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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一?。章 【 《第一节 出席第一审!法庭 【。    — 第:三百:九十条  提—起公诉的案件人【民检察院应当派员以!国家:公诉人?的身份出席第—一,审法庭支持公诉【    ! 公诉人《应当由检《察官担任检察官【。助理可以协助检【察官出庭根据需要】可以配备书记员【担任记录 !     第三百九!十,一,条  对于》提,起公诉后人》民法:院改变管辖的案件】提起公诉《。的人民?检察院?参照本规则第—。三百二?十八条的规定将【案件移送与审判管】辖相对应的人民检】察院 —  ?   ?接受:移送的人民》检察院重新对—案件进行审查—的根据刑事》诉讼法?。第一百七十二—。条第二款的规定自收!到案件之日》起,计算审查起诉期【限, 《。     第【三百九十二》条 : 人民法院决定【开庭审判《的公诉人应当做好以!下准备工作 —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?(一)进《。。一步:熟悉案情掌握证据情!况,; 《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二)深入研》究与本案《有关的法律政策问】题; 》 , :  :   ?。   (三)充实】审,判中可能涉及的专】业知识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拟—定,讯问被?告人、询《问证人、鉴》定人、有专门知识】的人和?宣读、出示、播放证!据的计划并制定质证!方案:;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五)对可!能出现证据》合法性争议的拟【。定证明证《据合法性的提纲【并,准备相关《材料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六)拟定】公诉意见准备辩论提!。纲; 》 ,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(七)需要对出庭证!人,等的保护《向人民法院》提,出建议?或,者配合工作的—做好相关准备 【    】 第三百九十三【条  ?人民检察院》在开庭审理》前收到人民》法院:或者:被告:人及其辩护人—、被害人、》。证人等送《交的反映《证据系非法取得【的书面?。。材料:的应当?进行审?。查对于审查逮捕【、审查起诉期间【已经提出《。。并经查证不存在【非法取?证行为的应当通【知,人民法院、有—关当事人《和辩护人并按照【查证的情况做好庭】审准备?对,于新:。的材:料或者线索可—以要求监察机关、】公安:机关对证据》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说!明或者提供》相关证明材》料 【    第三百【九十:四,条  ?人民法院通知人民】检察:院派员?参加庭前会议的由】。出席法庭的公—诉,人参加检察》官助理可《以协助根据》需要可以配备书记】员担任记录》 《     人民检!察院认为有》必要召开庭前—会议的可以》建议人?民法:院召开庭前会议【    ! 第三百九十五条 ! 在庭前会议—中公诉人可》以对案件管辖、【回,避、出庭证人、【鉴定人、有专门知识!的人的名《单、辩?。护,人提供的无》罪证据、非法证据】排除、不公开审【理,、延期?。审理、?适用简易程》序,或者速裁程》序、庭审方案等【与,审判相关的问题提出!和交换意见了解【。。辩护人收集的证据等!情况 】  :  对?辩护人收集的证据有!异议的应《当提出?并简要说明理由 !   —  公诉人通过参】。加庭前会议了解案】件事实、证据和法】律适:。用,的争议和不》同意见解决有关【程序问题为参加法庭!审理做好准备— , 《   ?  第三《百九十六条  当事!人、辩护人、诉【讼代理人在庭—前会议中《提,出证据系《非法取得人民—。法,院认为可能存在【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!情形的人民检—察,院应当对证据—收,集,的合法性《进行说明需要调查】核实的在《开庭审理前》。进行 》    — 第三百九十七条】  人民《检察院向人民—法院移送全部—案,卷材料后在法庭审】理过程中《公诉人需要出示、宣!读、播放《有关证据的》可以申请法庭出【示、宣读《、播:放  】   人民检察院基!于出庭准备和庭【审,举,证工作的需要可以取!回有关案卷材料【和,证据: 《。     取回】案卷材料和》证据后辩护律师【要,求查:阅案卷材料的应当允!许辩护律师在人【民检察院《查阅、摘《。抄、复制案卷材【。料 》     第三】百九十八《条 : 公诉人在法—庭上应当依法进行】下列活动《。 ?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?宣读起诉书》代,表国家?指控犯?。罪提请人民法院【对被告人依》法审判; —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》)讯问被告人;【 —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询问》证人、被害人、【鉴定人?;   !  : ,   (四)申请】法,庭出示?物证宣读书证、【未到庭证人的证【。言笔录?、鉴定人的鉴定【意见、?勘验、检查、—辨认、侦查实—验等笔录和其—他作为证《据的文书播放—作,为证据的视听—资料、?电子数?据等; —   》 ,。     (五)对!。证据采信、法律适】用,和案件情《况,发表意见提出量刑建!议及理?。由针:对被告人、辩护【人的:辩护意见进行—答辩全面阐述公诉意!见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六?)