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—章 案件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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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!五十六条《 , ,下列案件由人民【。检察院负《责案件管理的—部门统一《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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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公【安机关提请批准【逮捕、?移送:。起诉、提《请批准延长侦查羁】押期限、要求复【议、提请复核、【申请复查、移—送申请强制医—疗、移送申请没收】违法所得《的案件;
【
? 《 (》二):监察机关移》送起诉、提请没【收违法所得、对【不起诉决定提—请复议的案》件;
》
【 (三)下级!人民检?察院:提出或者提》请,抗诉、报请指定管辖!、报请核准追诉【。。、报请核准缺席审】判,或者:提请死刑复核监督】的案件;
】
: 】(四:)人民法院》通知出?席第二审法庭或者】再审:法庭的案件;
【
! (五)【其他依照规定由负责!。案,件管:理的:部门受理的案件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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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百五十七《。条, 人民检察—院,负责案件管》理的部门受理—案件时应当接收案】卷材料并立即审查】下列内?容
! : : (一)依据【移送的法《律文:书载明的内容确定案!件是否属《。于,本院管辖;
【
《 : 《 (二《)案卷材料》是,否齐备、规范符合】有关规定《的要求;
【
,
【 (三)移送的!款项或?者物品?与移送清单是否【。相,。符;
! — (四)犯罪嫌疑人!是否在案《以及采?取强制措施的情况;!
》
【 (?五)是否在规—定的期限内移送案件!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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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一百五】十八条 人民【检,察院负责案件—管理的部《门对接收的案卷材】料审查后《。认,为具:备受理?条件的应当及时进】行登记?并立即将案卷—材,料和案件受理登记】表移送办《。案部门办理》
【。 经审查认为】案卷材料《不齐备的应当及时要!求移送案件的单位】补送相关材料对于】案,卷装订不符》合要求的《应当要求移送案件】的单位重新装—订后移送
】
: ? 对于移送起诉的案!件犯罪?。嫌疑人?在逃的应当》要求公安机关采取】措施保证犯》罪嫌疑?人到:案后再移送起诉【共同:犯罪案件中部分犯】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!案犯罪嫌疑人的移送!起诉应当受理
【
《
第一百五!。十九条 》对公安?机关送达的执行情况!回执和人民法院送达!的判决?书,、裁定书等法律文】书人民检察》院负责案件管—理的部门应当接收】即时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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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百六《十条 人民—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!的案件移送审查【逮捕、移送起诉的】按照本规则第一【。百五十六《条至第一百五—十八:条的规定办理—
— 第一—百六十一条 【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!申诉检察的部门统】一,接受报案、控告【。、举报、申诉和犯】罪嫌疑人投》案自首?并依法审查在七日以!内作出?。以下处理
!
】 (一)属》。于,本院管辖且符—合受理条件的应【当予以受理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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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。 (:二)不属于本院管辖!的报案、控告—、举报、自首应当】移送主管机》关处理必须采取紧】急,措施的?应当先?采取紧急措施然【后移送主《管机关不属于本院】管辖的申诉应当【告知其向有》管,辖权的机关提—出;
《。。
— —(三)案件情况【不明的应当进行必】要的调查核实查明情!况后依法作》出处理
《
《
》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!部门可以向下级【人民检察《院交办控告、申诉】、举报案件并依【照有关规定进行督】办
】 第一百六【十二条? 控告、申诉符合!。下列条件《的人民检察院应【。当受理
【
: ? (一【)属于?人民检察院受—理案件范《围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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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【 (》二)本院《具有管辖权》;,
【 ? , (《三)申诉人》是原案?的当事人或》者其:法定代理人、—。近亲属;
】
— ? (:四)控告《、申诉材料符合受理!要求
》
控】告人、申诉》。人委托律师》代理控告、》申诉符合上述条【件,的应当受理
【。
】控告、?申诉:。材料:不齐备的《应当告?知控告人、申—诉人补齐受》理时间从控告—人、申诉人补齐相关!。材料:之日起计算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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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一百六十三—条 对《。于,收到的群众来信负】责控告申诉检察的】部,门应:当在七日以内—进行程序性答复办】案部门应当》在三个月以》内,将办理进展》或者办理结果答复来!信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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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》六,十四条 负责控告!申诉检察的》部门对受理的刑事】申诉案件《应当:根据事实、法—律进行审查必要【时可以进行调查核】。实认为原案》处理可能错误—的应当移送相关办】案部门办理;认为】原案处理没》有错误的应当书面】答,复申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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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百六十五条 ! 办案部门应当在规!定期限内《办,结控告、申诉案件】制作相关法》律文书送达》报案人、控告人、】申,诉人、举《。报人、自首人并做好!释法说?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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