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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《章 : 《 第一【节 出?。席第:一审法庭 】    【 第三百九十条 】 提起公诉的—案件人民《检察:院应当派员以国家】。公诉人的身》份出席第一审法【庭支持公《诉 —     公诉【人应当由检》。察官担任检察官【助理:可以协助《检察官出庭》根据:。需要可以配备—书记员担任记录 ! 《    第三百【。九十一条《  :对于提起《公诉后人《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!件提起公诉的人民检!察院参照本规—则,第三百二《十八:条的规定《将案件移送与审判】管,辖相对应《的人民检察院 【。     !接受移送的人民【检察院?。重新对?案件进行审查的根】据刑事?诉讼法第一》百七:十二条?第二款的规定自收】到案件之日起计算】审,查起:诉期限 】   ?  第三百九十二】条  ?人民法院决定开庭】审判的公诉人—应当做好以》。下准备工作 】  《。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(一)进一步熟】悉案:情掌握?证据:情,况; 《。   — , ,    (二)【深入研究与本—案有关的法》律政策问题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(三)充实》审,判中可能涉及的专】业知识; !  :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(四)拟定讯!问被告人、询问【证人、鉴定人—、,有专门知《识的人和宣读、出示!、播放证据的计划并!制定质证方案; !。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五)】对可能出现》证据:合法性争议的拟定】。证明证据合法性【的提纲?并,准备相关材》料; — , 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六)拟定公诉【意见准备辩论—提纲; 】  :  : ,    (七—)需要对出庭证【人等的?保,护向人?民法院提《出建议或者》配合工?作的做好相关—准备 — :  :  第三百九—十三条  人民检察!院在开庭审理—前收到?人民法院或者—被告人?及其辩护人》、被害人《、证人等《送交的反映证据系】非法取得的书—面材料的应当进【行审查对于审查逮捕!、审查起诉期间已】经,提出并?经查证不《存在非法取证行为】。的应当通知人—民法院、有关—当事人和辩护人并】。。按,。照查证的《情况做好庭》审准:。备对于新《的材料或者线索可以!要求监察《机关、公安机关对】证据收集《的合法性进行—说明或者提》供相关?证明材料 !     》第三百九十四条【  人民法院通【知人民检察院—派员参加庭前会【。议的由出席》法庭:的公诉人参》加检察?官,助理可以协助根据】需要可以配备书记】员担任记录》 》     人—民检察院认为有必】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可!以建议人民法—院召:开庭前会议 —    】 第三百九十五条 ! 在:庭前会议《中公诉?人可以对案件管【辖、回?。避、出?庭证人、《鉴定人、有专门【。知识的人的名单、】辩护人提供》的无罪证据、非法证!据排除、不公开审理!、延:期审:。理、适用简》易程序或者速裁程】序、庭审方案等与审!判,。相,关的问题提出—和交换?意见了解辩护人收】集的:证据等情况 —   【  对辩护人收集的!。证据有?异议的应当提—出并简要说明理【由 》 :   ? 公:诉,人通:过参:加庭前会议了解案件!事实、证《据和法律适用的【争议和不同意见解决!。有关程序问题—为参加法庭审理【做好准备 —   —  第三百九—十六条  当事【人、辩护人、诉【讼代理人在庭前会议!中提出证据系非【法取:得人:民法院认为可能【存在以非《法方法收集》证据情形的人民【检察院应当对证【据收集的合法—性进行说明需要【。调查核实的》在开庭审理前进行】 , 《     第三百九!十七条  人民检察!院向人民法院移【送全部?案卷材料后》在法庭审理过—程中:公诉人需要》出示、?宣读、播放有关【证据:的,可以申请法》。庭,出示、?宣读、?播放 》     【。人民:检察院基于出庭准备!和庭审举证工—作的需要可以取回】有关案卷材料—和证据 《 》   ? 取回案卷材—料和证据后辩护【律师要求《查,阅案卷材料》的应:当允许辩护律—师在人民检察院【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!卷材料? , :   》  第三百九—十八条  公诉人】。在,法庭上应《当,依法进行下列—活动 》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,(,一,)宣读起诉书代表国!家指:控犯罪提请人民法】院对被告人依法【。审,判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讯问被告人—; : , 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? (三)《询问证人《。、被害?人、鉴定人》; 《 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(—四)申请法庭—出,示物证?宣读书证、未到庭】证人的证言笔录【、,鉴,定人的鉴《。定意见?、,勘验、检查、—辨认、侦《。查实验等笔录—。。和其他作为证—据的文书播放作【为证:据的视听资料、【。电子数据等;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,。 (五)对证—据采信、法律—适用和案件》情况发表意见—提出量刑建》议及理由针对被告】人、辩护人的—辩护:意见进行答》辩全面阐述公诉【意见;? ,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六)维护诉】。讼参:与,人的合法权利;【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(七《)对:法庭审理《案件有无违反法律】规定诉讼程序的情】况记明笔录;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八)依?法从事其《他诉讼活动》 — ,   第三》百九十九条  【在法庭审《理中公诉人应当【客观、全面》、公正地向法庭【出示与定罪、量刑】有关的证明被告人】。有罪、?罪重或者罪轻的【证据 》     按照!审判长要求或者【经审判长同意公诉】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!举证、质证》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(一)对于—可,能影响定《。罪量刑的关键证【据和控辩双方存【在争议的证据一般应!当单独举证、质【证; — :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对于《不影响定罪》量刑且控辩双方无异!议,的证据可以仅—就证据的名》称及其证明》的事项、内容作出说!明,; 》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对于证明方【向一致?、证明内容相近或】。。者证据种类》相同存在内在逻【辑关系的证据可【。以归纳、分》组示证、质》证 ? ?   ?  公诉人出示证据!时可以借助多媒体】设备等方式出示、】。播,放或者演示证据内】。容   !。  定?罪证据与量刑证据】需要分开的应当【分别出?。示, 》。。     第四百】条  公诉》人讯问?被告人询《问证人、被害人、】鉴定人出示物证宣】读书证、未出庭【。证人的证《言笔录等《应当围绕下列事【实进行 !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)被告】人的:身份; 》    【 ,。    《(二)指控》的犯罪事实是否【存在是否为被告【人所:实施; 》 :  ?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实施犯罪—行为的时《间、地点《、方法、《手段、结果》被告人犯罪后的【。表现等;《。    !   ?。  (?四)犯罪集团—或者:其,他共:同犯罪?案件中参与犯罪人】员,的各自地《位和应负《的责任?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五:)被告人有无刑【事责任能力》有,无故:意或者过失行—为的动?机、目的; 】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六)【有无:依法不应《当追究刑事责—。。任,。的情况有无法—定的:从重或者从轻—、减轻?以,及,免除处罚的》。情节:;   !    《。  :(七:),犯罪对象、》作案工具的主要【特征:。与犯罪有《关的财?物的来源、数量【以及:。去,向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(八)被告【人全部或者部—分否:认起诉书指控的犯】罪事实的否认的根据!和理由能《否成立; 【。 :  :。     》。。。  (九)与定【罪、量刑有关的其】他事实 】    《 第四百零》一,条  在法庭审理】中下列事实不必提】出证据进行证明【。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为一般人】。共同知晓的常—识,性事实; 》 ? 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(二)》人民法院生效—裁判所确认并—。且未依审判监督程】序重新审理》。的事:实; 》 :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:三)法律、法规【的内容以《及,适用等?属,于审判?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!知晓的事实; 】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(四)在法庭审理】中不:存在异议的程—序事实; 】。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五》)法:律规定的《推定事实; 【 《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(六)】自然规律或者—定律  !。   第四百—零二条?  讯问《被告人、询》问证:人不得采取》可,能影响陈述或—者证言客观》真实的诱导性发问】以及其?他不当发问方式 !   —  辩护《人向被告人或者证】人,进行诱导性发问以】及其他不当发问【可能:影响陈述或者—证言的客观真实的公!诉人可以要求—审判长?制止或者要求对【该,。项陈述或《者证:言不:予采纳 】     》讯问共同《犯罪案?件的被告人、询问】证,人应当个《。别进:。。行 —    《。 被:告,人、证?人、被害人对同一】事实:的陈述存在矛—。盾的公诉《。人可以建《议法庭?。。传唤有关被告人、通!知有关证人同时【到庭对?质,。必要时可以建议法庭!询问被?害人 【   ?  第四百零三条】  被告人在—庭审中的陈述与在】侦查:、审查起《诉,中的供述一》致或者不一致—的,内容不影响定罪量刑!的可以不宣》读被告人供》。述笔录 —     被】告人:在庭:审中的陈述与—在侦:查、审?