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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】 》 《 第一节 出席第一!审法庭 《 : 《     第三百九!十条  提起公诉】的案件人民》检察:院应当派《员以国家《公诉人的身份出席第!一审法庭支持公诉】 ? :     公—诉人应当由检察官担!任检:察官助理可以—协助检察《官出庭根据》。需要可以配备书记员!担任记录 】 :    第三百九十!一条  对于提起公!诉后:人民法院改变—管辖的案件提起公】诉的人民检察—。。院参:照本:规则:第,三百二十八》条的规定《将案件移送与审判管!辖相对应的人民检】察院 —     接【受移送的人》民检察院重新对案】。件进行审查的—根,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!七十二条第二款的】规定自收到案件之】日起:计,算审查起《。诉期限 《。 》    第三百九十!二条  人》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!的公诉人应当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!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一)进一步熟悉案情!掌握证据情况—。。; 《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深入研—究与本案有》关的法律政策问题;! :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:充实:审判中可能涉及的】专业:知识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《拟定讯问被告人、询!问证人、鉴》定,人、有专门知识的】人和:宣读、出示》、播放证据》的计划并制定质证】方案; !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(五)?对可能出现证据【合法性争《议,。的,拟定证明证据合法性!的提纲并《准备相关《材料; 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(,六)拟定公》诉意见准备辩—论提纲; 【 : ,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(《七):需要对出《庭证人?等的保护《向,人民法院提出建议】或者配合工作的做】好相关准备 】     第】三百九十三条—  人?民检:察院在开庭审理前】收到人民法院或【者被告人《。及其:辩护人、被害—人、证?人等送?交的反映《。证据系非《法取得的书面材【。料的应当进行审【查对于审查逮—捕、审查起诉期间已!经提出并经查证不】存在非法取》证行为的应当通知】人民法院、有关当】事人和辩《护人并按照查证的情!况做好庭《审准备对于新的材料!或者线索可以要【求监察机关》、公安机关对证据收!集,的合法性进》行说明或者提—供相关证明》材料 【    《 第三百九十四条】  :人民法院通知人民】检,察院派员参加—。庭前会议《。的由出席法庭的公】诉人参加检察官助理!可以:。协助根据需要—可以配备《书记员担《任,记录 】    人民检察院!认为有?必要召开庭前会议】的可以建议》人民法院召开庭前】会议 】  :  第三《百九十?五条  在庭—前会议中公诉人【可以:对案件管辖、回【避、出庭证人、【鉴定人、有》专门知识的人—的名:单、:辩护人提供》的无罪证据、非法】证据排除、不公【开,审理、延期》审理、?适用简易程序或者】速裁程序、》。庭审:方案等与审判相关的!。问,题提出和交》换意见了解辩护人收!集的证据等情—况 —  :   对辩护人收集!的证据有异议的应当!提出并简要说明理由! ?   》  公诉人通—过参加?庭前会?议了解案件事实【、证据和法律适【。用,的争议和不同意【见解决?有关程序《问题:为参加法庭审理做好!准备:。   】  第三百九十【六条  《当事人、辩护人【、诉讼?代理人在庭前会议】。中提出证据》系非:法取得人民》法,院认:。为,可能存?在以非法方法收【集证据?情形:的,人民检?察,院应当对证据收集】的合:法性进行说明—。需要调查《核实的在开庭审理前!进行 《  》   第三百—九十七条  人民检!察院向人民法—院移送全部案卷【材料后在法》庭审理过程中公诉】人需要出《示、宣读《、播:放有关证据的—可以申请法》庭出示、《宣,。读、播放 【    — 人民检察》。。院基于出《庭准备和庭审—举,证工作的需要可以取!回有关案卷材料【和证据 !    取回案卷材!。料和证据《后辩护律师要求查】阅案卷材料的—应当允许辩护律师】在人民检察院查阅】、摘抄、复》。制案卷材料 — 》    《第三百九十》八条  《公诉:人在法庭上应当依】法进:。行下列活动》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宣读起诉书代!表国家指控犯罪提】请人民法《。院对被告《人依法审《判;  !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讯问被》。告人; 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)询问—证人、被害人、鉴】定人;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四)》申请法庭出示物【证宣读书证、—未到庭证人的证言】笔,录、鉴定《人的:鉴,。定意见、勘》验、检查、辨认【、侦查实验》等笔录和《。