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七节 其《他规:定, 【     第一百四!十八:。条  人民检—察院对?。担任:县级以上各》级人民?代表:大会代?表的犯罪嫌疑人决定!。采取拘传《、取保候审》、监视居住、—拘留、?逮捕强制措施的应当!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!民代表大会主—席团或者《常务:。委员会许可 —。 ?     人【民,检察院对担任—本级人民代》表大会代表》的,犯罪嫌疑人》决,定采取强制措—施的应当《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!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!员会:许可 《 :     —对担任上级人—民代表大会代表的】。犯罪嫌?疑,人决定?采取强?制措施的应当层【报该:代表所属的》人民:代表大会同》级的人?民检察院报请许【可, ?    — 对担任下级人民代!表大会?代,表的犯罪嫌疑人决定!采取强制措施的可】以直接报请该—代表:所属的人《民代表大会主席团】或者常务委员会许】。可也可以委托该【代表所?属的人民代表—大会同级《的人民?检察院报请许可【 》  :   对担》任两级以上的人【民代:表大会?代表的犯罪嫌疑【人决定采取强制措】施的:。分别依照本条第二】、三、四款的规定报!请许可 】     对担任】办案:单位所在省、—市、:县(:区,),以外的其他地区【人民代表大会代【表,的犯罪嫌疑人决定】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!委托:该代表所属》的人:。民代表大会同级的】人民检察院报请许】可;担任两级以上】人民:代表大会代》表,的应当分别委托该代!表所属的人民代【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!察院报请许可—    ! 对于?。公安机关提请—人民检察院批—准逮捕的《案件犯罪《。嫌疑人担任人民代表!大会代表的报请许】。可,手续由公《安机:关,。负责办理 】。     担【任县级以上人民【。代表大会代表的犯】罪嫌疑人《经报请该代表所属】人民代?表,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!委员会许可后—被刑事?拘留的适用逮—捕措施?时不需要再次报请】许可 ? 》  :  第一百四十【九条  担任县【级,以上人民代》表大会代《表的犯罪《嫌疑:人因现行犯》被人民检《察院拘留的人民检察!院应当立即向该【代表所属《的人民代表大—。会主席团《或者常?务委员会报告报告】。的,程序参照本规—。则第一百四十八条报!请许:可的:程序规定《 》     对担【任乡、民族乡—、镇:的人民代《表大:会代表的犯罪嫌疑】人决定采取强制措】施的由县级人民检察!院向乡、《民族乡?、镇的人民代—表大会报《告 ? ?     第一【百五十?条  犯罪嫌疑人及!其法定代理人、近】亲属或者辩护—人认为人民检察【院采:取强制措施法—定期限届满要求解】除、变?更强制措《施或者释放犯罪嫌】疑,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!在收:到申请后三日以内】作出决定 》     !经,审查认为法定期限】届满的应当决—定解除、变》更强:制措施或者释放犯罪!嫌疑人并通知公【安机关执行;认为法!定期限未满的—书面答复申请—人 — ,    第一百【五十一条《  犯罪嫌疑—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】、近亲属或者辩护】人向人民检察院【。提出变?更强制措施申—请的人民检察院【应当:在,收到申请后三日以】内作出决定 !。   《  经审查同—意变更强制措施的】应当在作出决定【的同时通知》公安机关执行;【不同意变更强制【措施的?应当书面《告知申请人并—说明:。不同意的理由 ! ,     —。犯罪嫌疑人及—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!属或者辩护人—提出变更强制—措施申请的应当说明!理,由有证?。据和其他《材料的应当附上相】关,材料: 《     —第一百五十》二条  人民—检察院?在侦查、审查起诉期!间对犯?罪嫌疑?人拘留、逮捕后【发生依法延长侦查羁!。押期限?、审查起诉期限重新!计,算侦:查,羁押期限、审—查起诉期限等期【。限改:变的情形的应当及时!将变更后的期—限书面通知》看守:所, ?。 :  :   第一百五十】三条 ? 人民检察院决【定对涉嫌犯罪—的机关事《业单位工作人员取】保候审、监视居【住,、拘留、逮》捕的应当在采—。取或者解除强制【措施后?五日以?内告知其所在单【位;决定撤销案件】或者不?起诉的应当在—作出决定后十日以】内告知其所在单位】 , ?     第【一百五十四条 【 取保候审变更为监!视居住?或者取保候审、监】视,居住变?更为拘留、》。逮捕的在变更的同】。。时原强制措施自动】解除不再办》理解:除法律手续 【  》  : 第一百《五十五条  人民检!。。。察院已经《对犯罪嫌疑》人取保?候审、监视居住案】件起诉?至人民法院后人民】法院决定取保—候审:、监视?。居住或者变》更强制措施》。的原强制措施—自,。动解除不再办—理解除法律手续 】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