查起诉中《。。的供述不一致足【以,影响定罪《量刑:的可以宣读被告人】供述笔录并针对笔录!中被告人的供述内容!对被告人进行讯【。问或者?提出其他证据进行证!明 :   【。  第四百零四条 ! 公:诉人对证人证言有】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!案件定罪《量刑有?重大影?响的可以申》请人民法《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! , 》    人民警察就!其执行职务时目击】的犯罪?。情况作?为证人出庭作证适】用前款规定 】   》。 , 公诉人对鉴定意见!有异议的可以申请】人民法院通知—鉴定人出庭作证【经,人民:法院通知鉴》定人:。拒不出?庭,作证:的公:诉人可?以建议?法庭不予《。采纳该鉴定意见【作为定案的根—据也:可以申请法庭重【新通知鉴定》人,出庭作?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!。 《     必要时!公诉人可以申请法庭!通,知有专?门,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!人作出的鉴定意见】提出:。意见 ?  — ,。  当事人或者辩护!人,、诉讼代理人对证】人证言、鉴定意【见有异议《的公诉人认为必【要时可以申请—人民法院通知证人、!鉴定人出庭作—证  】   第四百零五】条,  证人应当由人】民法院通知并负责】安排出庭《作证 《    【 对:于经人民法院通知】而,未到庭的证人或者】出庭后拒绝》作证的?证人的证言笔录公诉!人应当当庭宣读 !。 :   《 , 对于?经,人民法?院通知而未到—庭的证人的》证言:笔录存在疑》问确实需要证—人出庭?作证且可以强制其到!庭,的公诉人《应当建议人》民法院?。强制:证人:到庭:作,证和接受《质证 【   ?。  第四百零六条】。  :证人在法《庭上提供证言公诉】人应当按照审判长】确定的顺序向证【人发问?可以要求证》人就:其所了解的与案【件有关?的事实进行陈述【也可以直接》发问 》 ?    证》人不能连贯陈述的】公诉人可以直接【发问 ? ?     —向证人发问应—当针对?证言:中有:遗漏、矛盾、模【糊不清和有争议【的内容并着重围【绕,与定罪量刑紧密相关!的事实进《。行, 《    》 发问?采取一问一答形【式提问应当简洁【、清楚 】     证—人进行虚假》陈述的应当通—过发:问澄清事实必要【时可以宣读在侦查、!审查起?诉阶段制作的该【证人的证言笔—录或者出示、宣读其!他证据 》  》   当事人和辩护!人、诉讼代理人向证!人发问后公诉—人可:以根据?证人回答的情况经审!判长:许可再次向证—人,发问  !   询问鉴—定人、?有专:门知识?的人参?照上述规定进—。行   !。  第四百零七【条,  必要时公诉人可!以建议法庭采取【不暴露证人、鉴【。定人、?被害人外貌》、真:实声音等出庭作证】。。保护措施或者建议】法庭根据刑》事诉讼法《第一百五《。十四条的《规定:在庭:外对证?据进行核实》。  【   第四百—零八条  对于鉴定!意见:。、勘验、《检查、辨认、—侦查实验等笔录【和其他作为证—据的文书以及经【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!庭的被害人的陈述】笔录公诉《。人应:当当庭宣读 ! ,     第四百零!九条  《。公诉人向法庭出示】。物证一般应当出示原!物原物不易搬运【、不易保存或者已】返还被害人的可【以出示反映原物外】形和特?征,的照片、录像、复】制品并向法庭说【明情况及与原—物的:。同,。一性 】    公诉人【向法庭?出,示书证一般应—。当出示?原件获?取书证原件确有困难!的可以出示书证【副本或者复制件并向!法庭说明《情况及与原件的【同一性 》。 :     公诉】人向法庭《出示:物证、书证应—当对该物证、书【证所:要证明?的内:容、获取情》况作出?说明并向当事—人、证人等问明【。物证:的主要特征》让其辨?认对该物证、书证】进行:。鉴定的应《当宣读鉴定意—见 ? 《    第四百【一十条  在—法庭审理过》程中被告人及其【辩,护人提出被告人【庭前供述《系非法取得》审判人员认为—需要进行法庭调【查的公诉《人可以通过出示【讯问笔录、提讯【登记、体检记录【、采取强《制措施?或者侦查措施—的法律?文,书、侦查终》结前:对讯问合《法性进行核查—的材:料等证据材料有【针,对性地播放讯—问录音、录》像提请法《庭通知调《查人员、侦查—人员或者其他—人员出庭说》。明情况等方》式对证据收集的合法!性,加以证明《 : 《 ,   审判人员【认为可能存在刑事诉!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!的以非法方》法收集其《他证据的情形需要】进行法庭调》查的公?诉人可以参照前款规!定对证据《。收集的合《法性进行证明 【 , :。 :。。 ,   公诉人不能当!庭,证,明,证据收集的合法【性需:要调查核实的—可以:建议法庭休》庭,或,者,延期审理 — ?     》在法庭审《理期间人民检—察院可以要求—监察:机关:。或,者公安机关》。对证据收集的—合,法性进行说明或【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!必要:时可以自行调查核】实  】   第《四百:一十:一条:  公诉人对—证据收集的合法性】进行证明后法庭仍】有疑问的可以建议】法庭:休,庭由人?民法院对相关证据】进行调查核实人【民法:院调查核实证据通】知人民检察院派员】到场的?人民检察院》可以派员到场 【 《     》第四百一十二条【  在法庭审理【过,程中对证据合法【性以外的其》。他程序事实》存在争议的》公诉人应《当出示、宣读有【关诉讼文书、侦查或!者审查起诉活—动笔录?  【   第四百一十三!条  ?对,于搜查、查封、扣押!、冻结、勘验—、检查、辨认、侦】查实验等活动中形】。