其他作?。。。为证:。据的文书播放作【为,证据的视《听资料、电子数据等!; 》 ,。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》五)对证据采信【、法律适用和案件】情况发表《意见提出量刑建议】及理由针对》被告人、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】。。进行答辩全面阐述】公诉意见《;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六)维护诉讼参与!人,的合法权利》;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七)对法庭审理】案件有无违反—法律规定诉》讼程序的情况—记明笔录;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八《)依法?从事其他诉讼—活动 ?。 ?     —第三百九十》九条:  在法庭审—理中公?诉人应当客观、【全面、公正地向法】庭出示与定》罪、量刑有》。。关的:证明被告人有罪【、罪重或者罪轻的】证据 】    按照—审判长要《求或者经审判长【同意公诉人可以按照!以下方式举证—、质证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—对,于可能?影响定罪量刑的关】键证据和控辩双方】存在争议的证—。据一般应《当单独?举证、质证;— 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?)对:于不影?响定罪量刑且控辩】双方无异议的证【据可以仅就证—。。据的名称及其证明】的事项、内容—作出说?明; 】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对于证明方】向一致、证明内容】相近或?者证据?种类相同存在内在】逻辑关系的证据【可以归纳、分组示】。证、质?证 》     公诉】人,出示证据《。时可以借助多—媒体设?备等方?式出示、播放或【者演:示证据内容》 ? ,     定罪证!据与:量刑证据需要分开的!应当分别出》示  】   第四百条 】 公诉人讯》问被告人询问证人、!被害人、鉴定人出示!物证宣读书证、【未出庭证人的—证言笔?录等应当围绕—下列事实《进行 ? 《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)被《告人:。的身份?;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》。指控:的犯: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!为,被告人所实施; 】 《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实施犯罪行为的!时,间、地点《、方法?、手段、结果被告人!。犯罪后的表》现等;? 》 ,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《(,。四)犯罪集团或者其!他共同犯罪》案件中参与》。犯,罪,人员的各自》地位和?应负的责《任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五)被告人—有无:刑事责任能力有无故!意或者过失行为的】动机、目的; ! ,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六)有》无,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!责任的情况有无法】定的从重或者从轻】、减轻?以及免除处罚—的情节;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七【。)犯罪对《象、作案工具—。的主:要特征与犯罪有关的!财物的来源》、数:量以及去《向,; 》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八)被告《人,全部或者《部分:否认起诉《书指控的犯罪—事实:的否:。认的根据《和理由能否成—立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九)与定罪、—量刑有关的其他【事实 —    》 第四百《零一条  在法庭】审理中下列》事实不?必提出证《据,进行证明 》。     !  :  (一)为—一般人共同知晓【的常识性事实; 】 ? ,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二)!人民法院《生效裁判所确—认并且未依审判监督!程序重?新审:。理的事实;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, (三)《法律、?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!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!职务所应当》知晓的事实; 【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(四)在法庭—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!。程序事实; !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五)法律规—定的推定事》实;: , 《    《。 ,。    (六)【自,然规:律或者定律 【。 