维护诉讼参与【人的:合法权利; 】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七】。)对法庭审理案件有!无违反法律规—定诉讼程序的—情况记明《笔录; !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八)依!法从:事其他诉讼活—动   !  第三百九十【九条:  :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!应当客观、全—面、公正地》向,法庭出示与定罪、】。量刑有关的证—明被告?人有罪、罪重或者罪!轻的:证据  !  : 按照审判长—要求或者经审判【。长同意公诉人可以按!照以下?方式:举证、质《。证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对于可能》影响定罪量刑的关】键证据和控辩双【方存在争议的证据一!般应当单独举证、质!。。。证;: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二)对于不影—响定罪量刑且—控辩双方无异—议,。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!的名称及其》证明:的事项、内容作【。出说明?; — ,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对于证明方向!一致、?证明内?容相近或者证据【种类:相,同存在?。内,在逻辑关系的证【据可以?归纳、分组示证、】质,证 》  ?   公诉人出示证!。。据时可以借》。助,多媒体?设备等方式出示【、播:放或:者演示证据内容 !     】定罪:证据与量刑证据需】要,分,开的应当分》别出示 【 : ,   第四百条【  公诉人讯—问被告人询》问证人、被害—人、鉴定人》出示物?证宣读书证》、未出庭证》人的证言《笔录等应当围绕【下,列事实?进行 【 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? (一)被告—人的身份;》 :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指》控,的犯罪事《实是:否存:。在是:。否为被告人》所实施; 【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《)实施犯罪》行为:的时间、地》点、方?法、手段、结果被告!人犯罪后的表—现等; 》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四)犯》罪,集团或者其》。他共同犯罪案件中】参与犯罪人员的【各自地位和应负【的责任; 》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五)被告人有【无刑事责《任能:力有无故意》。或者过?失行:为的:动机、?目的;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六)有无依!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!任的情况有》无法:定的从重或者从轻】、减轻以及免除处罚!的情节; 】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七)犯》罪对象、作案工具的!主要特征与犯罪有】关的:财物的来源》、数:量以及去向; 【 : :    《  :。   (八)被【告人全部或者—。部分否认起诉书指控!的犯罪?事实的否认的—根据和理《由能否成立; !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:九):与定罪、《量刑有关的其—他,。事实 】    第四百零一!条  在法庭审理】中下列事实不必提】出证:据进行?证明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为一般人—。。共同知晓的常识性】事实; —。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(二)人民法院】生,效裁判?所确认并《且未依?审判监督《程序:重新审理《的事实?; 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法律、》法规的内容以及【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!。履行职务所应—当知晓的《事实:; —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在法《庭审理中不存在【异议:的程序?事实;?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五)法律规定—的推定?事实; 《。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六)自】然规律或者》定律 《 《    第》四百零二《条  讯问被告人、!询问证人《不得采取可能影【。响,陈述:。或者证言客观真【实的诱导性发问以及!其他不当发问—方式 】 ,   辩护人向被】告,人或者证人进行【诱导性发问以—及,。其,他不当发问可—能影响陈述或者证】言的客观真实的公诉!人可:以要求审判长制止】或者要?求对该项《陈述:或者证言不》予采:。纳   !  讯问共同犯【。罪案件的被告人、询!问证人应当个别进】行   !。 , ,被,告人、证人》、被害人对同一事】实的陈?述存在矛盾的公诉人!可以建议法》庭传:唤,有关被告《人、通知有关证【人同:时到庭?对质必要《时可以?建议法庭询问被害】人 —     第四百零!三条:  被告人在庭审】中的陈述与在侦【查、审查起诉—中的供述一致或者不!