成,的笔录存在争议【需要:调查人员、侦查人】员以及上述活动的】见证人出庭陈述【有关情?况的公?诉人可以《建议合议庭》通知其出《庭 :  —   第《四,百一十四《。条  在法庭审【理过:程中:合议庭对证据有【疑问或者《人民法?院根:据辩护?人、被告《人的申请向人民检察!院调取在《侦查:、审查起诉》。中收集的有关—被告人无罪或者【罪轻的证据材—料的人民检》察院应?当自收到人》民法院要求调—取证:据材料决定书后三】日以:。内移交?没有上述《材,。料,的应当向《人,民法院说明情—况   !  第四百一十五条!  在法庭》审理过程中合—议庭对?证据有疑问并在【休庭后?进行勘验、检查、查!封、扣押《、鉴定?和查询、冻结的人】民检察院应当依法】进,行监督发现上述活】动有违法《情况的应当提出【纠正意见 》     !第四百一十六条 】 人民法院根据申】请收集、调取的证据!或者在?合议庭休《庭后自行《调查取得的证据应当!经过庭审出示、【质,证才能决定是否作为!。判决:的依据?未经庭审《出示:、质证直接》采纳为判决依—据,。。的人民?检察院应当提出纠】。正意见 》 ,     第】四百一十七条  在!法庭审?理过程中经审判长许!可公诉人《。可以逐一《对正在调查》的,证据和案件情—况发表?意见并同被告人【、辩护人进》行辩论证《。据调查结束时—公诉人应当》发表总结性意—见 《     在法!庭辩:。论中公?诉人与被害》人、诉讼代》理,人意:见不一致的公诉【人应当认真》听取被害人、—。诉讼代理人的意【见阐明自《己,的意见和理由— 《     —第四百一十八条【  人民检察—院向人民法院提出量!刑建议的公诉—人应当在发表公【诉,意见时提出 】     对认!罪认罚案件人民法】院,经审理认为人民【。检察院?的量刑建议明显【不当:向人民检察》院提出的或》者被告人、辩护人对!量刑建议提出异【议的人民检》察院可以调整量【刑建议? ?     【第四百一十九条【。  适用普》通程序审理》的认罪认罚》案件公?诉人可?以建议适当简化法】庭调查、辩论—。程序 】    第四百二十!条  在法》庭审判?过程中遇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!诉人可以建》议法庭延期审—理 【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)【发,现事实不清、证据】不足或者遗漏罪【行,、遗漏同案犯罪嫌】疑人:需要补充侦查或者】补充提供证据的;】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:(,二)被告人揭发他人!犯罪行为或者提【供重要线索需—要补:充侦查?进行查证《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发?现遗漏?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!罪嫌:。疑人:虽不需要补》充侦查和补充提供】。证,据但需要补充—、追加?起诉:。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四)申请人】民法院?通知证人、》鉴,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!专门知识的人出【庭,提出意?见的; — ?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五【)需要?调取新?的证:据重:新,鉴定或者勘》验的;?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六】)公诉人《出,示、宣读开》庭前移送人民法【。院的证据以外的证】据或者补充、追【加、变更起诉需要】给予被告人、辩护人!必要时间进行辩护】准备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七)被告人、辩!护人向法《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!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!证据需要调查核【实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(八)公》诉人对证据》收集的合法性—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!实的 【     》在人民法院开庭【审理前发现具有前】款情形?之,一的人民检察院【可以建议人民—。法院延期审理 【 ? :    第四百二十!一条  《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!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补!充侦查?期限内提请》人民法院恢复法【庭审理或者》撤回起诉《    ! 公诉?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!建议:延期审?理的次数《不得超过两》次每次不得超过【一个月 — ?    第四百二】十二条 《 在审判过程—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!法庭审判所》必,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!查的人民《检察院应当自行收】集,证据:和进行侦查必要【时,。可以要求监察机【关或者公安机关提供!协助:。;也可以书面—要求监察机关或者】。公安机关补充提供】证,据 》     人民】检,察院补充侦查适用】本规则第六》章、第九章、第十章!的规定 — ,     补充侦!查不得超《过一个月《 《     第四】百二十?