《。    第四百零二!条,  讯问被告—人、询问证人不得采!取可能?。。影响:陈述:或者证言客观—。真实:的诱导性发》问以及其他不—当发问方式 ! ,     辩护【人向被告人或—者证人进行诱导性发!问以及?其,。他不当发问可能影响!陈述或者证言的客】观真实的公诉人可以!要求审判长制止【或者要求对》该项陈述或者证言不!予采纳 《    】 讯问共同犯罪案】件的:被告:人、询问证人应当】。个别进行 】    》 被告人、》证,人、被害人》对同一事实》的陈述存在矛盾的公!诉人可以建议法庭传!唤有关被告人、通】知有关证《人同时到庭对质【必要时可以建—议法庭询《问被害人 【。   》。 , ,第四百零三条  】被告人在庭审中的陈!述,与在侦查、审查起】诉中的供述一致或者!不一致的内》容不影响《。定罪量刑的可以【不宣读被《告人供述笔录 】     】。被告人在庭审—中的陈述与》在,侦查、审查》起诉:中的供述不》一致足?以影响定罪量刑【的可:。以,宣读被告《人供:述,笔,录,并针对笔《录中被?告人的供述内容【对,。。。被告人进行讯—问或者提出其他【证据进行证》明 — ,    《第四:百零四条 》 公诉人对证人证言!有异议且该》证人证言对案—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!响的可以申请人民】法院通知证人—出庭作证《 :  》   人民警察就】其执行职《务时目击的犯—罪情况作为证人出】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! ?     【公诉人?对鉴定?意见有异议的可以】申请人?。民,法院通知鉴定人【。出庭作证经人—民法院通《知鉴定人《拒不出庭作证的公】诉人可以建议法【庭不予采纳该鉴定意!见作:为定案?。的根据也可》以,申请法庭重新通知】鉴定人出庭》作,证或:者申请重新》鉴定  !。 ,  必?要时公诉人可—以申请?法庭:通知有专门知识【的人出?庭就鉴定人作出【的鉴:定意见提出意见【 》     当事人】或者辩护《人、诉讼代理人对】证人证言、鉴定意】见有异议的公—诉人认?为必要?时,可以申请人民—法院通知证》人、鉴定人出—庭作证 》。   —  :第四百零五条  】证人应当《由人:民,法,院通知?并负责安《排出庭作证 !     对于经!人民法?院通知而《未到:庭的:证人或者出庭后【拒绝作证《的证人的证言笔录公!诉人应当当庭—宣读 《    【 ,对,于经:。人民法院通知而未】到庭的证人的证【言笔录存在疑问确】实需要证《人出:庭作证且可》以强制其到》庭的公诉人应当【建议人民法》院强制证人到庭【作证和接受质证 !     第!四百零六条  证人!在法庭上《提,供证言公诉》人应:当按照?审判长确《定的顺序向证人发问!可以要求《证,人,就,其所了?解的:与案件有关》。的,事实进?行陈述也《可,以直接发问》 《  ?   证《人不:能连贯陈述的公诉人!可以:直接发问《 ?    — 向证人发问应当针!对证言中《有遗:漏、矛盾、模糊不】清和有争议》的内容并着》重围绕与定》罪量刑紧密相关的】事实进行《  【   发问采取【一问一?答形式提问应—当简洁、清楚— 》     证人【。进行虚假陈述的应当!。通过发问澄》清事实必要时—可,以宣:读在侦查、审查起】诉阶段?制作的该证》人,的证言笔录或—者出示?、宣读?其,。他证据 》    【 当:事人和辩护人、【诉讼代理人向证人】发问后公诉》人可以根据证人【。回答的情《况经:审判长许可再次向证!人发问 —  《  : 询问鉴定人、【有专门知识的—人参照上述规定进】行 《     第】四百:零七条?  必要时公诉人】。可以建议法庭采【取,不暴露证《人、鉴定《。人、被?害人外貌、真实声】音等出庭作》。证保护措施或—者建议法庭根—据刑事诉讼法第【一百五十四条的规】定在庭外《对证据进行核实 】     !第四百零八》条 :。。 对于鉴《定意:见、勘验、检—查、辨?认,、侦查实验等笔【录和其他《作为证据的文书以】及经人民法院通知而!未到庭的《被害人的陈述笔录公!诉人应当当庭—宣读 【     第四【百零九条 》 公诉人向》法庭出?。示物证一般应当【出示原物原物—不易搬运、不—易保存或者已—返还被害人的可以】。出示反映原物外【形和特征的》照片、录像、复制品!并向:。法庭说明情》况及与?。原物的?同一性 【     —公诉人向法》庭出示书证》。一般应?当出示?原件获取书证原件】确有困难的可以出示!书证副本或者—复制件并向法—庭说明情况及—。与原件的同一性 !。     】公诉:人向法庭出》示物证、《书证应当对》该物证?、书证所《要证明的内容、【获取情?况作出说明》并向当事人、—证人等问明物—证的主要特征让【其辨:认对该物证、书证】进行鉴?。定的应当宣读鉴定】意见 ?。 ,     第!。四百:一十条  在法【庭审理过《程中被告人及其【辩护人提出被—。告人:庭前供述《系非法取得审判【人员认为需》要进行法庭调查的】公诉人?可以通过出示讯【问笔录、提讯登记、!体检记录、采取强】制措施或者》侦查措施的法律文书!、侦查?终结前对讯问合法】性,。进行核查《的材料等证据—材料有针对》性地播放讯问—录,音、:录像提请法》庭通知调查人员、】侦查人员或者其【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!等方式对证据收集的!合法性加以证明 ! , ?    审判人【员,认为可能存在—刑事诉讼法第五十】六条规定的以—非,法,方法收集其他证据的!。情形需要进行法庭调!查的公诉人可以参】。照前款规《定,对证据?收集的?合法性进行证—明 :    】。 公诉人不能当庭】。证明证据收集的合】。法性需要《调查核实的可以建】议法庭休庭或—者延期审理》。 —    在法庭审】理期间人《民检察院可以—要求监察机关—或,者公安?机关对?证据收集的》合法:。性进行说明或者提供!