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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九节: 不:起诉 — ?     第三【百,六十五条  人民】检察院对《于监察机关》或者公安机关移送起!诉的案?件发现犯《。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!实或者符合刑—。事诉讼?法第十六条规定的】情,形之一的经检察【长批:准应当作出不起诉决!定 【  : , ,对于犯罪事实并非】犯罪:嫌疑人所为》需要重新调查或【者侦查的应当—在,作出不起诉》。决定后书面说—明理由将《案卷材料退回监察】机关或者《公安机关并建议重】新,调查或者侦》。查,  【   第三百六十】。六条  负》责捕诉的《部门对于本院负责】。侦查的?部门移送起诉的【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!第三百六十五条【第一款?规定:情形的应《当退回?本院:负责侦查的部—门建:议撤销案件 —    】 第三百六十七【条 : 人:民检察院对于二次】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!充侦查?的案:件,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!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!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!起诉:决,定 【。   ?。 人民检察》院对于经《过一次退《回补充调查》或者补充《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!不,足不符合起诉条【件且没有再次—退回补?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!必要的经《检,察长: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!决定  ! ,  第三《百六十八《条  具有下—列,情形之一不》能,确定犯罪嫌》疑人构成犯罪和需】要追究刑《事责任的属于证【。据不足不符》合,起诉条件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,一)犯罪构成要件】事实:缺乏必?要的证?据予以?。。证明的?;   !  :    (二—)据以定罪的证【据存在疑问无法【。查证属?。实的;?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据以定】罪的证据之间、证据!与案件?事实之间的矛盾不】能合理排除的—。;, , :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四)!根据证据得》出的结论具》。。。有其他可能性—不能排除合理怀疑】。。的; 》 , : ,   ? ,   (五)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!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!法则:得,出,的结论明显不符合】常理:的 ? :    》 第三百《六十九条  —人民检?察院: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!百七十五条第四款】规定决定不起诉的】。在发现新的证—据,符合起诉条件时【可以提起公诉 【     !第三百七十条—  :人民:检察院对于》犯,罪情节轻微依照【刑法规定不需—要,判处刑罚《或者免除刑》罚的经?检,察,。长批准?可以作出不起诉【决定 【  :   第三百—七十一条  人民】检察院直接》受理:侦,查的案件以及监【察机关移送起诉的】案件拟作不起—诉决定?的应当报《。请上一级人民—。检察院批准 ! :。    第》三百七十二条  人!民检察院决定不起】诉的应?。当制作不起诉—决定书 》 ?     不起诉决!定,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!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被不《起诉: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!名、性别、出生年】。月日、出生地和户】籍地、?公民身?。份号码、民》族、文化程度—、职业、工》作单位及《职务:、,住址是否受过刑事】处分采取《强制措?施的情况以及羁押处!所,等;如果《是单位犯《罪应当写明犯罪单位!的名称?和组:。织机:构代:码、所?在地址、联系方式法!定代表人和诉讼【代表人的姓名、【职务、联系方式;】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案由和案件】来源; 【 ,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?案件事实包括—否,定或者指控被不起】诉人:构成犯罪的事—实以及作为》不,起诉决?定根:。据的事实; — 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四?。)不:起诉的法律》根据和理由写—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!用的法律条款—。。。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五)查封、扣押【、冻结的涉案财物的!处理:情况;? , :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六《)有关?告知事项 》  —   第三百七【十三条  人—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!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!。的不:同情况?对,被不起诉人予—以,训诫:或者责令具结悔过、!赔礼道歉、》赔,偿损失 》     对!被不起诉人需要【给予行政处罚—、,政务处分或者其他】处分的经检》察长批准人民检【察院应当提出检察】意见:。连同不起诉决定书】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!