一致的内容》不影响定《罪量刑的可以不宣】读被告人供述笔【。。录   !  :被告人在庭审中的】陈述与在侦》查、审查起诉中的供!述不一致足以影响】。定,罪量刑的可以宣读被!告人供述笔》录并针?对笔录?。中被:告人的供述内容对】被告人进行讯问【。或者提出其他—证据进行《证明 《 : :    第四百零】四条  公诉—人,对证人证《言有异议《且该:。证人证?言对案件定》罪,量刑有重《大,影响:的,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!知证人出庭作—证 《   》  人?民警察就其执行【职务时目击的—犯罪情况《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!用前款规定》 —   ?。 公诉人对鉴定【意见有异《议,的可:以申请人民法—院通知鉴定人出庭】作证经人民法—院通知?鉴,定人拒不《出庭作证的》公诉人?可以建议法庭不予】。采纳该鉴定》。意,见作为定案的根据】也可以申请法庭重新!。通知鉴定人出—庭作证或者申请【重新鉴定《 :     】。必要时公《诉人可以申请—法庭通知《有专门知识的人【出庭就鉴定人—作出的鉴定意见【提,出,意见:    ! 当事?人或者辩护人、诉讼!代理人对证人证【言、:鉴定意见有》异议的公诉人认为】必要时可以申请人】民,法院通知证人、鉴】定人:出庭作证 》  —。   ?第四百零五条  】证人应当由人—民法院通知并负【责安排?出庭作证《    ! 对于经人民法院通!知而未到庭的证人或!者出庭?后拒绝作证的—证人的?。证言笔录公诉人应】当当庭?宣读 】    对于经【人民:法院通知而未—到庭的证人的证言】笔录存在疑问—确实需要证人出【庭,。作证且可以强—制其到庭的》公诉人应当建议人】民法院强制证人到庭!作证:和接受质《证 —     》第四百零六条 【 证人在法》庭,上提供证言公诉人应!当按照审判长确定的!。顺序向证人发问可】以要求证人就—其所: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!事实进行《陈述也可以》直,接发问 !    《证人不能连贯陈述的!公诉人可《以直接?发,问   !  向证人发问应】当针对证言中有遗】漏、矛盾《、模糊不清和—有争议的内容—并着重围绕》。与定罪量刑紧密【相关的事实》。进行 【    《 发问采取一问【。一答形式提问—应当简洁、》清楚 【    《 证人进行虚假陈】述的应当通过—发问澄清《。事实必要时》可以宣读在侦查【、审查?起诉阶段制作—的该证人的证言笔】录或者出示、宣【。读其他证据 】   》  当事人和辩护人!、诉讼?代理人向证人—发问后公诉人—可以根据证人回答的!情,况经审判《长许可?再次向?。。。证人:发问:    ! 询问鉴定人、有】专,门知:识的人参照上述规定!进行:    ! 第四百《零七条 《 必要时公》诉人可以建议法庭】采取:不暴露证人、鉴【定人、?被害人外貌、真实声!音等出庭作证保【护措施?或者建议法庭根【据刑事诉讼法—第一百五《十四条的规定在庭】外,。对证据?进行核实 【  《  : ,第四百零八》条  对于鉴—定意见、《勘验、检查、辨认、!侦查实?验等笔录《和其他?作为证据的文书以】及经人民法院通【知而未到《庭,的被害人的陈—述笔录公诉》人应当当《庭宣读 】 ,    第四百零】九条  公诉—人向法?庭,出示物?证一般应当出—示原物原物不—易搬:运、不易《保存或者已返还【被害人的《可以出示反映原【物外形和特征的【照片、录像、复【制品并向法》庭说明情《况及与原物的同一性!   】  公诉人向法庭出!示书证一般应当【出,示原件获取书证原】件确有困难的可以出!示书:证副本或者复制件并!。向法庭说明情况及与!原件的同一性 】   —。  公诉人向法庭出!示物证?、书:证应当对该物证、】书证所要证》明,。的,内容、获取情况【作出说明并向当事】人、证人等问明物证!的,主要特征让》其辨认对该》。物证、书证》。。进行鉴定的应当宣】读鉴定意见 —   【  第四百一—十条  《在,。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!人及其辩护人—提,出,被告:人庭前供述系非【法取得审判人员认】为需要进行法—庭调查?的公诉人可以通过】。出示讯问笔》录、提讯登记、体】检记:录、采取《强制措施《或者侦查措施的法】律,。文书、侦查终结前】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!查的材?料等证据《材,料有针?。对性地播放讯问录】音、录像提请法庭通!知调查人员、侦查人!员或者?其他:人员出庭说明情况】等,方式对证据收集的】合法性加以》证明 《     】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!在刑事诉《讼,法,第五十六《条,规定的以非法方【。。法收:集其他证据的情形】需要进行《法庭:调查的公诉人可以】参照前款规》定对证据《收集:。的合法性进行—证,。明  】  : 公诉人不能当庭】证明证据收集的合】法性需要调查核【。实的可以建》议,法庭休?。庭或者延期审—理   !  在法庭》审理期间人民检察院!可以要求监察—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对!证据收集的合法【性进行说明》或者:提供相关证明材【料,必要:时可以自行调查【核实  !   第四》百一十一条 — 公诉人《对证据收集的合【法性进行《证明后法庭仍有疑】问的可以建议法庭】休庭由人民法院对】相关:证据进行调查核实】。人,民法:院调:查核实证据通知【。人,民检察院派员到场】的人民检察院可【以派:员,到场 《    【 第四百一十二条 ! 在法庭审理过程中!对证据合法》性以外的其》他程序事《实存在争《议的公诉《人应当出示、宣读有!关诉讼文书》、侦查或《者审查起诉活动笔】录 :。  —   第四百一十】三条  对于搜【查、查封《、,扣押、冻结、勘【验、检查、辨认【、侦查实验等—活动中形成的笔录】存在争议《需要调查人员—、侦查人《员以及上述活动的】见,证人出庭陈》述有:关情况的公》诉人可以建》议合议庭通知其【出,庭   !  第四百》一十四条  在法】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!对证据?有疑问?或者人民《法院根据辩护人、】被告人的申请向人民!检察院调取》在侦查、审查起【诉中收集《的有关被告人无罪或!者罪轻的证据—材料的人《民检:。察院:。应当自收《到人民法院要求【。。调取证据《材料决定书后三日以!内,移交没有上述—材料:的应当向人民法院】说明情况 —。     】。第,四,百,。一十五条  在法】庭,审理过程中合议【庭对证?据有疑问并在休庭】后进行勘验、检【查、查?封、扣押、鉴定【和,查询、冻《结,的人民检察院应【当依:法,进行:监督发现上》述活动?有违法情《况的应当提出纠正】意见 《 ?。  :   第四百—一十:六条  人民法院根!据申请?收集、调取》的证据或者在合议】庭休庭?后自行调查取得的】证据应当经》过庭审?出示:、质:证,才能:。决定是否作为判决】的依据?未经庭审出示—、质证直接采纳【为判决依据的人【民检察院应当—提出纠正意》见 》    》 第四百《一十七条  在【法庭审?理过程中经审—判长许可公诉人【可以:逐一对正在调—查的证据和案件【情况发表意见并同】被告人、辩护人进】行,。辩论证据调查结束】时公诉人《应当发表总结性意】见  】   在法庭辩论】中公诉人与》被害人、诉讼—代理人意《。见不一致的公诉人应!当,认真:听取:被害人、诉》讼代理人的》意见阐明自己的意】见和理由 》 :   》 , 第四百一十八【条  ?人民检察院向人民】法院提出量刑建【议的公诉《人应当在发表—公,诉意见?时提出 【    》 对认罪《认罚:案,。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!为人民检察院的量刑!建议明显不当向人】民检察院提出的或】者被告人、辩护人】。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!的,人民检察院》可以调整量》刑建议 —。 ? ,   第四百—一十九条  适用】普,通程序审理》的认罪?认罚案件公诉人可以!建议适?当简化法庭》调查、辩论》。程序 《 ,  《  : 第四百二十—条  在法》庭审判过《程中遇有下列情形】之,一的:公诉人可以建—议法庭延期审—理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发?现事实不《清、:证据不足或》者遗漏罪行、遗漏】同案犯?罪,嫌疑人需《要补: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!证据的;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二)被告人揭发他!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!重要:线索需要补充—侦查进行《查证的?; 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)发【现遗漏罪行或—者遗漏同案犯—罪嫌疑人《。。虽不需要补充侦【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!需,要补充、追》。加起诉的; 】 ?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申请人民法—院通知证人、鉴【定人出庭作证—或,者有专门知识的人】出庭提出意见的; !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五)需要调取—新的证据重新鉴【。定或者勘验》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)公诉人》出,示、:宣,读开:庭前移送人民—法院的证据以外的】证据或者补充—、,追加、变更起诉需】要给予?被告人、《辩护人必《要,时间进?行辩护准备》。。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七)被告》人、辩护人向法庭出!示公诉人不掌握的】与定: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!要调查核《实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八)公诉人—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!进行证明《需要调查核实的 】。 》    《在人民法院开庭审】理前发现具有前【。款情形之《一,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!议人民法院》延期审理 】     第【四百二十《一条  法》庭宣布延期审理【后,人,民检察院应当在【补充侦查期限内提请!人民法院恢复法庭】审理或者撤回起诉 ! :    — 公诉?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!建议:延期审理的次数不】得超过两次每次不】得超过一个月—  【   第四》百二十二条  在】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!补充提供法》庭审判?所必需的证据—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!检察院应当自行【收集证?。据和进?行侦查必要时可以】要求监察机》关或者?公安机关提供协助;!也可以书《面要求监《察机关或者公安机】。。关补充提供证据 】    】 人民检察院补充侦!查适用本规则—第六章、第九章、】第十章的规定 】     】。