《获,取情况?作出说明并向当事人!、证人等问明—物证:的主要特征让其辨】认对该物证、书证进!行鉴定的应当宣读鉴!定,意见
?
?
? 第四百一十】条 在法》庭审理过程中被【。告,人及其?辩,护,人提出被告人庭前供!述,系非法取得审—判人:员认为需要进行法庭!调查的公《诉,人可以通过出示讯】问笔录、提讯登记】、体检?。。记录、采取》强制措施或》者侦查措施》的法律文书、—。侦查终结前对—讯问合?法性进?行核查?的材料?等证据材料有针【对性:。地播放讯《。问录音?、录像提请》法庭:通知:。调查人员、侦查人员!或,者其他人《员出庭说明情况等方!式对证据收集—的合法性加以—证明
【
审判人】员认为可能存在【刑,。事诉讼法第五十六】条规:定的:以非法方法收集其】他证据?。。。的情形需《。要进行法庭调查的】公诉人可以参照前】款规定对证》据收集?的合法?性进:行证明
《
?
公【诉人:不能当庭证明—证,。据,收集的?。合法性需要》。调查核?实的可以建议法庭休!庭或者延《期审理
》
:
? 在法庭审理期!。间人民检察院可【以要求监察机—关或者公安机关【对证据?收集的合法》性,进行说明或者提供】。。相关证?明材料必要时可以自!行调查核实》
:
《 : 第四《百一十一条 公诉!人对证据收集的合】法性进行《证明后法庭仍—有疑:问,的可以建《议法庭?休庭由人《。民法院对相关—证据进行《调查核实人》民法:院调查核实证—据通:知人民检《察院派?员到场的《人民检察院可以派】员到场
—
《 第四百一【十二条 《 在法?庭审理过程中对证据!。。合,法性以外的其他程序!事实存在争议的【公诉人应当出示、宣!读有关诉讼文—书、侦查或者审查起!诉活动笔录
—
?
第四】百一十?三条 对于搜【查、查封、扣—押、:冻结、勘《验、检查、辨认、侦!查实验等活》动中形成的》笔录存?在争议需《要调查人员、侦查】人员以及上述—活动的见证人—出,庭陈述有关情况的】公诉人可以建议合议!庭通知其《出庭
】 第》。。四百一?十四:。条 ?在,法庭审理《过程:中合议庭对证—据有疑问或者人【民法院根据》辩护人、被告—人的:申请向?人,民检察院调取—在侦查、审查起【诉中收集的》有关:被告人无罪》或者:罪轻的证据材料的】。人民检察院》应当:自收到?人民法院《要求调取证据材料】决定书后三日以内】。移交:没,有,上述:材料的应当向人民】法院说明情况
!
《 第四百—一十五条 在法】庭审:理过程中《合议:庭对证据有疑问并在!休庭后进行》勘验、检查、查封】、,扣押、?鉴定和?。查询:、,冻结的人民检察院】应当依法进行—。监督发现上述活动】有,违法情?况的应当提出—纠正意见
【
第四!百一十六条 【人民法院根据—申请收集《、调取的证》据或者在合》议庭休庭《后自行调查》。取得的证据》应,当,经,过庭审出示、质【证才能决定是否作为!。。判决的依据未经庭审!出示、质《证直接采纳为判【。决依据的人民检察院!。应当提出纠正意【见
》
第四】百一十?七条 《在,法庭审理《过程中经审判—长许可公诉人—可以逐一对正在【调查的证据和案件】情况发表意见并同】被告人、《辩护人进行辩论证】据调查结束时公诉】人应当?。发表总结《性意见
—
? 在法庭辩】论中公诉人与被害人!、,诉讼代理人意见不一!致,的公诉人应当—认真听取被害人、诉!讼代理人的意见阐】明自:己的意见和理由
】
!第四百一十八条【 人民检察院向人!民法院提出量—刑建议的公诉人应当!在发表公诉意见时】提出
【
, 对认罪认罚!案件人?民法院经审理—认为人民检察院的】量刑建议《明显不?当向人?民检察院提出的或】者被告人《、辩:护,人对量刑建》议提出异《议的:人民检?察院可以调整—量刑:建议
【
《 第四百一十九条 ! 适:用普通程序审理【的,认罪认罚案》件公诉人《可以建议适当简化】法庭调查、辩论程】序,
! 第四百二十条【 在法庭审判过程!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公诉人可以—建议法庭延期审理】
《
? 【。(一)发现》事实不清、证据【不足或者遗漏—罪行、?遗,漏同案犯罪嫌疑【人需要补充侦—查或者补充提供【证据的?;
—
? ? (《二,)被告人《揭发他人犯罪行【为或者提供重要线】索,需要:。补充侦查《进行查证的;—
》
: (三!)发现遗漏罪行【或者遗?漏同: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!要补充侦查》和补充提供证据但】。需要补充、追加起】诉的:;
:
— : (四)申!请人民法院》通知证?人、鉴定人出庭作证!或者有专门知—识的人出《庭,提出意见的;
【
》 ? (五【)需要调取》新的证据重新鉴定】。或者:。勘验的;
—
》 (六!)公:诉人出示《、宣读开《庭前移送《人民法院《的证据?以外的证据或者【补充、追加、变更】起诉需要给予被告】人、:辩护人必《要,时间进行辩护准备】的;
【
》 (七)被告!人、辩护人向—法庭出示公诉人不】掌,握的与定罪量刑【有,关的证?据需要调《查核实?的;
?
