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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节【。 不起诉《。  !   第三》。百六十五条 — 人民检察》院,对于: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!关移:送起诉的《案件发现犯罪嫌【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!者符合?刑事诉?讼法第十《六条:。规定的情形之—一的经检察长批准应!当作出不起》诉决定 】    《 对于犯罪》事实并非犯罪嫌【疑人所为需要—重新:调查:或者侦查的应—当在作出不》起诉:决,定,后,书,面说:明理由将案卷材料】退回:监察机关《或者公安《机关并建议》重新调?。查或者侦查 !   《  第三《百六十六条 — 负责捕诉》的部门对于本院负】责,侦,查的部门移送—起,。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!规则:第三百六十》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!的应:。当退:回本院负责侦查的】部门建议撤销—案件 《     第!三百:六十七条  —人民检察院对于二】次退:。回补充调查》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!仍然认为证》据,不足不符《合,起诉条件的经检【察长批准《依,法作出?不起诉决定 !     人【民检察院《对于经过《一次退回《补充调查或》。者,补,充侦查的案件认为】证据不足不符合【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!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!充侦查必《要的:经检察长批准—可以作出不起诉【决定 —     第三百!六十:八条  具有下【列情形之一不能确】定犯罪?嫌疑人构成犯罪和】需要追究刑》事,。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!不符合起诉》条件 【 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(一【)犯罪构成要件事实!。缺乏必要的》证据予以《证,。明的; 《 ,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?)据:以定罪的证据—。存,在疑问无法查证属】实的; 【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》(三)据以定罪的证!据之间、证》据,与案件事《实之间的矛》盾不能合理排除的;! :  》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四《)根据证《据得出的结论具【有,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!合理怀?疑的; —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五》)根据证据》。认定:案件: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!验法则得出的—结论明显不符合常】理,的   ! , 第三百六十九条】  人?民检:察院根据刑》事诉讼法第一百七】十五条第《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!的,在发现新的证据符】合,起诉条件时可以【提起公诉 ! ,    第三百七十!条,  人民检察院对于!犯罪情节《轻微依照刑》。法规定不需要判【处,刑罚或者《免除刑罚的经检察】长批准可以》作出不起诉决定 !     第!三百:七十一条  人民】检察院直《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以!。及,监察机关移》送起诉的案件拟作不!起诉决定的应当【报,请,上一:级人民?检察院批准》 《    》 第三百《七十二条《  人民检察院决】定不起诉的应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】书 :。     !不,起诉决?。定,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! ?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被不》起诉人的基本情况】包,。括姓名、性别—、出生年月日、出】生,地和户籍地》、公民?身份:号码:。、民族、文化程度】、职:业、:工作单位《及职:务、住址是否—受过刑事处分采取强!制措施的《情况以及羁押处【所等;?。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当!写明犯罪单位的名】称和组织机》构代码、所在地址】、联系方式法—。定代表人《。和诉讼代《表人的姓名、—职务、联《系方式; — 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二)案由和案】件来源; — : :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。三)案件事实包括否!。定或者指控被不起】诉,人构成犯罪的—事实以及作为不起】诉决:定根据?。的事实; !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,),不,起诉的法律根据和理!由写明作《出不起诉《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!;,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《)查封、扣》押、冻结的涉案【。财物的处理情况;】  【   ? ,   (《。六)有?关告知事项 !     第三百!七十三条《  人民检察院决定!不起诉的案》件可以根《据案件的不》同情况对被不起【。诉人予以训》诫或者责《令具结悔《过、赔礼道歉—、,赔偿:损失 【     对被【不起诉人需要给予】行政处罚、政务处】分或者?其他处分的》经检:察长批准人》民检察院应当—提出检?察意见?连同不起诉》。决定书一并》。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!理并要求《有关:主管机关《及时:通报:处理情况 —     第!三百七十四条  人!。