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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 】监视居?住 ? 》     第一百零!七条:。。  人民检察院对于!符合逮捕条》件具有?下列情形《之一的?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!居住 ? 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? (一)患》有严重疾病、生【活,不能自理的;— ,    】。 ,。    (二)【怀孕或者正在—哺,乳自己婴儿的妇女】; 》 ,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(?三)系生活不能自】理的人的唯一扶养】人;: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(四)因为案件的】特殊情?况或者办理案件【的需要采取监—。视居住措施更为【适宜的;《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(五)羁押期】限届:满案件尚未办结【需,要,采取监视《居住措施的》  【  : 前款?第三项?中的扶养包括父母】、祖父母、外—祖父母对子女、【孙子:女、外孙子女的抚养!和子女、孙》子女、外孙子女对父!母、祖父母、外祖】父母的?。赡养以及《配偶、兄弟姐妹【之间的相互》扶养 】    对符合取】保,候审条?。件但:犯罪:嫌,疑人不?能提出保证人也不】交纳保证金的可【以监视居住 !     —第,一,百零八?条  ?人民检察院》应当向被监视居住】的犯罪嫌疑人—宣读:。监视居住决定书【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或!者盖章?并,捺,指印责令《犯罪嫌疑人遵—守刑事诉《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!定告知?其违反规定》应负:的法律?责任 ? ? :    指定居【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!。求,被监视居《住人支付费用 】。 ?  :   ?第一百零九条  】人民检察院》。核实犯罪嫌》疑人住处或者—。为其:指定居所后应当制】作,监,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!有关法律文书和案】。由、犯罪嫌疑人基】本情况材《料送交监视居住地的!公安机关执行必要】时人民?检察院?可以协?助公安机关执行 】   【。。  人民检察院【应当告知公安机关】在执行期间》。拟批准犯罪嫌—疑人离开执行监视】居住的处所、会见他!。人或者通信的应当事!先征得人民检察院】同意 — ,   ?  第?一百一十条  【人民检察《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!体情况商请》公安:机关:对被:监视居住的犯罪嫌】疑人采取电子监控】、不:定期检查等监视【方法对其《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!情况进行监督 【。    】 人民检察》。院办理直《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对!犯罪嫌疑人采取监】视居住的在侦查期】间可以商请》公安:机,关对:其通:信进行监控 !     第一百!一十:一条:  :犯罪嫌疑人有—下列违反监》视居住规定》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!当对犯罪《嫌疑:人予以逮《捕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故意实施新的】犯罪行为; !  ?   ? ,   (二)企图】自,。。杀、:逃跑; 》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三)》实施毁灭、伪造证】据或者串供、干扰证!人作证行为足以【影响侦?。。查、审?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!; —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四【)对被害《人,。、证人、《鉴定:人、举报人》、控告人及其—他,人员实施打击报复 !    】 ,犯罪嫌疑人有下列】。违反监?。视居住规定的行为人!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!。嫌疑人予以逮—捕 》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未经批准擅自【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!处所造成严重—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!准擅自离《开执行监视居住的】处所;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? (二?)未经批准擅自会见!他人或?者通信造《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!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!人或者通信》。;   !。 ,     (—三)经传讯不到案造!成严重后果或者【经两次传讯不到案 ! ?     —有前两款情形需要对!犯罪嫌疑《。人予以逮捕》的可以?先行拘留 】   《  第一百》一十二条《 , 人民检察院决【定对:犯,罪嫌疑人监视居住】最长不得超过六【。个月 》     第】一百一十三条  公!安机关决定对—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!案,。件移送?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!