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节 监察机关—移送案件《的强制措《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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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四十二条 !。 对于监察机—关移送起诉》的已采取留》置措施的案件—人民:检察院?应当在受《理案件后及时—对犯罪嫌《。疑人作出拘留决定】交公安?机关执?行执:行拘留后留》置措施自动解除【
】 第一百四十三】条 ?人民检察院应当在】执行拘留后》十日:以内作?出是否逮《捕、取?保候审?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!特殊情况下决—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!日至四日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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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人民检察院决定】。采取:强制:措施的?期间不计入》审查起诉期》限
】。 第一》百四十四条 除】无法通知的以外人民!。检察院应当在—公安机?关,执行拘留、逮捕【后二十四小时—以内通知犯罪嫌【疑人的?。家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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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 第一?百四十五条 人民!检察院应《当自收到移送起诉】的案卷材料之—。日起三日以内告知犯!罪嫌疑人有》权委托辩护人—对已经采《取留:置措:施的应当在》执行拘留《时告知?
【。 第一》百四十六条 — 对于监察》机关移送起》诉的:未采取留置措—施的案件人》民检察院《受理:后在审查起诉过程】中根据?案件情况可以依照本!规则相关规定—决定是?否采取逮捕》。、,。取保候审或》。者监视居住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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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四十七条】 对?于监察机《关移:送,起诉案件的犯罪嫌疑!人采:取,强制措施《本节未规定》的适用本规则相关规!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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