相关证明材》料必要时可以—自行调查核》实 【。    第四百【一十一?条  公《诉人对?证据:收集的合法性进【行,证,明后法庭《仍有疑问的可以【建议:法庭休庭由》人民法?院对相关证据进行】调查核实《人民法院调》查核实证据通知人】民检察院《。派员到场《的人民检《察院可以派员到场】。    !。 ,第四百一十二条  !在法庭审理过程中】对,证据:合法性?以外:的其他?程序事?。实存在?争,议的公诉人应—当出示?、,宣读有?关诉讼文《书,、侦查或《者,审查起诉活动笔【录 : 《     》第四百一《十三条  对—于搜:查、查封、》扣押、?冻结、勘验、—检查、辨认、侦查实!验等:活动中形《成的:笔,录存在争议需要【调查人?。员、:侦查人?员以及上述活动的见!证人:出庭陈述有关情况的!公诉人可以建议【合,议庭通?知,。其出庭 】 ,    第四百一十!四条  在法庭【审理过程中合—议庭对证据有疑问】或者:人民法院根据辩护人!、被告人的》申请:向人民检察院调【取在侦查、审—查,起诉中收集的有【关被告人无罪或者罪!轻的证据材料的【人,。民检察院应当自【收到人民《法院:要求调取《。证据材料《决定书后三日以内移!。交没:有上述材料》的应:当向人民法院—说明情况《。 《 ,     第—四,百一十五条 — ,在法庭审理过—程中合议庭》。对,证,。据有疑?问并在休庭》后进:行勘:验、:检,查、查封、》。扣押、鉴定和—查询、冻结的人【民检察院应当依【法进行监《督,发现上述活》动有违法情况的应】当提出纠正意—见 —     第四【百一十六条 — 人民法院根据申】请收集、调取的证】据或者在合议—庭,休庭后自行调查取得!。的证据应当经过【。庭审出示、质证才能!决定是否《作,为判决?的,依据:未经庭审出示、质证!直,接采纳?为判决依据的人民】。检察:院,。应当提出《纠正意见《 —    《第四:。百,一十七?条  在法庭审理过!程中经审判长许可公!诉人可?以逐一对《正在:调,查的证据和案—件情况发《表意:见,并同被告《。人、辩护人进—行辩论证据》调查结束《时公诉人《应当发表总结—性,意,见 《   》  在法庭辩论【中公诉人与被—害人、诉《讼代理人意》见不一致的公诉【人应当认《真,听取被害《人、诉讼代》理人的意见阐明【自己的意见和—理由  !   第四百—一十八条《 ,。 人民检察院—。向人民法院提出【量刑建议《的公诉人应当在发表!公诉意见时》提出 】    对认罪【。认罚案件《人民法院经审理认】为人民检察院的量刑!建议:明显不当向人民【检,察院提出的或者被告!人、辩护人对—量刑建议提出异议】的,人民检?察院可以调整量刑】建议  !   第《四百一十九条 【 适用普《通程序审理的认罪认!罚案件公诉人—可以建议《适当简化法庭调【查,、辩论程序 !。  ?   ?。第,四百二?。十条  在》法庭:审判过程中遇有【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公诉人可》以建议?法庭延期审》理, ,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一)发现事实不【清、证?据不足或者遗漏罪】行、:遗漏同案犯罪嫌【疑,人需要补充侦查【或者补充提》。供证据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被告人揭】发他人犯《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!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!行查证的;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发现遗漏罪行!或者遗漏同案犯【。罪嫌疑人虽》不需要补充侦—查和: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!补充、追加起—诉的:; ? , ,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)申请人民】法院通知证人、鉴】。定人出庭作证或【。者有专门知识的【人出庭提出》意见:的; ? 》   ?。     (—五)需?要调取?新的证据重新—鉴定或者勘验—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六)》公诉:。人出示、宣》读开:庭前移送人民法【院的证据以外—的证据?或,者补充、追加、变】更起诉?需要给?予被告人、辩护人】必要时间进行—辩护:。准备的; —      ! ,  (七)》。被,告人、辩护人—向法庭出《示公诉人《不掌:握的与定罪》量刑有关的》证据需要调查—核实:的;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八)公诉《人对证据收集的【合法性进《行证明需要调查核】实的:   】。  在?人民法院《开庭审?理前发?现具有前款情形之一!的人:民检察院《可以建议《人民法院《延期审?理 【    第四—百二十一《条 : 法庭宣布延—期审理?后人民检察院—应当在补充侦—。查期限内提请人民法!院,。恢复法庭审理—或者撤回起诉 】 :    》 公诉人在法庭审理!过程中?建议延期审理的次】数不得超过两次【每次:不得超?过,一,个,月 —     第四【百二十?二条  《在审:判过程中对于需【要,补,充提供?法庭审判所》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!侦查的?人民:检察院应当自行收】集证据和《进行侦查必要时可】以,要,求监察机关或者公】安机关提供协助;】也可以?书面要求监察机【关或者公《。安机关补《充提供?证,据 》     —。人民检?察院补充侦》查适用?本,。