补充侦查不得超过】一个月 》 :    》 第四百《二十:。三条  人民法院宣!告判决前人民检察】院发现被告人的真】实身:份,或,者犯罪?事实与起《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!者指控犯罪》。事实不符的或—者事实?、证据?没有变化但》罪名、适用法律【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!以变更起诉发现遗】漏同案犯罪嫌—疑人或者罪行的应当!要求公安机关—补充移送起诉或者补!充侦:查;对于犯罪事【实清楚证据》确实、充分的可【以直接追加、补充】起诉 】    第四百二】十四条  人民【法院宣告判决前【人民检察《院发现?具有:。下列情形之》一的经检察》长批准可以撤—回起诉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不《存在犯罪《事实的; !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二)犯罪《事实并非被告人【所为的?; 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情节显著【轻微、?危害不大《。不认为是犯罪—的,; —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(》四)证据不足—或,证据发生变化不【符合起诉条》件的;? , : 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(:五)被告人因未达到!刑事责任年龄不【负刑事责任》的;:    ! ,    (六)法】律、司法《解释发?生,变化导致不》。应当追究被》。告人刑事责任—。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七)其他不应当追究!被告人刑《。事责任的 》  —   对于撤回起】诉的案件人民检【察院应当在撤回【起诉后?三十:日以内作出不起【诉决定?需要重新《调查或?者侦查的应当—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!将案卷材料退回【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】机,关,建议监察机》关或:者公:。安,机关重新调查或者侦!查并书面说》明理由 —     【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!没有:新的:事实或?。者新的证据人民【检察:院不得?。再行起诉 — 《 ,   新的事实【是指原起诉书—中未指控的犯—罪事实该犯罪事实触!犯的罪名既可以【是原:指控罪名《的同一罪名》也可以?是其他罪名 — :    — 新的证据是指撤】回起诉后《收,集、调取的足以【证明原指控》犯罪事实的》证据  !  : ,第四百二十五—条  ?在法庭审《。理,过程:中人民法院建议人】民检察院补充侦【查、补?充起诉、追加起诉或!者变:更起诉的人民检【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!由并作出是否补【充侦查、补》充起诉、追》。加起诉?或者变更起诉的【决,定,人民检?察院:。不同意的可以—要求人民《法院就起诉指—控的犯罪事》实依法作《出裁判 】     》第四百二十六—条 :。。 变更?、,追加、补充或者撤】回起诉应当》以书面方式在判决宣!告前向人民》法院提出 】     第四百!二十七条  —。出庭的书记员应当】制作出庭笔录详细】记载庭审的时—间、地点、参—加,人员、公《诉,人,。。出庭:。执行任务《情况和法《庭调查、法庭—辩论的主要》内容以?及法:庭判决结《果由公?诉人和书记》员签名 》     第!四百二十八条—  :人民检察《院,应当当庭向人民法】院移交取回的案卷】材料和证据》在审:判长宣布《休庭后公诉人—。应当与审判人员【办理交接手》。续无法当庭移交的应!当在休?庭后三?日以内移《交 》 ,     第四百二!十九条  人民检】察院对?查封、扣押、冻【结的被告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】当根据?不,同情况作以》下处理 《 :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(一)对作为!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!依法随?案移送;对不宜【移送:的应当?将其清?单、照片《或者其他证明文【件随案移送 】 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二)【冻,结在金融机》构、邮政《部门的违法所得及其!他,涉案财产应当向人民!法院随案移送该金融!机构、?邮政部门出具的证明!文件待人民法院作】出生效判决、裁定】后由人民法院—通知该金融机构【上缴国库 !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(三)查封【、扣押的涉案财物对!依法不?移送的应当》随案移?送清单、照片—。或者其他证》明文件待人》民,。法院:作出生效判决、【裁定:后由人民检察院根据!人民法院的通知上缴!国库并?向人民法院送交【执行回单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)对【于被扣押、冻—结的债?券、:股票、基金》份额等财产在扣押、!冻结期间权利人申请!。出售的参《照,本规则第《二百一?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!。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