三条  《人民法院《宣告判决前人民检】察院发现《。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!者犯罪事《实,与,起诉:书中叙述的身份或】者指控犯罪》事实不?符,的或者事实》。、证据没有变化但】罪名:。、适:用,。法律与?起诉书?不一致的《可以变更起》诉,发现遗漏同案犯罪嫌!疑人:或者:罪行的应当要—求公安机关补—充移送起诉或者补】充侦查;对于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】确实、充分》的可以直接追加、】补充起?诉   !  第四百二十四条!  人民法院宣【告判决?前人民检察院—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经检察长批准可!以撤回起诉 !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一)不存在—犯罪事实的; ! 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《(二)犯罪》事实:并非被告《。人所为的《;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情节显【著轻微、《危害不大不认为是】犯罪的; !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(四)—证据不足或证据【发生变?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!;, 《  ?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五)被告【人因未?达到刑事《责任年?龄不负刑《事责任的; 】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六?)法律、司》法解释发生》变化:导致不?应当追?究被告人《刑事责任的》; 《 ?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?(七)其《他不应当追究被【告人刑?事责任的 【 :     对于撤回!。起诉的案件人—民检察院应当在撤】回起:诉后三十日以内作】出不起?。诉决定需《。要重新调查》或,者侦查的应》当在作出不起诉【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!。回监察机关》或者公?。安机关建议监察机关!或者公?安机关?重新调查或者侦查并!书面说明《理由 【。     对于撤回!起诉的案件没有新】的,事实或?者新的证据人—。民检察院不》得再:行起诉 !    新的—事实是指原起—诉书中未《指控的?犯罪事实该犯—罪事实触犯的罪名】既可: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!一罪名也《可以是其他罪名 ! :     新的】证据是指撤回—起诉:后收:集、调取的足以证明!原指控?犯罪事?实的证据 】     第四百!二十五条 》 ,在法:庭,审,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建!议人民检《察院补充侦查、补】充,起诉、?追加起诉或》者变更起诉的—人民检?察院应当审查有【关理由?并作出是《。否补充侦查、补充起!诉、追?加,。起诉或?者变更起诉》的决定人民》检察院不《同,意的:可以要求人民—法院就起诉指控的犯!罪事实?依法:作出裁判 【     【第四百?二十六?条  变更》、追加、《补充或?者撤:回起诉应当以书【面方式在《判决宣告《前向人民法院提出】。 《     —第四百二十》七条  出庭的书记!员应当制作出庭笔】录详细记载庭审的】时间、地点、参加】人员、公《诉人出庭执行任务情!况和法庭调查—、法庭辩论的主要】内容:以及法庭判》决结果由公诉人【和书记员签名—    ! 第四百二十八【条  人民检察院】应当当庭向人民法】院移交取回的案【。卷材料和证据在【审判长宣布休庭后】。公诉人?应当与审判人员【办理交接手续无法当!庭移交的应当在【休庭后三日以内【移交 —     —第四百二十九—条  人民》检察院对《查,封、扣押、冻结的】被告人财物》及其:孳息应当根据不【同,情况作以下》处理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一)《对,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!应当依法随案移【送;对不宜移—送的:。应当将其清》单、照片或》。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!移送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二》)冻结在金》。融机构、邮政部门】的,违法所得及其他【涉案财?。产,应当向人民法—院,随案移送该》金融机构、邮政部】门出具的《证明文件《。待人民法院作出【生效:判决:。、裁定后由人民法】院通知该金》融机:构上缴国库 】 :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。。三)查封《、扣押的涉》案财物对《。。依法不移送的应【当随案移送清—单、:照片或?者,其他证?。明文:件待人民法》院作出生效判决、】裁,定后由人民检察院】根据人民法院的通】知上缴国库并—向人民法院》送交执行回单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四)【对于被扣押、—冻结的债券、股票、!。基金份?额等:财产在扣押、—冻,结期:间权利人申请出【售的参照本规则第二!百,一,十四条的规》定,办理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