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六节 监察机关【。移送:案件的强制措施 ! , , :   《  第一百》四,十二条  对—于监察?机,关移送?起诉的已采》。取留置措施》的,案,件人民?。检察院应《当在受理案件后【及时对犯罪嫌疑【。。人作出拘留决定交公!安机关执行执行【拘留:后,留置措施自动解【除 【    第一百四】十三条  人民检察!院,应当在?执,行拘留后十日以内作!出是否逮捕、—取保候审或者监视】居住的?决定特殊情》况下决定的时间可】以延:。。长一日至四》日 ?。    【。 人民检察院决定】采取强?制措施的《期间不计《入审查?起诉期?限 》     第一】百,四,十四条  》除无:法通知?的以外人《民检察院应当在公安!机关执行拘》留、:逮捕:后二:十四小时以内通知】犯罪嫌疑人的—家属 》 ?。    第》一百四十五》条  人民》检察院应当自—。收到移送《起诉的案卷材—料之日起三日—以内告知犯》罪,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!人对已?经采取?留置措施《的应当在执行拘【。留时告知 》。 《     第—一百四十六条 【 对于?监察机关移》送起诉的未采取【留,置措施的《案件人?。民检察院受理后在】审查起诉过程中根】据案件情《况可以?。依照本?规则相关规定决定】是否采取逮捕、取】保候审或者监视居】住措施 】     第一【百四十七条 — 对于监察》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的!犯罪嫌疑人采—取强:制措施本节》未规定的适用—本,规则相关规定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