规则第六章》、第:九,章、第十章的规定】 ,。    】 补充?侦查:不得超?过一:个月 【     》第四百二《十三条  人民法】。院宣:告判:决前:人民检察院发现【被告人的真实身份】或者犯?罪事:。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!身份或者指控—犯罪事实不符—的或者事《实、:证据:没有变?。。化但罪名、适用【法律与起诉书不一】致的可以变更—起诉发现遗漏同案犯!罪嫌:疑人或者罪行—的应当要求公安机】关补充移《送起诉或《者补:充侦查;对于—犯罪:事实清楚证》据确实、充》。分的可以直接追加】。。、补:。充起诉? , :     第四!百,二十四条  人民法!院宣告判决》前人民检《察院发?。。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,经检察长批准—可以撤回起诉 【 》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(一)!不存在犯罪》事实的;《 ?  《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犯罪【事实并?非,被告人所为》的; — , 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情节显著轻【微、危害不大—不认为是犯罪—的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四,)证据?。不足或?证,据发生变化不—。符合起诉条件的; !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)被—。告,人因未达到刑事【责任年龄不负—刑事责任的; ! 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? (六)《法律、司法》解释发生《变化导致不应当追】究被告人刑事责【任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七)其他不应当追!究被:告人刑事责任的 】 ,     对!于撤回起诉》的案:件人民检察》院应当在《。撤回:起,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!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!调查或者侦查的【应当在?作出不?。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!料,。退回监?察机:关或者公安机关【。建议监察《机关:或者公安《机关重新调查或【者侦查并书面说【明理由 《 :  《   ?对于撤回起诉的【案件没有新的事【实,或者新的证据—人民检察院》。不得再行起诉 】  》  : 新的事实》是指原起诉书中【未指控的《犯罪:事实该犯《罪事实触犯的罪【名既:。可以是原指控罪名】的同一罪名也可以】是其他罪名 【    【 新的证据》是指撤回起诉后收集!。。、调取的《足以证?明原指控犯罪事实】的证据 】     第—四百二十五》条  在法庭审理过!程中人民法院建【议人民检察》院,补充侦查、补充起诉!、追:加起诉或者变—更起诉的人》民检察院应当审查】有关理?由并作出《。是否补充侦查—。、补充起诉》、追:加起诉或者变更【起诉的决定人—民检察院不》同意的可以要—求人民法院就—起诉指控《的犯罪事实依—法作出裁判》 :    【。 第四百二》。十六条  变更【。、追加、补充或【者撤回起诉应—。当以书面方式在【判决宣告前向人【民法院提出 — ?     第四】百二十七条  出庭!的书记员《应当:制作出庭笔录详细记!载庭审的《时间:、地点、《参加人?。员、公诉人》出庭:执行任务情》况,和法:。庭调查、法庭辩论的!主要内容以》。及法庭判决结果由公!诉人和书记员签名】 , :。   》。  第?四百二十八条 【 人民检《察院应当当庭—向人民?法院移交取回的【案卷材料和》证据在?审判长宣布休庭后】公诉人应当》与审:判人员办《理交接手续》无法:当庭:移交的应当在休庭】后三日以《内移交 !。    第四百【二,十九条  人民检】察院对查《封、扣押、冻—结,的,被告人财物及—其孳息应当根据【不同情况作》以下处理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一)对—作为证据使用的实】。物应当依法》随案移送;对不宜移!送的应当将其—清单、照片或—者其他证明文件【随案移送 【 :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冻结在金【融机构、《。邮政部门的违法所】得及其他涉案财【产应当向人民法院随!案移送该金融—机构:。、邮政部门出具【的证明文件待人民法!院作出生《效判决?、裁定后由人民法】院通知该金》融,机,构上缴国库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(三)查封、】扣押的涉案财物对】依法不移送的应【当随案移送清—单,、照片或者其他【证明文件待人民法】院作出生效判决、】裁定后?由人:。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法!院的通知上缴—国库并向人民—法院送交执行回单】 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(四)对于》。被扣押、《冻结:的债券、股票、基金!份额等财产在扣押、!冻结期间权利—人申:请,。出售的参照》本规则第二百—一十四条的规定办】理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