民检察院《决定不起《诉的案件应当同【时书面通知作出查】封、扣押、冻结决定!的,机,关或者执行查封、扣!押、冻结决定—的机关解除查封、扣!押、冻结 》 :    — 第三百七十—五条  人民检察】院决定不起诉的【案件需?要没收违法所得【的经检察长批—准,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!送有关主《管机:。关处理并要求—。有关:主,管机关及时通报处理!情况具体程序可以参!照,本规则第二百四【十八条的规定办理】  【   第三百七十六!。条  不《起诉的决定由人【民检察院公开宣【布公:开宣:布不起诉决定—的活动?应当记录在》案 《    — 不起诉决定书自】公开宣布之日—起生效 》  》   被不起诉人在!押的应当立即释放】;被采?取其他强制措施的】。应当通知执行机关解!除,  【  : 第三百七十七条 ! 不起诉决定书应当!。送达被害人或者其近!亲属及其诉讼—代理人、被不起诉】人及其辩护人以及】被不起?诉人所在单位送达】时应当告知被—害人或者其近亲【属及:其诉讼代理人—。如果对不《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!收到:。不起诉决定书后【七日以内向》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!诉;:也可以不经申—诉直接向人》民法院起《。诉依:照刑事?。诉讼法第一百七【。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!起诉决定的应当【告知被不起》诉人如果对不起【诉决定?不,服可以自收到—不起诉决定书后【七日以内向人—民检察院申》诉 :     !第三百七十八条  !对于监察机关或【者公安?机关:移送起诉的案件【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!诉的应当将不起诉】决定书送达监察机】关或者公安机关 】 《 ,  :  第三百七十【九条:  监察《机关认为不》起诉的决定》有错误向上一—级人民检《察院:提,请复议的上》一级人民检察院应】当在收到《。提请复?议,意见书后三十日【以内经检察》长批准?作,。出复议决定通—知监:察机关 —     公】。安机关认为不起诉】决定有错《误要求复《议的: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!的部:门应当另行》指派检察官或—者检:。。察官办案组进行【审,查,并在收到要求复议意!。见书后三十日以内经!检察长批准作出【复议决?定通知公安机关 !     】第三:百八十条《  公安机关对不】起,诉决:定提请复核》的上一?级,人民检察院应—当在收到《提请复核意见—书后三十日以—内经检察《长批准作出复核【决定:。。通知:提请复?核的公?安机关和下级人民】检察院经复核认为】下级人?。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!错误的应《当,指,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!正或者撤销、—变更下级《人民:检察院作出的不起】诉决:定 》     第三百!八十一条  —。被害人不服不—起诉决定在收到【不起:诉决定书后》七日以内提出—申诉的由作》出不起?诉,决定的人民检—察院的上《一级人民检察院【。负责捕诉的部门进行!复查 》。   》。  被?害,人向作出不起诉【决,定的人民检察院【提出申?诉,的,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!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!同案卷?一并报送上一级【人民:检,察院: 《。    》 第三百八十—二,条  ?被,害人不服不起诉【决定在收到不起【诉决定书七日以后】提出申诉的由作出】不起诉决定的—人民检察《院负责控告申诉检】察的部门进行审【查经审查认为不起诉!决定:正确的?出具:审查:结论直接答复申诉】人并做好释法说理】工作;认为不起诉】决定可能存在错误的!移送负?。责捕诉?的部门进行复—查 》     第三百!八十三?条  人《民检:察院应当将》复查决定书送—达被害人、被不起】诉人和作出不起诉决!定的人?民检察院《 —  :  上?。级人民?检察院经复查作出起!诉决定的应当—撤销下级人民检【察院:的不:。起,诉决定交《。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提!起公诉并《将复查决定》抄,送移送起诉的—监察:机,。关或者公安》机关:  【   第三》百八十?四条  《人民检察院收到人】民法:院受理被害人对被】。不起诉人起诉的通】知后应当终止复查将!作出不起诉》。决定所依《据的有关案卷材料】移送人民法》。院 —  :。   第《三百八十五》条  对于人民【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!法第一百《七十七?条,第,二款规定作出的【不起诉?。决定被?不起诉人不服—在收到不起诉—决,定书:后七日以内提出申】诉的应当由》作出:决定的人民检察院】。负责捕?。诉的部?门进行复查》;被不起《诉人在收到不起诉决!定书七日以后提出申!诉的由负责控—告申诉检察》的部门进行》审查经审查认—为不起诉决定正确】的出具审查结论直接!。答复申诉人并做【好释法说理工作;认!为不起诉决》定可能存在错误的移!。送负责捕诉的部【门,复,查 —     人民【检察院应当》将复查决定书送达被!不起诉?人、被?害人复查后撤—销不起诉决定变【更不起诉《的事实或《者法律依《据的应当同时将复查!。决定书抄送》移送起诉《的监察?机关或者公安机关 ! 《 ,    《第,三百八十六条 【 人民检《察院复查不》服不起诉决定—的申诉应当在—立案后?三个:月以:内报经检察》长批:。准作出复查决定案情!复杂:的不得?超过六个月》    ! 第三百八》十七条  被—害人、被不起—诉人对不起诉决定不!服提出申诉的应【。当,递交申?诉书写明申诉理由没!。有书:写能力的《也可:。以口头提出申—诉人民检察院—应当根据其口—。头提出的申诉制作笔!录 :。 ?     第【三百八十八条  人!民检察?院发现不起》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!起,诉条件?。的应当撤销不起诉】决,定提起公诉 !   《  第三《百八十九条  最】高人民检察》院对地方各》级人民?检察院的起诉—、不:起,诉决定上级人—民检察院对》下,级人民检察院的起】。诉、不起《诉决定发现》确有错误《的应:当,予以撤?销或:者指令下级人民检】察院:纠正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