关处理?并,要求有关主》管机:关及时通报处理情况! 《     —第三百七十四条 】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!。起诉的案件应—。当同时书面通知【作出查封、扣押【、冻结决定》的机:关或者执行》查封、扣押、冻【结决:定的机关解除查封】、扣押、冻结 !     【第三百七十》五条  人民检察】院决定不起诉的案】件需:要没收违法所得【的,经检察长批准应当提!出检察意见移送有】关主管机关处—理并要求有关主管】机,关及:时通报处理情况具体!。。程序可以参照本规】则第:二百四十八》条的规定办理 ! :     》第三百七十六条 】。 不起诉的》决定由?。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!公开宣布《不起:诉决定的活》动应当记录在案 】。     !不起诉决定书—自公开宣布》之日起生效 【 《    被不起【诉人在押的应—当立即释《放;被采取其他强制!。措施的应《当通知执行机关【解除 】    第》三百七十七条  】不起诉决定》书,应当送达被害—人或者其《近亲属及其诉讼【代理人、被不起诉】人及其辩护人以【及,被不起诉人所—在单位送达时应【当告:知被害人或者其近】亲属及其诉讼代【理,人如果对《不起诉决定不—。。。服可:以自:收到不起《诉决定?书后七日《以内向上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】诉;也可《以不经?申诉直接向》人民法院《起诉依?照刑事诉讼法第【一百七十七条第【二款:作出不起《诉决定?的应当告知》。。被,不起:诉人如果《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!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!书后:七日以内向人民检】察院申诉 !  :   第《三百七十《八条 ? 对于监察机关【或者公安机关移【送起:诉的案件人》。民检察院决定不【起诉:。的应当将不起诉决】定书送达《监察机?关或者公安机—关, 《    》 ,第三百七《十九条  监察【机,。。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!有错误向上一级人】。民检察院提请复议】的上一级人》民检察院《应当:在收到提请》复议意见书后三十】日,以内经检察长批准作!。出,复议决定通》知监察机关 !    》 公安机关认—为不起诉《决定有错误》要求复?。议的:人民检察院负责【捕诉的部门应当另】行指派检察官或者】检察官办案组进【行审查并在》收到要求复议—意见书后三十日【以内经检察》长批准作出》复议:决定通?知公安?机关 【     第三百八!十条:  公安机关对【不起诉决《定提请?。复核的上《。一级:人民检察《院应当在收》。到提请复核意见书】后三十日以内—经检察长批》准作出复核决定【通知提?请复核的公安—机关和下级人—。民检察院经复核【认,为,。下级人民检察院不】起诉决定错误的应当!指令下级人》民检察院纠正或【者撤销?、变更下级人—民检察院作出—的不起诉决定—  【   第三百八十】。一条 ? 被害人不服不起诉!决定在收到不起诉决!定书:后七日?以内提出申》诉,的由作出《不起诉?决定:的人民检察院—的上一级人民—。检察:院负责捕诉的部【门,进行复查 —    【 被害?。人向作出不起诉【。决定的人民检察【院提出申诉的—作出决?定的人民检》察院应当将申诉【材料连同案卷—一并报送上》一级人民检察院 】     !第三:。百八十二条 — ,被害人不服不起诉】决定在收《到不起诉《决定书?七日以后《提出申诉的》由作出不起诉—决定的人民检察【院负责控告申诉【检,察的:部门进行《审查经审查》认为不起诉决—定正确的出》。具审查结论直接答复!申诉人并《做好释法说理工作】;认:为不起?诉决:定可:能存在错误的移送】负责捕诉的部门进】行复查 【   《  第三百八十三】条  人民》检察院?应当将?复查决定书送—达被害人《。、被不起诉人和作出!不起诉决定的人【民,检察院?   】  上级《。人民:检察院经复查作出起!诉决定的《应,当,撤,。。销下级人民检察院】的不起诉决定交由下!级人民检察院提【起,公诉并?将复查决定抄送移】送起诉的监》察,机关或者公安—机关 》    —。 第三百八十四【条 : 人民检《察院收到人民法院】受理被害人对—被不起诉人起诉的通!知后应当《终止复查将作—出不起诉决定所依】据的有关案卷材料】移送人民法》院 —    《 ,。第三百?八十五条  对于】人民检察院依照【刑事诉讼法第一【百七十七条第—二款规定《作出的不起诉决定】被不起诉人不服【在收到?不起诉决定》书后七日《。以内:提出申?诉的应当由》作出决定的》人民检察院负责捕】诉,的部门?进行复?查;被不起诉人在收!到不起诉《决定书七日以—后提出申《诉,的由负责控告申【诉检察的《部门: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!不起诉?决,定正确的出具审【查结:论直接答复申诉【人并:做好释?法说理工作;认为】不起诉决定可能存】。在错误的移送—负责捕诉的部门复查! 》 ,  : , 人民检察院应当】将复:查决:定书:送达:被不起诉人、被【害人复查《。后撤销不起诉决定】。变更不起诉的事实或!者,法律:依据的应当》同时将复查决定书】抄送移送起诉的监察!机关或者公》安机关 【。   《  第三百八—十六条  人民检】察院复查《不,服不:起诉决定的申诉【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!。以内报经检察—长批准?作出复查《决定案?情复杂?的不得?超过:六个月 《 ,。    【 第三百八》十七条  被—害人、被不起—诉人对?不起诉决定不—服提出?申,诉的应当递交—申诉:书写:明申诉理由没—有书写能《力的也可以口头【。提出申诉人民检察】院应当根《。据其口头提出的申】诉,制作笔录 !     》第三百八十八条【  人民《检察院发《现不起诉《决定确有错误—符合起诉条》件的应当撤销不【起诉决定提起公诉】 : 《    第三百八】十九条  》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!方各级人《民检察院的起诉【。、不起诉《决定上级人民检【察院对下级人民检】。。察院的起诉、不【起诉决定发现确有】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!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!察院纠正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