》 【。 (八)公》诉人对证据》。收集:的合法性进行—证明需?要调查核《实的
】 《。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!前发现具有》前款情形之一的人】民检察院可以—建议人?民法院延《期,审,理
! 第四百二十【一条 ?。 法庭宣布延—期审:理后人民检》察院应当在补充侦】查期限内提请人【民法院恢复法庭审】。。理,或者撤回起诉
】
— 公诉人在法【庭审:理过:程中:建议:延期审理的》次数不得《超过两?次每次不得超过【一个月
《
》 第四百二】十二条 在—审判过程中对于需】要补充提《。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!证据:或,者补充侦查的—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!收集证据和进行【侦查必要时》可以要求监察机关或!者公安机关提供协】助;也可以书—面要求监察机关【或者公安机关—补充提供证》据
】 ?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!。适用本规则第六章】、,第九章、《。第十:章的规定
】
—补充侦查《不得超过《一个月
—
》 , 第四?百二十三条 人民!。法院:宣告判决前人民【。检察院发现被告人】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!事实:与起诉书中叙述【。的身份或者指—控犯:罪事实不《符的或者事》实、证据没有变【化但罪名、适用法】律与起诉书不一【致的可以变更起诉】发,现遗漏同案》犯罪嫌疑人或者罪】行的应当要求公【安机关补充移—。。送起诉或者补充【侦查;?对于犯罪事》实,清楚证据《。确实、充分的可以直!接追加、补充起【诉
《
【第四百二十四条【 人?民法院宣告判决【前人民检察院发【现具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经检察!长批准可以撤回【。起,诉
【 【 (一)不存在【犯罪:事实的;
!
— (二)—犯罪事实并非被【告人所为《的;
—
《 , ? , (三)情节显【著轻微?、危害不大》不认为是《犯,罪的;?
! (四【)证据不足》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!合起诉条件的;
】
! 《(五)被告人因未达!到,刑事责任年龄—不负刑事责》。任的;
—
》 ? : (六)法律、司法!。解释发生变》化导致不《应当追究被告人【刑事责?任的;
》
,。
》 《 ,。 (七)《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!人刑事责任》的
—
对于【撤回:。起诉:的案件人民检察【院应当在《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!内,作出不起诉决—定需要重新调—查或者侦查的应当】。在作出不《起诉决定《后将案卷材料退【回监察机关或者公】安机关建《议监察?机关或者公》安机关重新调查或】者侦查并书面—说明理由
》
》 , ?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!没有新?的事实或者》新的: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得!再行起诉
【
—。 新的事《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!指控的?犯罪事?实该犯罪事实触犯的!罪,名既可以是原—指控罪名的同—一罪名?也,可以是其他罪名【
— , 新的》。证据是指撤回—起诉后?收集、调取》。的足以证《明原指控犯罪—事实的证据
!
: 第四—百二十五条 在】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!法院建议人民检察】院,补充侦查《、补充起诉、追加】起诉或者变更起【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!审,查有关理由并作出是!否补充侦查、补充起!诉、追加起》诉或者变《更起诉的决》定人民检察》院,不同意的可以要求】人民:法院就?起诉指控《的犯罪事实依法作】出裁判
《
,
?
: 第四百二十】六条 变更、追加!、补充?或者撤回起诉—应当:以书面方《式在判决《宣告前向人民—法院提出
【
《。 ?第四百二十》七,条 出《庭的书?记员应当制作出【庭笔录详细》记,载庭审的时间—、地点、参》加人:员、公诉人出庭执】。行任务情况和法庭】调查、法庭》辩论的?主要内容以及—法庭判决结果由公】诉人和书记员签【名
?
【 第四百《二十八条 人民】检察院应当》当庭向人民法院移交!取回的?案卷:材料和证据在审判长!宣布休庭后》公诉人应当》与审判人员办理交】接手续无法当庭【。移交的应当》在休庭后三日以内】移交
?。
!。。第四百二十九条 !人民检察院对查封、!扣押、冻结的被【告人财物及其孳【息应当根据不—同,情况作?以下处理
】
—。 (一)【对作为证据使用的】实物应当依法随案移!送,;对: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!清单、照片或—者其他证明文—件随案移《。送
》
》 (—。二)冻结在金—融机构、邮》政部门的违法所【得及其他涉》。案,财产:应当向人民法院【随案移送该金融【机构、邮政部—门出具的《证明文件待人民【法院作出生效—判,决、裁定后由人民法!院通知该金融机【构上缴国库
!
《 : 《(三)查封、扣【。押的涉案财物对【依法不移送的应当随!案移送?清单、照片或者其】他证明文件待人【民法院作《出生效判《。决、裁定后》由人民检《察院根?据人民法院的通【。知,上缴国?库并向人民法院送】交执行回单
【
》 (】。。四):对于被扣押、—冻结的债《券、:股票、基《金份额等财产—在扣押、冻结—。。期间:权,利人:申请出售的》参照本规则第二【百一十四条的规定】办,理,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