后对于需要继—续监视居住》的,人民检?察院应当依法重【新作:出监视居住决定【并对犯罪嫌疑—人办理监视居住【手续监视居住的期】。限应当重新计算并】告知犯罪嫌疑人【    !。 第一百一十四条 ! 在监视居住期间】不得中断对》案件的侦查、审查】起诉 】    第一百【一十五条  监视】居住:期限届满《或者发现不》应当追究《犯罪嫌疑人刑事责】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!销监视居住 【   —  解除或者撤销】监视居住《的决定应当通知【执行机关并将—解除或者撤销—监视居?住的决?定,书送达犯罪嫌疑【人  】。   第一百—一十六?条  监视居住应当!在犯罪嫌疑人—的,住处执行犯罪嫌疑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!在指定的居所执行】 —。    固定—住,处是指犯《罪嫌:疑人在办案机关所】在地:的市、县内工作【、生活的合法居【所 ? ?     指定【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!条,。件 — ,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一【)具备正常》的生活、休息—条件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便于监【视,、管理; 》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三)能够保证—安全  ! ,。  采取指》定居:所监:视居:住不得?在看守所、拘留所】。、监狱等羁押—、监管场《所以及留《置室、讯问》室等:专门的办案场所【、,办公区域执行 】     第!。一百一十七条—  在指定的—。居,所执行监《视居住除无法通知】的以:外人民检察院—应,当在: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!四小时以内将指定居!所监视?居住的原因通—知被监?视居住人的家—属无法通知的应当】将原因写明》附卷无法通知的情】形消除后《应当立即通知 】    【 无法通《知包括下列情形【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?(一)?被监视居住》人无家?属; ?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?二)与其家属无法取!得联系?。;  】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(三)受自然灾!害等不可抗》力阻:碍 —。     第—。一百一十八条 【 ,对于公安机关—、人民法院决定指】定居所监视居—住的案件由批准或者!决定的公安》机,关、人民法院的同】级人:民检察?院,负,责捕诉的《部门对决定是否合】法,实行监督 【     人】民检察院决》定,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!案件由负责控告【。申诉检察的》部门对决定是否合法!实行监?督 《  《   ?第一百一十》九条  被指定【居所监视居住人【及其:法定:代理人、近亲—属或:者辩护人认为指定居!所监视居住》决定存在违法情【形提出控告》或者:举报:。。的人民检察院应【当受理 【。     人民检!。察院可?以要求有《关机关提供指定【居所监视居》住决定书和》。。相,。关案卷材料经审查】发现:存在下列《。违法情形之一的应】当及时?通知其纠《正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不符合指】定居所监视居住【的适用条件的—; : : ,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未按法【定程序履行批—准手续的; !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:三)在决《定过程中《有其他违反刑事诉讼!。法规定的行为的 ! ,     【第,一百二十条 — ,对于公安机关、人】民法院决定指—定居所监《。视,居住的案《件由人民检察院【负责刑事执行—检,察的部门对指定【居,所监:视居住?的,执行:活动是否合法—实行监督发》现存在下列违—法情形?之一的?应,当及:时提出纠正》。意见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执行机关】收到:指定居所《监视居住《决定:书、执行通知书【等,法律文书后》不派员?执行或者不及—时派员执行的;【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二【)在执?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!后二十?四小时以内》没有通知被》监,视居:。住人的家属的;【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(三)—。在羁押场所、专门】的办:案场所执行监视居住!的; 》。  《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四)》为被监视《居,住人通风报信、【私自传递信》件、物品《的,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五)违反规》定安排辩护人同被】监视居住人》会见、通信或者违】法限制被监视居住人!与辩护?人会见、通信的;】 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)对被监视居【住人刑讯逼》。供、体罚《。、虐待或者变相【体,罚、虐待的;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七—)有其他侵犯被【监视居住人》合法权?利行为或者其他违法!行为:的 【    被》监,视居住人及其法定】代理人、近亲属或者!辩护人认为执—行,机关:或者执行人员存在上!述违:法情形提《出,控告:或者举报的人民检】察院应当受理 ! ,     人民】。检察院决定》指定居?所监视居住的案件由!负责控告《。。。申诉检?察的部门对》指定居?所,。。监视居住的》执行活动是》否合法实行监—督, :